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表彰202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职、中小学校:????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宣传表彰青少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市级和市直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二、三年级和小学高年段(四、五、六年级,下同)的学生,异地转学的学生要在转入学校就读两年以上方可参评。“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对象为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二、三年级和小学四年级以上(含)的班级。市直级评选表彰范围仅限市属中职、中小学校;市级评选表彰范围为全市中职、中小学校。参评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需在本学年或上一学年荣获相应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评选标准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和择优逐级推荐的原则。 1.“三好学生”标准:品行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及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学习成绩在本年段的20%以内;关心集体,关爱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娱活动和各级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含)等级。 2.“优秀学生干部”标准:除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是学校学生会主要干部或班级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副班长等职务的学生,在积极主动组织和承担集体活动、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群众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同学中威信较高,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先进班集体”标准:班风好,班级同学积极向上、遵规守纪、团结友爱,没有违法和严重违纪现象;学风好,班级同学学习勤奋刻苦,乐学善思,在上学年期末考试中班级平均分名列同年级前茅;勇争先,班级积极组织开展班级系列德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在校内外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超过95%。 个人只能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中的一种。 三、名额分配 1.各县(市、区)和市属学校评选表彰指标分配见附件1~4。 2.各县(市、区)在统筹安排各类先进名额时,按照城乡学校布局情况制定科学的名额分配方案,注意扩大先进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按照指标总数6:4的比例分配,各县(市、区)和市属学校可根据实际对本地本校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作适当调整,但两者的总名额不得超过分配的指标总数,小学、中学、中职之间名额不得互相调剂。 四、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班级学生推荐、年段教师会议提名、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公示的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名单须在校园网和校务公开栏公示5天以上,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公示情况要写在《登记表》的“学校意见”栏内。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民主程序、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对象应填写相应的《登记表》(见附件5~6)一式一份并签章。《登记表》中的成绩栏、主要表现栏分别由校教务处和班主任填写并签名,以示负责。填写内容要实事求是,字迹端正。各县(市、区)所属学校填写完整后由所在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思政科,市属学校直接报送思政科。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分别编造花名册(见附件7~8,一式一份),并将电子文稿发送至邮箱zzdyk2032760@163.com。文字录入时,若电脑字库里查找不到的,一律用“*”代替,并在打印报送件中相应位置上注明原有的字及拼音。 4.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柳耀强,电话:2032760。
附件:1.?2020—2021学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名额分配表 2.?2020—2021学年市级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3.?2020—2021学年各县(市、区)一中和一级达标校高中市级表彰名额分配表 4.?2020—2021学年市直级表彰名额分配表 5.?2020-2021学年市级(市直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6.?2020-2021学年市级(市直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7.?2020-2021学年市级(市直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 8.?2020-2021学年市级(市直级)先进班集体花名册
漳州市教育局2020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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