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五、建强培训保障体系
(一)培训机构建设。立足功能定位,加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渠道主阵地建设,加强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建设,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紧扣主责主业,深化教学科研管理改革,突出教师主导作用和学员主体地位,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强化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加强教学督导、师资培养、质量评估,因地制宜推进市级党校(行政学校)对县级党校(行政学校)教学、师资等的统筹。深化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实施“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计划”。按照少而精、突出特色的要求,稳妥推进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整合。强化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规范管理。坚持从严从实,加强现场教学基地建设,出台党性教育基地规范化建设意见。完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开展清单式管理试点。鼓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交流协作,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共享。
(二)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名师培养吸收力度,把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纳入各级人才政策支持范畴,努力造就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家和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在学科领域有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定期评聘全国干部教育名师,给予支持和奖励。继续实施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每年培训2000名教学一线骨干教师,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5年内将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院教师培训一遍。建立健全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和实践锻炼制度,每年有计划安排专职教师参加学习培训、调查研究和挂职锻炼。加大对基层师资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省级党校(行政学院)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师资送教下基层,每年组织150名省市两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骨干教师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访学进修。建立健全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办法、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和改进兼职教师选聘和管理。出台领导干部上讲台实施意见,支持各级领导干部上讲台,鼓励退休干部返聘任教。推进优秀师资共享,建好用好各级师资库。
(三)课程教材建设。制定理论教学和党性教育大纲。重点开发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反映各领域理论和实践创新的精品课程。加强教材建设,开发一批适应干部履职需要和学习特点的培训教材和基础性知识读本,分批向党员干部推荐学习书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发各具特色、务实管用的培训课程和教材。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及时更新课程教材内容。5年内评审推介500门左右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50种左右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教材。
(四)培训方式方法创新。根据培训内容要求和干部特点,改进方式方法,开展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方法运用的示范培训。推动国家级和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案例库建设。探索运用访谈教学、论坛教学、行动学习、翻转课堂等方法。鼓励和支持干部运用网络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各方面基础性知识学习。
(五)干部教育培训和互联网融合发展。统筹整合网络培训资源,建设兼容、开放、共享、规范的全国干部网络培训体系。加强网络培训标准建设,2020年前形成较为完备的干部网络培训标准体系,2022年前实现各类各级干部网络培训平台资源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积极探索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的网络培训有效方式,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加强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及其分院建设,建设在线学习精品课程库,迭代开发移动学习平台。严把网络培训的政治关、质量关、纪律关。加快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智慧校园”建设。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国统一、分级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电子档案信息系统。
(六)学风建设。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知行合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讲政治贯穿教学、科研、管理全过程,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严格教师管理,严肃教师讲课、参加会议、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纪律要求,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加强学员管理,严格执行并适时修订《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定期开展学风督查。
(七)经费管理。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工作需要。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地方各级党委可以使用留存的党费组织培训基层党员干部。中央财政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财政困难地方可以统筹使用自有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完善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八)理论研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深入把握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推动设立干部教育学二级学科。办好干部教育培训专业期刊,搭建研究交流平台,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六、健全培训制度体系
(一)完善需求调研制度。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理念,突出组织需求和岗位需求,把需求调研贯穿训前、训中、训后全过程。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与干部选拔、管理、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健全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与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之间的协调会商机制,精准把握培训需求,共同制定实施干部培训培养计划。
(二)健全组织调训制度。完善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加强统筹协调,严格审核把关,避免和防止多头调训、重复培训、长期不训等问题。严肃调训纪律,建立健全调训情况通报制度,完善点名调训和补训制度。对5年内没有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教育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补训。探索“错峰”调训和分段式培训,缓解工学矛盾。
(三)健全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推行培训项目负责制。建立健全培训机构集体备课、教学督导、评价反馈等制度。建立健全跟班管理制度。注重发挥学员党支部和班委会作用,强化学员自我管理。加强培训管理队伍建设,注重对跟班联络员、组织员(班主任)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培训管理者培训制度。
(四)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制度。全面考核评价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情况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2020年前制定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成效考核办法。运用互联网等手段,开展党的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履行岗位职责基本知识测试,探索对干部在职自学情况进行考核。加强干部选拔、培养、管理、使用工作的统筹,对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中长期主体班次强化跟班考察,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学员相互评价等方式,了解学员表现,为培养、考察、识别干部提供参考。完善培训情况登记、反馈、跟踪管理等制度。
(五)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完善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全面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项目质量、课程质量评估。2020年前完成省市县三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试点工作,2022年前对省市县三级党校(行政学院)评估一遍。完善项目质量评估制度,健全由项目委托单位、参训学员、培训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评估机制。完善课程质量评估制度,健全由学员、教师(或者专家)、跟班管理人员、教学管理部门等多方参与的评估机制。
(六)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督查制度。重点围绕党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任务等贯彻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检查应当注意了解新提拔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
七、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整体部署和工作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干部教育领导小组或者联席会议要定期研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协调指导。
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主管职能,加强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各级干部教育领导小组或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本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或者实施意见,坚持分类分级,抓好贯彻落实。
中央组织部要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中期和5年总结评估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中央军委根据本规划精神制定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