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3.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6.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7.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8.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9.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10.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3.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9.关于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0.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六办〔2019〕42号)文件规定,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提出全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四)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市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五)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承担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六)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全市“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市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承担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七)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编制全市重点项目计划和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八)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动全市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指导县域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统筹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承担全市能源行业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电力工业管理,承担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监管电力安全生产、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依法主管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十)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一)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二)跟踪研判有关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十三)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四)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承担中部崛起、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皖江示范区建设、长江经济带、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以及合肥都市圈建设、加快皖北发展有关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八)研究提出全市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市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九)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全市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总量平衡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和省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保障军粮供给。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十)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一)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市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

  (二十二)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三)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本级预算和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包括六安市价格认证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包括六安市物资储备和军粮供应中心、六安市发改委节能监察中心、六安市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六安市公共信用服务中心),编制66个(其中:行政编41个,参公编4个,事业编21个),实有人数159人(其中:在职72人,离休4人,退休72人,遗属7人,员额内聘用4人)。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按月开展经济运行情况调研,加强主要经济指标运行调度,建立双月调度机制,确保一季度开门红、上半年双过半、三季度基本完成、四季度补差补缺。盯紧盯实GDP核算的核心指标,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动态监测,找准经济增长的空间和潜力,确保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顺利实现。

  2.持续强化项目谋划争取。抢抓中央稳投资、补短板政策机遇,重点围绕基础设施、“三重一创”、产业升级、乡村振兴等方面,谋划储备和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争取更多份额的中央资金支持。动态调整亿元以上重点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分年度梯次推进、滚动实施。

  3.加大全市重点项目调度。建立重点项目推进台账,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控。坚持“月调度、月抽查、月通报”制度,加大项目督查督办,按月抽取部分项目实地查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完成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投资任务。

  4.提升投资项目管理水平。瞄准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建好用好项目谋划储备库、前期工作库、年度计划库,实行分类管理,加强流程管控,强化督查评估,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建立基础设施补短板协调机制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确保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集中用于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加大投资项目管理培训力度,开展交流学习互动。积极推进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5.深入推进“三重一创”项目建设。全力推进霍山高端装备基础零部件、金寨先进光伏制造、金安航空发动机、氢能燃料电池等省级战新基地和工程(专项)建设,积极争报第四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调整优化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组织市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加快舒城电子信息、市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等市级战新基地建设。加快创新平台建设,申报创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省工程实验室,积极参加“创响中国”双创大赛。

  6.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出台加快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进一步健全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争取更多企业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积极谋划争取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全力争取大学科技园、西商冷链物流、悠然南山旅游休闲争创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悠然蓝溪争创省级集聚示范园区,六安红街争创省级特色商业街区。

  7.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推动各县区加快编制地方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积极争取省统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等重点领域,以及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农字号”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重大平台和现代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建设、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壮大等重大工程建设。

  8.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提升开发区发展标杆,制订出台开发区高质量工作要点,明确开发区“三融合三为主”功能定位,增强产业集聚能力,支持各开发区着力打造1个首位产业,培育2-3个主导产业,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战新企业发展壮大。优化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开展开发区评估评价,建立健全开发区发展分类评价体系和调度通报制度,争取更多开发区跻身全省第一方阵。

  9.强化区域联动合作。深化霍邱与合肥结对合作,强化合肥都市圈合作。制定我市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行动计划,协同推进淠淮生态经济带建设。深入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抓好年度重点任务实施。围绕县域特色产业,争取获批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加快温泉、石斛、电商等省级特色小镇建设,积极申报第三批省级特色小镇。

  10.抓好牵头脱贫攻坚事项落实。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加强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运维管理,落实收益精准分配,充分发挥光伏扶贫效益。继续做好结对帮扶贫困村工作,有效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巩固脱贫成效,提升认可度。

  11.统筹做好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和水库移民后扶工作。协调推进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落实水库移民稳定任务,及时启动实施移民后代和影响人口的后期扶持项目,制定出台临淮岗工程移民搬迁后续政策风险化解预案,推动临淮岗移民政策落实与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作相结合。

  12.严格能源消费“三控”。严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强度和煤炭消费总量“三控”制度,分解下达年度节能目标任务,按月通报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情况,按季发布能耗晴雨表,严格目标管理和评价考核,确保完成能源“三控”目标任务。积极争取我市新增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规划能耗单列指标。

  13.提升价格公共服务能力。继续动态调整涉企收费清单,全面清理行业协会商会和各类中介机构收费项目,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各项改革工作。加强水电气等垄断行业价格管理和交通、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价格管理。探索推进教育收费改革,逐步调整公办幼儿园及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和放开非营利性民办学历教育收费。推进稳价保供惠民价格体系建设,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健全平价商店考评奖补办法和准入退出机制。继续做好“四涉一调”和价格认定工作。

  14.全力保障粮食和物资储备。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强化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加强应急网点建设,开工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认真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开展“星级粮库”创建活动,加强“智慧皖粮”“智能皖储”建设和应用。加大粮食市场监管力度,做好出库监管,严惩“转圈粮”和“出库难”等违纪违规行为。精心组织政策性粮食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15.加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积极支持多元市场主体开展产销合作,扩大粮食市场化经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积极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统筹推进“放心粮油”“主食厨房”、军粮供应、应急保障和成品粮油储备市场供应点“五位一体”建设,发展壮大粮食产业经济,实现粮油加工总产值240亿元。

  16.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编制印发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规划,出台年度工作要点。积极争创省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实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加快培育一批军民融合企业,积极搭建军民融合发展平台,促进军民资源共享共用。推动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工作运行和政策制度体系。

  17.加强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聚焦党的建设,抓好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扎实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行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思想防线。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继续举办发改大讲堂等活动,持续加大干部培训教育力度。坚持依法行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支持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开展工作,活跃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3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1)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附表2)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附表3)

  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附表4)

  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附表5)

  6.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6)

  7.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7)

  8.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8)

  9.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9)

  10.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10)

  11.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附表11)

  1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附表12)

  13.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附表13)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4357.37万元,较上年增加2895.64万元,增长13.49%,主要原因:原市粮食局资金并入。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357.37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1658.4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2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39.10万元、转移性支出10万元。

  二、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357.37元,较上年增加2975.64万元,增长13.92%,主要原因是原市粮食局资金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57.37元,较上年增加2975.64万元,增长13.92%,主要原因是原市粮食局资金支出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1658.4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02.02万元,增加3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原市粮食局并入。其中,“行政运行”预算689.8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项目支出;“事业运行”预算32.7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预算单位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689.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物价管理”预算46.4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基本以及项目支出;“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0万元,用于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以奖代补资金。

  (二)科学技术支出22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000万元,增加10%,其中,“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预算1000万元,用于2020年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考核奖励资金;“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预算21000万元,用于2020年皖江示范区专项资金和市“三重一创”建设专项引导资金(含节能专项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8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34万元,增加9.35%,增加原因主要是原粮食局并入,人员增加。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85.2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0.5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63.9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7.18万元,增加36.73%,增加原因主要是原粮食局并入,人员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63.9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五)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39.1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39.10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主要是原粮食局资金并入。其中“行政运行”预算0.7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项目支出;“事业运行”预算82.1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其他粮油事务支出456.2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储备及发展资金。

  (六)转移性支出1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主要是该项支出为2020年新增支出,主要用于2020年军民融合引导资金。

  三、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1.69,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82.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9.94万元、津贴补贴154.29万元、奖金21.10万元、伙食补助费27.36万元、绩效工资47.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2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5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3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9万元、住房公积金63.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47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3.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20万元、会议费9.5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工会经费支出6.14万元、福利费支出0.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8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40.75万元、生活补助7.08万元、医疗费16.8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3万元。

  四、关于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关于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

  六、关于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2020年收支总预算24357.37万元,较上年增加2895.64万元,增长13.49%,主要原因:原市粮食局资金并入。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357.3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658.4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2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39.10万元、转移性支出10万元。

  七、关于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组织收入0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24357.37万元,增长2895.64万元,增长13.49%,原因主要是原市粮食局资金并入。

  八、关于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4357.37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2895.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24357.37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2895.64万元,增长13.49%。各项支出增减原因分析:原市粮食局资金并入,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以奖代补资金重新列入预算。

  九、关于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20年共安排支出项目10个,资金总额23375.68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3375.68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政府债券收入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二)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本级2020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 发展和改革工作经费项目支出34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42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六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意见》(六政〔2016〕87号)、《六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961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重一创”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4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1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六政〔2017〕58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组的通知》(六政办秘〔2015〕72号)、《价格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5、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六政办秘〔2014〕9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发【2018】61号)、省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71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跨越工程的意见》(六政办【2011】71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14〕184号)、《六安市粮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六政办秘〔2016〕163号)、《六安市军粮供应应急预案》(六粮军〔2017〕82号)、《关于印发<六安市意识形态突发问题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市意识形态办字【2018】5号)、《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粮食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皖粮调【2018】6号)、《安徽省粮食局关于拨付粮油供需调查城乡居民固定调查点补助经费的通知》(皖粮财函【2018】245号)、中办3号、皖办51号、六办13号,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转发<关于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和督查的通知>的通知(六老字【2018】16号)、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切实抓好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政策落实的通知》(六老字【2018】28号)、《合肥经济圈有关工作事项请示的通知》(皖合经办〔2014〕6号)关于“准南、六安、滁州市每年分摊经济圈工作经费各40万元”的规定、《安徽省价格监测规定》关于“价格监测工作所需经费可申请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

  项目内容:共342万元,其中:①发展改革事务经费70万元,包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费、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经费、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皖北结对合作工作经费及重大项目谋划经费;②重点项目调度系统运营维护经费35万元。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业务经费40万元;④粮食工作经费69万元,包括市粮食产业化推广、清仓查库及供需平衡调查、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粮食安全检查等工作经费;⑤法律顾问及诉讼案件律师费10万元;⑥“合肥都市圈”工作经费40万元;⑦区域研究中心、绿指办、节能办、老区办、皖江办、移民局业务经费40万元;⑧价格管理工作经费20万元,包括“平价商店”管理经费、价格监测经费、收费年审经费、房地产价格备案审查经费、价格听证经费、价格数字监管服务平台租赁电信通道及软件服务费;⑨扶贫工作经费15万元;⑩创建经费3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2022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75万元,印刷费30万元,邮电费20万元,差旅费82.53万元,维护费18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5万元,劳务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47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 平价商店以奖代补资金项目支出2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0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2019年六安城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考核奖补办法》关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依照本办法,负责对城区平价商店进行考核和奖励”的规定。

  项目内容:共2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40家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补贴资金。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2022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 粮食储备及发展资金456.2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56.2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六安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六政办〔2007〕62号)关于“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实际情况,负责安排市级储备粮的贷款利息、管理费用和轮换补贴”的规定、《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主食厨房”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皖粮[2014]49号)关于“各市粮食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的意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将“主食厨房”工程纳入民生工程,对“主食厨房”工程项目要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和专项资金配套”的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

  项目内容:共456.2万元,其中:①“主食厨房”和“放心粮油”工程补贴资金40万元,用于“两项工程”建设及挂牌门店补助;②粮油质量检测经费50万元,包括放心粮油检测费用25万元,抽检大米样品66个,面粉抽检样品20个,面条抽检样品10个,食用油抽检样品10个;地方储备粮(油)轮换检测费用10万元,检验小麦样品13个,检验稻谷样品42个,检验植物油样品6个;收获原粮质量调查费用10万元,稻谷94个,小麦44个元,全市范围内田间取样;储备粮品质检验费用5万元,检验小麦样品18个,稻谷样品56个,植物油样品8个;③粮油供应应急网点补助40万元,包括应急网点24万元,供应加工网点:1×6万、配送运输网点:2×2万、堡垒型企业:3×3万、本土大型连锁超市:5×1万;价格监测点16万元,国家级、省级价格测报点2×8万;④市级储备粮油贴息及轮换价差补贴326.2万元,包括粮食储备补贴60万元,市级储备原粮2000吨,成品粮1000吨(折合原粮1550吨),每吨储备费用补助200元;成品油储备费用补贴24.8万元,市级储备油150吨,每年市财政安排利息费用补贴24.8万元,包干使用;新增市级储备粮10000吨,共计203.62万元,其中:保管费94万元,标准94元/吨/年;利息费用109.62万元,单价2520元/吨*10000*年利率4.35%;新增市级储备油650吨,共计37.78万元,其中:保管费用15.6万元,标准240元/吨/年;利息费用22.18万元,单价7844元/吨*650*4.35%。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2022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企业补助456.2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 市“三重一创”建设专项引导资金(含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00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000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意见》(六政〔2016〕87号)关于“自2017年起至2020年,市本级每年财政预算安排2亿元左右,设立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专项引导资金,采取借转补的形式专项用于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补助和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扶持”的规定。

  项目内容:共20000万,支持六安市推进“三重一创”若干政策,其中:①配套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配套资金900万元(30%配套部分);②配套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预留省重大新兴产业试验工程配套资金200万元(30%配套部分);③配套省级重大新兴产业专项,预留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配套资金2400万元(40%配套部分);④预留14000万元,包括支持10亿元以上新建项目、支持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工程、支持市级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成长、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开展股权投资、运用基金支持等。⑤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⑥节能专项资金500万元,重点支持市本级重大节能项目实施、节能管理基础能力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节能量及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研究、低碳产业发展及技术推广应用等。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2022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5. 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规划编制经费项目支出32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29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注重统筹各方力量,选好配好工作专班,强化经费和后期保障”的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

  项目内容:共329万元,其中:①计划外政府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及初步设咨询评估费用20万元;②《六安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60万元,编制总费用200万元,2020年支付30%,即60万元;③《六安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30万元,编制总费用100万元,2020年支付30%,即30万元;④《六安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30万元,编制总费用100万元,2020年支付30%,即30万元;⑤六安市“十四五”区域协调发展、对接上三角等相关规划编制经费60万元,编制总费用200万元,2020年支付30%,即60万元;⑥省统筹资金申报实施方案编制评审工作经费9万元;⑦开展国省干线可研及核准类能源项目咨询评估工作40万元;⑧六安市城区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PPP项目咨询服务费80万元,总费用200万元,2020年支付40%,即80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2022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劳务费20万元,委托业务费309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09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6. 扶贫、挂职人员补助项目支出18.4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8.48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关于全市挂职干部、选派、异地任职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组通字〔2017〕38号)等。

  项目内容:共18.48万元,其中:市发改委扶贫金安区城北乡鲍兴村、淠东乡施滩村和春树镇高岗村,共派驻扶贫队员7人。①市发改委3人到金安区城北乡鲍兴村,3人到金安区淠东乡施滩村,1人到春树镇高岗村扶贫生活补助:12.6万元(1500元*12月*7人);②交通费0.53万元:六安市到城北乡6元,城北乡到鲍兴村14公里,1公里1元,共计20元*8次*12月=1920元; 六安市到淠东乡10元,淠东乡到施滩村10公里,1公里1元,共计20元*8次*12月=1920元;六安市到春树镇10元,椿树镇到高岗村5公里,1公里1元,共计15元*8次*12月*1人=0.15万元。③扶贫干部补齐工资4.81万元:4453.79元*12月=5.35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2022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48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7. 提前下达2020年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考核奖励资金1000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安排100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19]1305号)。

  项目内容:共1000万元,主要用于六安高端装备基础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2020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8.  提前下达2020年皖江示范区专项资金1000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安排100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皖江示范区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19]1301号)。

  项目内容:共1000万元,主要用于现代产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2020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资本性支出100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9. 提前下达2020年军民融合引导资金10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安排1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军民融合引导资金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19]1482号)。

  项目内容:共10万元,主要用于军民融合。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2020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二)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二级单位2020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 价格认证经费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价格认定规定》(发改价格[2015]2251号文件)、《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条例》、《安徽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皖价证[2016]3号文件)。

  项目内容:共20万元,主要为刑事、纪检、涉税等案件提供涉案财物价格鉴定依据,为各类行政案件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财产进行价格认定,价格争议调解、复核等。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2022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十、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20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上升31.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粮食局资金并入。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 号)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粮食局资金并。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3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6.51万元,包括:办公费132.2万元、印刷费30万元、邮电费20万元、差旅费82.53万元、会议费24.5万元、福利费0.28万元、日常维修费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较上年增加123.83万元,增长58.2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市粮食局并入。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