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落实中的“新情况”
有人说:义务教育不是免费教育。这种理解是正确的吗?
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这是中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凡是适龄儿童都应有强制接受教育的义务,同时,教育对象没有阶级或是出身的限制,此外还必须是免纳学费的。
但是,在落实“义务教育”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比如过度强化对学生的文化课程的学习,忽略、甚至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背离了教育的本质,学校的功能被颠覆,出现了一些反教育的措施。
当前,普遍实施的中小学生延时服务措施,违背了义务教育法及未成年保护法,强迫限制中小学生的在校时间,以超负荷的学习加重学生负担,并且收取学生高昂的延时服务费,造成社会面对现行义务教育法执行的质疑,有矛盾割裂与加剧的趋势。
湖南的学生家长说自己在家统计了学生在初三9年义务教育阶段所收的相应费用,包括学杂费,伙食费,保险费,课后服务费,资料费,杂志订阅费,报考费专用考试工具费等等加起来既然有16000多元。
广东和深圳的学生家长表示:自己女儿就读初二光书本费就交了534元,根据课后延时服务的相应政策再加上其他费用刚开学就交了2100多元,部分学生家长向教育部门谴责愤愤的说:“九年义务教育本是倡导的学费和杂费全部免费,可教育部门实行的多条教育政策并没有落实学生的真正学习”。
上海有家长发文称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新学期开始后学校的收费项目简直让人无语,收费具有一定的明细,包括资料费,服装费,班费,饮水费,营养餐费,课后服务费,晚自习费,每人每学期1000多元,于是家长向中央直属领导以及教育部门发布谴责则是国家变着法子在学生头上变相的收费。
家长与社会对延时服务费不买账,源于每月费用近两百元人民币,远超过未实施义务教育时每期的学费额。义务教育就不是免费义务教育?
当然,在这里有必要对现行的“延时服务”产生背景作说明,延时服务或者课后服务诞生于“双减”政策的大背景下,一方面积极响应国家的“减负”号召,一方面为很多下班晚、不能及时接孩子回家的家长提供了一个可参考的建议,帮忙托管一下暂时不能被接回家的孩子,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孩子困难。
在这里,社会的不理解:既然是“双减”政策大背景下,咋个跟“延时”统一了起来的?
学校究竟是一个什么地方?学生去学校干什么?现在有必要作认真的厘清。学校是学生成长及学习的园地,成长为主,学习为次,成长与学习必须与学生的身心发展及认知水平相适应,非暴力成长,也非暴力学习,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属于基础性的学习,大前提必须明确,学习与课程学习、课程作业、课程考试是有主次及边界限制,课程学习、课程作业、课程考试等只是学习范畴的一个方面,不是所有,也不是第一重要,显然,家长及社会的价值的偏见过于看重课程学习,学校的延时服务的媚俗,则是进一步推波助澜,并且强化了这一反教育的偏见,学生的学习被彻底的局限,学生的学习原本应该更加丰富,充满活力与生气,何尝是学校的被局限化的语数外理化生等学科的学习?
学校就是学校,不是托儿所。专家称,父母上班不能及时接送孩子,学校延时托管“一下”。且问:专家在这里做过数据调查与统计吗?首先,属于哪一个年龄段的学生需要家长接送?其次,接送的孩子有多大占比、父母双方上班不能履职、而且也无父母双方的父母代为接送?这部分学生与小学生、初中生总数占比又是多少?最后,有必要因为统计学上占比微不足道的小群体制定出一个影响义务教育法规的延时服务体制?所以,有家长才指出:现在的专家,是脑袋进水傻掉了?还是在作利益代言?
不忘教育初心,回归教育本质。放过学生成长的时代,放过家长微薄的钱包,就像家长的工作,确实重要,但常态是每日八小时,学生的学习也算是重要,其常态是不是也应该有个时间限制。义务教育阶段基础性之外的学习,如老师机械性知识灌输与轮番轰炸,回过头来反思,真不重要,而且还摧残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及可持续的学习与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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