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参与职称评审被认定发表论文期刊属“李鬼”,牵出一条隐秘灰色产业链
原标题:红星调查|多人参与职称评审被认定发表论文期刊属“李鬼”,牵出一条隐秘灰色产业链
日前,多位参加2021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的人员向红星新闻反映,其在提交初审材料后,由于所提交的发表论文的期刊被判定为虚假期刊,而被取消今年的职称参评资格。他们可能由于以上原因,面临被列入职称评审黑名单。
这些参评者表示,按照职称评审的报名须知及申报协议,提交的论文满足“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与申报专业相关,且已公开发行”即可。但审核标准是所提交的论文需在知网、万方等平台收录,否则按虚假期刊对待。
但这几位参评者坦言,自己发论文并非直接向期刊杂志社投稿,而是按照之前参加职称评审“过来人”的惯例,找中介或“编辑”代发。事后证明,自己真的受到了蒙骗,论文发在了假刊或“套刊”上。
一位参评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在联系中介发表论文后,拿到了印有统一刊号的纸质版期刊,并且在一些网站上可查询到。“我们作为技术人员,怎么能判断它(期刊)是假的?”
这些被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判定提交虚假期刊的参评者表示,论文是自己所写,支持查重。真要打击学术造假,应该查文章本身。把论文发到了假刊、套刊上,他们也是受害者,希望职称评审单位能给他们重新提交材料,参与评审的机会,而不是一票否决。
12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对职称评审材料进行审核的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其工作人员表示,今年在审核职称评审材料中,确实存在提交虚假期刊等不合规情况。“(参评者)有可能确实不知情,但毕竟提交了假的,应该担一部分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调查发现,专业论文代写代发,依然存在灰色产业链。有多家电商平台店铺给出了500到5000元不等的报价。声称专业老师写作,保证质量。有店铺表示,见刊为3个月左右,知网、万方、维普等平台都收录,代写代发5000元。
一位长期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的首都某高校管理学院教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论文中介把代发代写当成一个产业来做,极大地影响了中国的科研诚信。
参加职称评审,有参评者论文找中介代发
审核未通过才知遭遇“李鬼”期刊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这些被判定为发虚假期刊的参评人员大多为建筑设计类相关专业,参与今年的中、高级职称评审。他们于2021年7月在线提交了初审材料,到了12月初,收到了审核未通过的消息,理由均为发表论文的期刊系虚假期刊。
红星新闻记者采访发现,这些相同遭遇的参评者有一共同特点,他们发论文均为找中介或“编辑”代发,并非自己直接联系期刊的出版单位。中介安排文章发表后,参评者们甚至还拿到了印有统一刊号的纸质版期刊,他们称,自己也没想到会遭遇假期刊。
今年的参评者王先生(化名)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在建筑设计行业,通常以制图、做项目来衡量专业水平。“首先我们的专业不需要发论文,所以我们对这个(发论文)并不是很在行。”之所以找中介发论文,因为“之前评审通过的人都是这样投的,认为这是一个正常的投稿方式”。
王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收到初审材料未通过的消息后,他曾找到发论文的期刊杂志社核实,却被告知发了假刊。
他向记者展示了一本名为《城镇建设》的杂志,该杂志封面左上方印有“国家级期刊”字样,右上方印有国内统一刊号和国际标准刊号。刊名下方印有“2021年第4卷 2期1月(中)”。
据查,《城镇建设》杂志主管单位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单位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有限公司。
日前,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城镇建设》杂志社,对王先生手中的这本“2021年第4卷 2期1月(中)”进行核实。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城镇建设》为半月刊,不分卷。“只要是分什么什么卷,这就是假刊。”
另一位参评者秦女士(化名),通过中介将论文发布后,中介为其提供了刊登文章的《建筑实践》2021年第40卷 第8期3月(中)”杂志。
涉嫌仿冒的两本期刊封面
据杂志官网介绍,《建筑实践》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学会主办的国家级建筑专业的学术期刊。该杂志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建筑实践》没有“第40卷 第8期3月(中)”。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假刊很多,“如果想向建筑实践杂志投稿,可直接投到杂志的官方邮箱,有专门的编辑会负责审稿。”
在《城镇建设》杂志官网上,也刊载着一则声明。声明称,各搜索引擎上出现打着《城镇建设》杂志官方网站旗号的假冒网站,假冒发放稿件录用通知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稿组稿,手段具有极大隐蔽性和欺骗性。提示作者投稿前联系本刊编辑部核实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参评者称自己也是受害者
考试中心:暂不记入黑名单,以后可正常评
采访中,多位参评者表示,此次职称评审的报名须知及网上申报协议中,只规定了论文须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相关,公开发行等模糊条件。但审核时调整为非知网、万方等平台上能查到的文章,一律按虚假期刊对待。
参评者表示,即便论文不合规,按照报名须知及网上申报协议中的规则,处理方式应该为不予认可,但他们实际处罚却是取消考试资格并纳入黑名单。
某参评者审核未通过页面
“我们也是受害者。文章是自己写的,我们要知道那是假的(期刊),肯定不会去投。” 参评者秦女士说。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今年在职称评审的材料审核中,关于虚假期刊有以下情况。“一种是国家没有批准的刊物,肯定是虚假期刊;还有一种是作者以为他的文章在国家承认的刊物上发表了,但实际上并未发表。中间人找个地方印了一份假的给他,这也是虚假期刊。”
“还有一种是评高级职称要求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而申报人发的不是核心期刊,这些都不合规。”上述工作人员补充道。
该工作人员表示,今年有部分参评人员将论文发在虚假期刊上,有可能确实不知情,因此没有记入黑名单,以后还可以正常评。但毕竟提交了假的,应该担一部分责任,因此今年肯定不能参加职称评审了。
“实际上评审职称没有要求(参评者)必须发表论文。有论文发表的更好,可以排在前头,但是你没有的话,你实事求是用别的东西代替,比如发明专利、技术报告、设计文件都可以。”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如是说。
调查:论文中介普遍存在,声称可代写代发
北京今年曾曝出代发论文为名实施诈骗案件
参评者秦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她得知论文发在了虚假期刊上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帮她发表论文的中介,没想到对方一改之前的热情,过几天甚至把她拉黑了。
红星新闻记者按照秦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添加了为其发表论文的中介。该中介表示,仍可安排发表论文,供明年评职称使用。如果论文需要知网收录,可供选择比较少,现在安排要明年5月到6月才能发表,对文章质量要求也比较高。
该中介表示:“知网期刊太难搞了。包收录,代发价格为5000元。”
当红星新闻记者提出能否代写代发时,该中介表示可以,代写代发为6500元。“但近期公司有规定,非老客户介绍不能提供代写服务。”
红星新闻记者还以“论文”为关键词在某网络电商平台进行搜索,多家打着论文服务,查重检测的店铺客服均表示可以提供论文代写服务。
按照记者设定的“建筑类专业论文、五千字左右、评职称用”的条件,多家电商平台店铺给出了报价。其中报价最低仅500元,但声称专业老师写作,保证质量。还有一家店铺表示,见刊3个月左右,知网、万方、维普等平台都收录,代写代发5000元。
2021年10月27日,央视曾报道了北京警方破获的一起以代发论文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
在该案件中,警方披露了诈骗分子盯上了一些人因为评职称或者岗位晋升急于发表论文,从而冒充杂志社的编辑人员,仿冒杂志实施诈骗的大量细节。
央视报道截图
警方发现,这个团伙成员分工明确,且十分狡猾,作案上万起。同时,该团伙冒充杂志的种类非常多,除了建筑专业之外,还包括医学、科技等多个方面。
专家称论文中介极大影响科研诚信
中国科协等单位已启动专项整治
2021年11月1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维护职称评审诚信环境的通告”。通告中称,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申报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黑名单”,取得职称的将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北京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维护职称评审诚信环境的通告
此外,通告中还表示,北京市职称评审已全面推行成果代表作评审制度。申报人可自主选择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业绩报告、专利、专著、论文等业绩成果提交职称评审。请广大申报人不要相信“假期刊”的虚假宣传,要注重总结提炼日常工作中在技术研发、技术改革、技术应用、标准制定、学术科研等方面的业绩成果,及时归纳整理,用最能体现能力水平的业绩成果申报职称评审。
对于职称评审中的虚假期刊问题,一位长期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的首都某高校管理学院教授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科研诚信是科学发展的奠基石,论文是科研成果和水平的直接体现。如果发论文都去找中介,而非通过正常渠道,这种行为本身就带有投机成分,包含着不诚信在里面。因此,评职称人员首先要“走得正,行得端”,通过向杂志社官方投稿等正规方式,发表论文。
该教授表示,很多论文中介以公司形式存在,经营业务。市场监管部门、网络监管部门要对打着论文业务公司的经营行为严格监管,严厉打击论文买卖、代写、代发等行为。此外,新闻出版、宣传及学术期刊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术期刊的管理,对于期刊滥发论文问题进行整治。
“论文中介把代发代写当成一个产业来做,极大地影响了中国的科研诚信,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这位长期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的首都高校管理学院教授如是说。
事实上,对于期刊与“论文中介”合作滥发论文,专项整治已经启动。11月8日,中国科协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国科协主管期刊滥发论文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是由中国科协主管、刊发论文的所有期刊。其中,重点核查全年发表论文数量在2000篇以上的期刊、每期大部分论文篇幅不超过5000字或不超过3页的期刊、近3年年检审读中涉嫌超范围发论文的期刊,以及刊期为半月刊、旬刊、周刊等出版周期较密的期刊。
通知还提到,对存在出租出卖期刊刊号版面、与“论文中介”合作等严重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和纠正。对办刊难以为继、不具备相应出版和把关能力的期刊作出变更主管主办单位、停办注销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