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办法》出台
近期,济宁市政府市长石光亮签署市政府令第67号,公布了《济宁市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山东省地级市第一部关于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政府规章,是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的生动实践,也是全面推进“素质固安”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济宁市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济宁市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办法》共30条,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明确了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二是明确了市、县、乡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包括村居在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工作中的职责,以及具体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举措途径。三是明确了全民素质教育的保障措施。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素质教育评估,通过民意调查、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等方式检验素质教育工作推动和落实情况,对未依法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工作的,由本级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保障全民素质教育要求落实到位。
济宁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高度重视,自2016年以来,在济宁市开创性地推进以安全素质教育提升为目的“素质固安”工程,稳步推进了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并取得明显成效。“素质固安”工作成为全市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品牌,并得到省政府和国家应急管理部领导的充分肯定。《济宁市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办法》的出台,对全市“素质固安”工作在法制上进行了固化,对提升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全民素质教育工作落地生根,对于全省乃至全国各地都将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