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公民意识是“新三好”学生的精彩看点

  作者:黄齐超

  从2005年起,武汉市共评出1.72万名"新三好"学生。"新三好"以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为考核标准,取代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的"旧三好"考核标准。实行"新三好"德育评价机制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观念逐渐由封闭转向开放,德育教育主体由学校转变为社会、家庭和学校三位一体。(3月16日长江日报)

  最近,社会各界对学校"三好学生"的评选并不认可,甚至非议不断诟病累累,这个曾激励无数学生积极向上的光荣称呼,现在已经成为了鸡肋。也的确,学习好、身体好、思想好的评选标准陈旧落伍,对学生失去吸引力,也不切合现代社会的教育发展。

  新时代的教育发展,要求我们不能仅从学习、思想、体质上考察学生,而且还应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武汉的"新三好"德育评价机制的亮点就在于,它为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提供了载体。虽然现在的德育课本上,有"公民"这一名称,授课教师也讲解了它的内涵与外延,但很少有学生真正领会了"公民"的真谛,自然也无法深刻体会学生作为"公民"的政治权利的平等。

  其实,一个优秀的学生,理所当然地是一个优秀的公民。这要求"好"学生不仅仅是在社会上遵纪守法,还应有良好公民的意识与实践。积极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发挥自己作为一个公民的作用。我们欣喜地看到,已经有学生提议给公车挂红牌,遏制公车私用乱象;也有学生积极参与环保调查;还有学生支招交通拥堵,甚至参与"网上两会"的参政议政,等等。他们的声音或许还稚嫩,但这些作为公民意识觉醒的标志,还是可喜可贺的。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或许能获取丰富的课本知识,却未必能合格的公民。显然,如果学生不能很快地融入社会,不能自觉地参与管理社会,以及公共事务,这样的人才,就大打折扣。从发掘学生公民意识这个层面看,武汉市的"新三好"德育评价机制,就值得喝彩,也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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