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贫困户信息采集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原标题:【解读】贫困户信息采集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一、填表说明

  1.本表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致贫原因、贫困户发展意愿及帮扶措施、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条件、帮扶责任人以及“八个一批”帮扶措施等信息。

  2.填写说明

  (1)汉字填写:填写数字或汉字0,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留贫困户的,确无电话的,可以留村支书或村长的)、证件号码等。

  (2)填写数字:需填写数字,如务工时间、工资性收入等。

  (3)选择项:需要勾选,如识别标准、贫困户属性等。

  (4)是否项:需填写“是”或“否”,如饮水是否安全、是否通生产用电等。

  3.除选填项(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外,其他指标项不得为空。如没有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务工时间”填“0”。

  4. 无户籍贫困户的信息填报说明。贫困户家庭成员确无户籍的,由所在乡镇协助贫困户与公安部门核实,按照有关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建立户籍。

  5. 贫困户照片采集规格要求:照片电子版为jpg格式,像素宽500*高500左右,单张照片大小在120KB以内。

  6. 贫困户照片采集说明:对于贫困户家庭户主或成员因外出务工等原因无法按照要求期限完成照片采集的,可先期完成在家人员与乡镇工作人员(或驻村工作队成员)的合影并整理归档。次年三月底之前,按要求拍摄完成照片后,对前期归档的照片信息及时替换。

  7.“八个一批”相关信息的采集和数据审核,由县级“八个一批”牵头单位具体负责。

  二、指标解释

  (一)基本信息

  1.联系电话

  一般为户主电话号码,也可以填写能够联系该户主的家庭成员、亲戚、邻居、村负责人电话。若为固定电话,需填写区号。

  2.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

  是指贫困户用于存取各类到户补贴资金所使用的具体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

  3.识别标准

  指贫困户所属范围,包括国家标准和省定标准。

  4.贫困户属性

  根据国扶办要求,贫困户属性包括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

  “一般贫困户”是指狭义的贫困户,指家庭有劳动能力,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

  “低保贫困户”是指享受了国家低保待遇,家庭人均纯收入仍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低保贫困户享受国家低保和扶贫双重待遇。

  “五保贫困户”是指享受了国家五保待遇,家庭人均纯收入仍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五保贫困户享受国家五保和扶贫双重待遇。

  5.是否军烈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的简称,在役军人因公牺牲,其家属称军烈属。

  (二)家庭成员信息

  1.姓名(汉字填写)

  填写家庭成员的姓名,以本人身份证登记的名字为准,如无身份证,则以户口薄上登记的名字为准。

  家庭成员是指公安部门户籍系统或家庭户口本上的所有人员。不包括不再供养的在外学生、已分家子女(如家庭户籍内只剩老人,则选择一位已分家成年子女一同录入)、出嫁人员、挂靠人员或寄宿者、帮工、已应征入伍者。

  2.性别(汉字填写)

  填写“男”、“女”。

  3.证件号码(数字填写)

  采用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提供的身份证号码(18位)填写,无证者需经当地公安户籍部门甄别并出具身份证号码证明,方可填入系统。如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直接填写二代残疾人证号码(第二代《残疾人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由18位身份证号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人等级代码,由18位身份证号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人等级代码共20位代码组成)。

  4.与户主关系(汉字填写)

  指贫困户家庭成员与户主之间的关系,具体关系如下,填写汉字。

  

  5.民族(汉字填写)

  以本人身份证登记的民族为准,如无身份证,则以户口簿上登记的民族为准。

  6.政治面貌(汉字填写)

  指贫困人口的政治面貌。

  

  7.文化程度(汉字填写)

  指贫困人口的受教育程度。

  

  小学、初中、高中、大专及以上均包括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者;初中和高中分别包括初中程度或高级程度的技工学校学生。

  8.在校生情况(汉字填写)

  指贫困人口当前在学校就读的情况。

  

  9.健康状况(汉字填写)

  

  “健康”是指过去一个月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长期慢性病”是指需要长期吃药治疗的疾病,如肝炎、肺炎、糖尿病;“大病”是指如心脏病、癌症等需要经常住院治疗的疾病;“残疾”指获得残联认定的持证残疾人,其证件号码须填20位的残疾证号码。

  10.劳动技能(汉字填写)

  劳动技能本质上是人的劳动能力,这种劳动能力包括人的体力能力、智力能力和心理能力。

  

  普通劳动力是指16周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但没有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技能劳动力指经过技术等级考试合格后,获得人社部门统一颁发的相应等级的执业资格证书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丧失劳动力是指由于疾病、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力是指16岁以下未成年人和超过劳动年龄已经无劳动能力。

  对残疾人有劳动力的界定应根据残疾人本人在生活生产中的实际情况准确判断,并在村名大会讨论和村委会核实中据实评判残疾人有无劳动力,避免主观上将残疾人直接列入无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原则上除一、二级肢体残疾人、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之外,其他类别和登记的成年残疾人都应视为有劳动力。

  11.务工情况(汉字填写)

  在务农、务工,学生、军人等情况。

  12.务工时间(汉字填写)

  指在调查年度内累计务工时间,填写月数,范围为0-12。如果是在家务农、学生、军人等情况,务工时间填0。

  13.是否现役军人(是否项)

  填写“是”或者“否”。如证件号码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号码时,是否现役军人应为“是”。

  14.是否参加大病医疗保险(是否型)

  填写“是”或者“否”。

  15.是否享受低保(是否型)

  指该家庭成员是否享受民政低保或五保,如果享受政策,选择“是”,没有享受政策,选择“否”。

  (三)致贫原因

  1.主要致贫原因(勾选)

  导致贫困的主要原因,只能选一项。

  (四)收入情况

  1.工资性收入(元)(填写数字)

  主要指调查年度该户所有人外出务工的所有工资收入。

  2.生产经营性收入(元)(填写数字)

  主要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分为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以及第三产业。

  3.财产性收入(元)(填写数字)

  也称资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4.转移性收入(元)(填写数字)

  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计划生育补贴、生态补偿金。除以上各类补贴外,还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转移的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等;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农村地区(村委会)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基础养老金及低保金,按照《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民发〔2016〕88号)文件执行。

  5.计划生育金(元)(填写数字)

  城镇户籍人口中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以及双女户的奖励。

  6.低保金(元)(填写数字)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必须是民政认定的低保户,否则为0。

  7.五保金(元)(填写数字)

  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而设立的。

  8.养老保险金(元)(填写数字)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到达待遇领取年龄后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必须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否则为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但未到领取年龄者为0。

  9.生态补偿金(元)(填写数字)

  对个人或区域保护生态系统和环境的投入或放弃发展机会的损失的经济补偿。

  10.其他转移性收入(元)(填写数字)

  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转移的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粮食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补贴等生产类补贴等;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农村地区(村委会)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

  11.生产经营性支出(元)(填写数字)

  主要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包括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等。

  (五)生产生活条件

  1.耕地面积(亩)(填写数字)

  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面积,包括因各种原因休闲和抛荒的土地面积,不包括代他人临时耕种和租入的土地面积。

  2.有效灌溉面积(亩)(填写数字)

  是指具有一定的水源,地块比较平整,灌溉工程或设备已经配套,在一般年景下当年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积。

  3.林地面积(亩)(填写数字)

  是指包括生长乔木、竹类、红树林和灌木林等主要用于林业的土地面积,不包括代他人临时经营和租入的面积。

  4.退耕还林面积(亩)(填写数字)

  是指从生态、社会、经济条件实际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转为林地的面积。

  5.林果面积(亩)(填写数字)

  是指包含水果、干果、木本粮油、茶、竹、中药材、用材林、食用菌以及花卉、种苗等特色经济林面积。

  6.牧草地面积(亩)(填写数字)

  是指该户承包集体的全部牧草地面积。不包括代他人临时经营或租入的牧草地面积。

  7.水面面积(亩)(填写数字)

  是指承包集体的水产品养殖水面面积,不包括代他人经营或租入水面面积。

  8.是否通生产用电(是否型)

  填写“是”或“否”。指该户是否接通并使用农业生产用电。

  9.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填写数字)

  指到村内主干公路(道路)的最小距离。

  10.入户路类型(汉字填写)

  泥土路、砂石路、水泥路、沥青路。

  11.住房面积(平方米)(填写数字)

  是指农户自有住房建设面积。不包括仓库等作为生产用途房屋面积。无房户的住房面积为0。

  12.是否通生活用电(是否型)

  填写“是”或“否”。指该户是否接通并使用日常生活用电。

  13.饮水是否困难(是否型)

  填写“是”或“否”。饮水困难是指单次取水往返时间超过20分钟,或间断供水。

  14.饮水是否安全(是否型)

  填写“是”或“否”。饮水安全是指饮用水量有保障,水质安全。水量有保障指的是正常年份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20升;水质安全指的是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

  15.主要燃料类型(汉字填写)

  柴草、干畜粪、煤炭、清洁能源、其他。单选,其中“清洁能源”是指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水电潮汐地热等,也包括沼气和天然气。

  16.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型)

  填写“是”或“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17.是否有卫生厕所(是否型)

  填写“是”或“否”。

  (六)帮扶责任人

  1.姓名(汉字填写)

  填写帮扶责任人姓名,一户可多个责任人。

  2.性别(汉字填写)

  填写“男”或“女”。

  3.证件号码(汉字填写)

  填写帮扶责任人二代身份证号码。

  4.政治面貌(汉字填写)

  填写帮扶责任人政治面貌

  5.帮扶单位名称(汉字填写)

  帮扶责任人所属的单位名称。录入时从系统中已存在的帮扶单位中选择。

  6.帮扶时间(汉字填写)

  填写开始帮扶时间至结束时间,精确到月份(如:2016.01-2016.12)。

  7.隶属关系(汉字填写)

  中央、省、市、县、乡镇、部队、其他。采集表可以不填写,录入时根据选中的帮扶单位自动生成。

  8.单位地址(汉字填写)

  帮扶责任人所属单位地址。采集表可以不填写,录入时根据选中的帮扶单位自动生成。

  9.联系电话(汉字填写)

  填写能够联系到帮扶责任人的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采集表可以不填写,录入时根据选中的帮扶单位自动生成。

  (七)易地搬迁户需求

  1.是否搬迁户(是否型)

  填写“是”或“否”,如果选择“是”,需要填写下面项,选择“否”,不填写。

  贫困村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一、填表说明

  1.本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现状、村帮扶需求、驻村工作队等四个部分。

  填表人、审核人、填表日期等内容为纸质版采集表归档使用,不录入系统。

  2.指标类型及填写说明

  (1)填写数字或汉字:填写数字或汉字,如村负责人、职务、村办公电话等。

  (2)填写数字:需填写数值,如总户数、总人口数等。

  二、指标解释

  (一)基本情况

  省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行政村

  1.村负责人(填写数字或汉字)

  填写村党支部书记姓名(村党支部书记空缺时填写村委会主任姓名)。

  2.职务级别(填写数字或汉字)

  具体指标代码如下,填写汉字。

  3.村办公电话(填写数字或汉字)

  填写村委会固定办公电话号码或村负责人移动电话号码。

  4.贫困村属性(单选)(填写数字或汉字)

  具体指标代码如下,填写汉字。

  在东部省份贫困村被称为“经济薄弱村”。

  5.发展方向属性(单选)(填写数字或汉字)

  填写中心村镇、过渡村、一般村。

  中心村镇:指具有较好发展基础和条件,具备较大集聚发展潜力。未来五年将作为着重提升整体功能和水平,建设成与城镇协同发展的现代化村庄。

  过渡村:指发展基础和条件较差,扶贫开发难度大、成本高,难以在原地实现扶贫开发目标,未来五年趋于调整、撤并和拟整体搬迁的村。

  一般村:指中心村和过渡村之外的村庄。

  6.地形地貌属性(单选)(填写数字或汉字)

  填写山区村镇、丘陵村镇、平坝村镇。

  7.中共党员人数(个)(填写数字)

  是指该村中共党员数量,包括贫困人口和非贫困人口。

  8.大学生村官人数(个)(填写数字)

  是指该行政村,大学生村官数量。

  9.自然村(村民小组)数(个)(填写数字)

  是指行政村中自然村的个数。自然村指的是村民相对集中居住自然形成的村落。村民居住户非常分散的山区、牧区按村民小组划分。

  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信息,须手工填写。

  10.总户数(户)(填写数字)

  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行政村内的农户,户口不在本地,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户,计入总户数;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的农户不计算在内。

  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信息,须手工填写。

  11.贫困户数(户)(填写数字)

  不必填(由户表或自然村表生成)。

  12.低保户数(户)(填写数字)

  是指行政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领取低保补助的农户数。

  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信息,须手工填写。

  13.五保户数(户)(填写数字)

  是指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五保供养的农户数。

  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信息,须手工填写。

  14.总人口数(人)(填写数字)

  是指经常在家或居家6个月以上的人口。虽然在外居住6个月但收入带回家,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为一体的人口也计算在内。

  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信息,须手工填写。

  15.贫困人口数(人)(填写数字)

  不必填(由户或自然村表生成)。

  16.低保人口数(人)(填写数字)

  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信息,须手工填写。

  17.五保人口数(人)(填写数字)

  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信息,须手工填写。

  18.少数民族人口数(人)(填写数字)

  依据身份证或户口簿标注的民族属性为少数民族的人口总数。

  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信息,须手工填写。

  19.妇女人口数(人)(填写数字)

  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信息,须手工填写。

  20.残疾人口数(人)(填写数字)

  是指本自然村16周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数。在年龄范围内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不计在内。

  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信息,须手工填写。

  21.劳动力人数(人)(填写数字)

  是指本行政村16周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数。在年龄范围内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不计在内。

  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信息,须手工填写。

  22.外出务工人数(人)(填写数字)

  是指行政村自发或经过各类培训到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务工超过3个月以上的全部人数。

  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信息,须手工填写。

  23.耕地面积(亩)(填写数字)

  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面积,包括因各种原因休闲和抛荒的土地面积。

  24.有效灌溉面积(亩)(填写数字)

  是指具有一定的水源,地块比较平整,有灌溉工程或设备已经配套,在一般年景下当年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积。

  25.林地面积(亩)(填写数字)

  包括郁闭度0.2以上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26.退耕还林面积(亩)(填写数字)

  是指从生态、社会、经济条件实际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转为林地的面积。

  27.林果面积(亩)(填写数字)

  是指包含水果、林果、木本粮油、茶、竹、中药材、用材林、食用菌以及花卉、种苗等特色经济林面积。

  28.牧草地面积(亩)(填写数字)

  是指该村的全部牧草地面积。

  29.水面面积(亩)(填写数字)

  是指水产品养殖水面面积。

  (二)发展现状

  收入情况

  1.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元)(填写数字)

  是指该村农民总收入扣除相应各项费用性支出后,归农民所有的收入除以总人口。纯收入是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费用后的收入总和。

  2.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万元)(填写数字)

  是指归本村全体村民所有的,村级集体经济活动所得的全部收入,不含转移性收入。

  社会保障

  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人)(填写数字)

  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人)(填写数字)

  3.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人)(填写数字)

  村级道路畅通

  1.行政村到乡镇是否通沥青(水泥)路(填写数字或汉字)

  填写“是”或“否”。

  2.行政村是否通客运班车(填写数字或汉字)

  填写“是”或“否”。

  饮水安全

  1.未实现饮水安全户(户)(填写数字)

  不必填(由户表生成)。

  2.饮水困难户数(户)(填写数字)

  不必填(由户表生成)。

  农村电力保障

  1.未通生活用电的自然村数(个)(填写数字)

  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须手工填写。

  2.未通生产用电的自然村数(个)(填写数字)

  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须手工填写。

  3.未通生活用电户数(户)(填写数字)

  4.已通生产用电自然村(20户以上)数(个)(填写数字)

  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须手工填写。

  危房改造

  1.危房户数(户)(填写数字)

  不必填(由户表生成)。

  特色产业增收

  1.农民专业合作社个数(个)(填写数字)

  是指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数量。

  2.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数(户)(填写数字)

  乡村旅游

  1.开展乡村旅游的户数(户)(填写数字)

  2.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数(人)(填写数字)

  3.经营农家乐的户数(户)(填写数字)

  4.经营农家乐户数年均收入(元)(填写数字)

  卫生和计划生育

  1.行政村卫生室个数(个)(填写数字)

  2.行政村执业(助理)医师(人)(填写数字)

  3.行政村公共卫生厕所个数(个)(填写数字)

  4.行政村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个数(个)(填写数字)

  文化建设

  1.行政村文化(图书)室个数(个)(填写数字)

  贫困村信息化

  1.通宽带户数(户)(填写数字)

  是指能够通过宽带连接到互联网获得网络信息的户数。

  2.能用手机上网的户数(户)(填写数字)

  是指能够通过手机登录互联网的农户数。

  3.已通电自然村(20户以上)中通宽带的村数(填写数字)

  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须手工填写。

  4.通宽带的村小学个数(个)(填写数字)

  5.行政村信息员(人)(填写数字)

  是指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会经营的专兼职人员数。

  (三)驻村工作队情况

  1.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员姓名(填写数字或汉字)

  2.政治面貌(填写数字或汉字)

  指队员的政治面貌,具体指标代码如下,填写汉字。

  3.帮扶单位名称(填写数字或汉字)

  指参与扶贫开发的定点扶贫单位、东西协作扶贫单位、军队和武警部队、企业、科研院校、医院、省内对口帮扶单位、社会组织等。中央、省、市、县、乡镇、部队、其他。采集表可以不填写,录入时根据选中的帮扶单位自动生成。

  4.单位隶属关系(填写数字或汉字)

  中央、省、市、县、乡镇、部队、其他。采集表可以不填写,录入时根据选中的帮扶单位自动生成。

  5.联系电话(填写数字或汉字)

  填写能够联系到队员的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采集表可以不填写,录入时根据选中的帮扶单位自动生成。

  6.驻村时间(填写数字或汉字)

  填写开始帮扶时间至结束时间,精确到月份(如:2015.01-2015.12)。

  7.是否队长(是否型)

  填写“是”或“否”,只能有一个队长。

  8.是否第一书记(是否型)

  填写“是”或“否”,只能有一个第一书记。

  自然村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一、填表说明

  1.本表包括基本情况和生产生活条件两个部分。

  填表人、审核人、填表日期等内容为纸质版采集表归档使用,不录入系统。

  2.指标类型及填写说明

  (1)填写数字或汉字:填写数字或汉字,如村负责人、职务、村办公电话等。

  (2)填写数字:需填写数字,如总户数、总人口数等。

  二、指标解释

  (一)基本情况

  1.隶属行政村(填写数字或汉字)

  2.自然村名称(填写数字或汉字)

  自然村指的是村民相对集中居住自然形成的村落。村民居住户非常分散的山区、牧区按村民小组划分。

  3.组号(填写数字)

  在本行政村中的排列序号。

  4.负责人(填写数字或汉字)

  5.联系电话(填写数字或汉字)

  6.总户数(户)(填写数字)

  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自然村内的农户,户口不在本地,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户,计入总户数;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的农户不计算在内。

  7.贫困户数(户)(填写数字)

  不必填(由户表生成)。

  8.低保户数(户)(填写数字)

  是指自然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领取低保补助的农户数。

  9.五保户数(户)(填写数字)

  是指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五保供养的农户数。

  10.总人口数(户)(填写数字)

  是指经常在家或居家6个月以上的人口。虽然在外居住6个月但收入带回家,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为一体的人口也计算在内。

  11.贫困人口数(人)(填写数字)

  不必填(由户表生成)。

  12.低保人口数(人)(填写数字)

  13.五保人口数(人)(填写数字)

  14.少数民族人口数(人)(填写数字)

  依据身份证或户口簿标注的民族属性为少数民族的人口总数。

  15.妇女人口数(人)(填写数字)

  16.残疾人口数(人)(填写数字)

  17.劳动力人数(人)(填写数字)

  是指本自然村16周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数。在年龄范围内但丧失劳动能 力的人,不计在内。

  18.外出务工人数(人)(填写数字)

  是指自然村自发或经过各类培训到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务工超过3个月以上的全部人数。

  (二)生产生活条件

  1.到行政村距离(公里)(填写数字)

  2.到行政村是否通沥青(水泥)路(填写数字或汉字)

  填写“是”或“否”。

  3.是否通生产用电(填写数字或汉字)

  填写“是”或“否”。

  4.是否通生活用电(填写数字或汉字)

  填写“是”或“否”。

  5.是否通宽带(填写数字或汉字)

  填写“是”或“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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