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谈高校“一把手”腐败问题: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制约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浙江省纪委监委深入推进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共派出高校监察专员30名。图为浙江师范大学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傅关福调研该校网络创业园,协助党委系统推进清廉校园建设,共商廉洁风险防范。舒婷玮 摄

  10月16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中医药大学原校长王键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此前的6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王键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北方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丁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长夏建国,广西中医药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唐农……近来密集通报的高校腐败案一再警示,高校绝非清净之地,也不是清水衙门,对高校腐败问题必须大力整治,坚决把象牙塔里的蛀虫清除出去。

  高校承担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其中,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作为主要负责人,肩上的责任更为重大。高校领导落马背后的原因是什么?这一岗位存在哪些廉政风险点?如何加强对高校“一把手”的监督,从而确保其廉洁用权、规范履职……这一系列问题,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共通报近30名高校厅局级领导被查处,其中高校党委书记、校长(院长)占比超七成

  2020年以来,高校反腐持续发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1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这是今年公开通报的第一例高校领导被查处的消息。而最近被查的,则是10月13日落马的北方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丁辉。

  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案例,截至目前,今年共有17名高校领导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其中党委书记6名,校长(院长)7名;共有11名高校领导被“双开”或开除党籍(被查时已退休),其中党委书记3名,校长(院长)4名。

  从人员构成看,通报的高校厅局级领导干部中,党委书记、校长(院长)占比超过七成。“这表明,作为高校‘关键少数’的主要领导干部成为腐败的重点人群,特别是‘一把手’腐败成为当前高校腐败案件的显著特征。”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认为,加强对高校“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刻不容缓。

  从涉案高校看,除中国传媒大学和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分别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的部属院校外,其余均为省管高校,涉及上海、广西、黑龙江、广东、云南、吉林、山东、安徽、内蒙古、北京、四川等10余个地区。

  从分布地方看,云南省纪委监委共对4人开展审查调查,包括西南林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吴松、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胡飚、文山学院党委书记熊荣元和云南开放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蔺延钫。内蒙古自治区区属高校有4名领导干部被“双开”或开除党籍,包括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赵全兵和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怀柱,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原副书记肖剑平,内蒙古医科大学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马仲奎。“有问题就要坚决查处,持续释放强化高校‘一把手’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信号。”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记者发现,通报的高校领导中,有7人已经退休。“本该享受退休之乐的他们,终究要为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买单。”宋伟认为,这也表明了反腐没有休止符,无论是退休还是在岗,只要违反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惩。

  高校“一把手”腐败既有一般腐败的特性,又有其教育行业特点,多集中在基建后勤、选人用人、招生考试、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等领域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务影响力,大兴安岭技师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学勇“侵吞巨额公款”,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窦晓光“擅权妄为,违规干预插手学校工程项目”,王键“纵容亲属插手学校工程建设,并伙同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今年以来发布的11份高校领导“双开”通报,多数都提到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从查处的案件可以发现,高校腐败既有一般腐败的特性,又有教育行业特点。”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高校腐败多集中在基建后勤、选人用人、招生考试、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等领域。这些领域与社会关系比较密切,资源和权力都比较集中,问题也比较突出。

  王键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时,法院审理查明,王键主要在“承接工程项目、校企合作、医药器材经销、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600余万元。

  随着高校扩招和国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国内高校的基建规模越来越大。一些高校领导与开发商、承建商互相利用,结成利益同盟,共同侵蚀学校基建项目费用。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肖剑平2015年任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期间,帮助通辽市政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承建内蒙古民族大学蒙医药楼工程项目,2019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某以转账汇款的方式送给肖剑平人民币30万元。

  高校教师入职、干部调整、职称评聘,这些权力基本上掌握在校领导手里,人事权也是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

  在内蒙古民族大学任职期间,肖剑平多次收受财物,为他人职务调整等提供帮助。比如,2010年中秋节前,时任内蒙古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器乐教研室主任王某希望肖剑平为其职务提拔提供帮助,送给肖剑平10万元。2014年,王某参与竞聘该校处级干部,获肖剑平推荐,被聘任为校工会副主席。

  随着招生制度越来越健全,招生考试环节的腐败行为被有效遏制。“但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面试等环节,廉洁风险仍然存在。”重庆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陶举虎说。

  侵贪科研经费,也是高校常见的腐败行为。高校“蛀虫”从充值电话费,到重复报销车票,再到虚开发票、编造虚假账目——套取科研经费的手段可谓花样百出。“相比基建腐败,贪占科研经费具有更大的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宋伟认为。

  “高校‘一把手’问题易发多发,误导了学生的价值观,带坏了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严重损害了高校形象和教育事业。”庄德水表示。

  高校“一把手”问题频发,与高校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有关

  高校权力集中,资源富集,“一把手”往往在人权、事权、财权方面有着很大的话语权和支配权。庄德水分析,在这种情况下,高校“一把手”很容易用行政权力谋取个人经济利益,面临着“花钱一支笔、用人一句话、决策一言堂”所带来的廉政风险。宋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他认为,由于高校内部具有相对独立性,高校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决策过程中如果不能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就极易滥用权力从而导致腐败。

  高校具有“小社会、大基层”的特点,校内人员规模庞大,同学、同门、同乡等关系复杂,属于典型的“熟人社会”。

  从落马高校领导的简历看,一些高校校长长期在一个单位任职,利益关系交织,很容易出现问题。王键从1988年任安徽中医学院(2013年升格更名为安徽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开始,就一直在该校工作,直到2018年退休。

  云南省纪委监委分析高校落马领导干部通报发现,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是高校“一把手”腐败的又一重要原因。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特力更的“双开”通报中则提到,“家风不正,全家上阵吃老板,甘之如饴被围猎,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对配偶、女儿失管失教”。

  “出现问题的症结,在于有些高校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处理违纪问题宽松软等。”庄德水认为,一些高校纪委监督责任发挥不够,结合实际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四种形态”等方面不够有力,也是导致“一把手”出问题的重要原因。

  庄德水建议,要按照现代大学制度要求,科学配置高校内部权力,形成有效的高校权力制约机制,构建科学完善的权力运行体系;完善高校党建顶层设计,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瞄准权力与利益紧密相连的关节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

  宋伟则建议,要推进形成高校内部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合力,在纪检监察机关发挥专责监督职能基础上,充分动员高校师生员工监督和社会监督力量。同时,进一步推动高校权力事项的公开力度,通过信息公开降低腐败风险。

  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监督效果呈现强化态势

  前不久,由北京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领办,抽调4所市属艺术类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查处了中国音乐学院艺术招生有关问题,目前已处理相关人员4人。中国音乐学院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宇介绍:“市纪委监委采用‘领办’这种办案模式,既发挥了上级机关专业素质高、组织能力强的优势,又弥补了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办案经验相对缺乏等不足。”

  这是推进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高校反腐持续加码的一个缩影。

  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体制改革拉开序幕。目前,31所中管高校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主管部门党组进行,对中管高校纪委书记的考核工作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进行。

  在地方,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也在紧锣密鼓地推进。

  北京市属高校保留纪委设置,纪委书记任命为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截至8月底,33所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数共计177人,比改革前增加41人,平均每所学校增加1.2人,增幅达30.1%。

  安徽省纪委监委加强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向30家省属高校派驻监察专员。今年上半年,虽受疫情影响,但省属高校纪委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5.4%、26%。

  2019年6月以来,天津选择15所正局级高校作为改革试点,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试点以来,15所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689件次,立案61件,相当于改革前高校原纪委近两年的立案数总和。

  “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几个变化值得关注:第一个变化是高校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发生变化,增强了独立性和权威性;第二个变化是赋予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察权,大大提升了监督能力,监督效果呈现强化的态势;第三个变化是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和力量不断增强。”庄德水认为,尤为重要的是,高校纪委注重监督高校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实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格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高校巡视巡察持续深化,利剑作用不断彰显

  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同时,巡视巡察利剑作用也在强化高校领导干部监督上得到彰显。

  31所中管高校党委全部建立了巡察制度。北京师范大学党委把校内巡察作为“书记工程”来抓,党委书记担任巡察组组长,全程指导巡察工作开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委首轮巡察4个单位,就有2个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各省区市党委加强对省(区、市)属高校党组织的巡视。安徽省委多次派出巡视组对省属高校和高职高专党委开展常规巡视。2019年7月,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发布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其中多次提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的问题整改。整改通报发出3个月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党委书记耿金岭被查。今年5月耿金岭被“双开”,通报显示其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干扰巡视工作,违规向学生收取“薄本杂费”等。

  10月11日,十三届甘肃省委第七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将对18所省管高校开展常规巡视。各巡视组将紧盯高校“关键少数”,监督领导干部政治上对不对、纪律上严不严、作风上正不正;紧盯重要事项,监督高校在项目招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金管理、科研经费、招生入学、干部选用和人才引进等方面有没有违规操作、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等现象。

  近期多名高校书记校长被查,印证了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巡视巡察监督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宋伟建议,下一步,上级党组织要着力加强对高校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协助高校党委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身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坚决清除象牙塔内污染源,还高校一片廉洁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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