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小而美”,行不行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报 言咏/文 又到一年入园季,关于幼教政策的风吹草动都引人关注。7月2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深圳市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这部将替代11年前旧标准的文件,鼓励对微小型幼儿园(幼儿中心)的尝试——办学规模不设下限,由审批机关按生均面积指标核定办学规模和每班具体班额。也就是说,一个班的幼儿园未来也是可以合法存在的。
深圳不是孤例。今年6月下旬,成都市教育局局长明确表态,将借鉴北京、广州等地的经验,探索制定微型幼儿园的设置标准。先行者北京2017年就开始尝试社区办园点,对办园点的面积做了放宽;广州则从2018年开始在天河区试点开办微小型幼儿园,发布了《天河区微小型幼儿园开办工作指引》,一年之后这一模式推广至中心城区。福州鼓楼区的探路步伐几乎与广州同步。
各地在政策层面对探索微小型幼儿园加以鼓励,且出台相关的标准和指引,在解决“入园难”的问题上,无疑是一条正确的路径。入园难的背后是学前教育供给不足。这也是各地教育部门探索新路的内在动因。比如深圳,尽管从2007-2018年,全市幼儿园数量从819所增长到1771所,城市规划中幼儿园配建标准也从千人33座调整为千人40座,但仅靠符合建设标准的规划幼儿园提供学位,仍不能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2008年版的《标准》只适用于举办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不适应规模较小的幼儿园或办学形式灵活的其他类型学前教育机构,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有办学愿力的社会力量进入。广州也是如此。据天河区教育局预测,到2022年或有1万多个幼儿园学位缺口。基于此,天河区从2018年2月起放宽办园规模与场地面积限制,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财政资金开办微小型幼儿园。
改革开放40年以来,学前教育体制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头十年学前教育依然以政府为主导;新世纪最初的十年,学前教育被推向市场,公办园持续枯萎,民办园进入黄金发展期;2010年前后,学前教育重回“国策”层面,但民办园增速仍可观;现阶段则以2018年的学前教育新政为拐点,学前教育的非营利属性被强化,对社会资本进入这一领域的管理空前加强。面对公众“入园难,入园贵”的呼吁,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公办和普惠园的比例,肯定是正确的。但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不能搞政策“一刀切”,不能粗暴地退回完全以政府为主导的第一阶段。这既不能解决学前教育的供需矛盾,也无利于满足民众多元化的需求。因此,在现阶段,摈弃要么全面行政管控,要么全面市场化的惯性模式,在学前教育体系中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场边界,是一个值得思考的课题。
鼓励试水微小型幼儿园是释放政策善意的第一步。在激发社会力量投入,增加学位供给的同时,还有利于部分无证园从“地下”转入“地上”。这些无证园中,相当一部分是园所建筑规模不达标而无法取得牌照,师资水平和口碑评价并不差。而且,由于有市场需求,它们一直顽强地存在着。与其让它们灰色生存,不如更新办园标准,将其纳入正规军体系,更有利于监管。广州天河区的试点依循了“两放宽,两提高”的思路,即在放宽办园规模和场地面积的同时,提高师资配备标准——要求每班至少配备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提高监管标准——一旦发生特别重大的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这也是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宽准入、严监管”的转变,相比而言,后者更显示了政府的担当。政府职责的承担并不意味着要包揽公共服务的供给,而是要合理借助社会力量,并成为公正的监督者。
另外政策的延续性也值得强调,也就是说,对微小型幼儿园的政策鼓励,不能朝令夕改。对于民间投资者来说,政策的延续性、政府的契约精神十分重要。只有对未来有稳定的预期,才敢放手投入,才能着眼于长远利益——教育这个领域,尤忌急功近利。
其实,鼓励创办微小型幼儿园不完全是对现实的妥协,从儿童发展的角度,“小而美”的幼儿园有可能更能以儿童为本,因材施教。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今年4月发布的《教育蓝皮书: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9)》指出,小微化、生活化、社区化是世界学前教育发展的主流取向。就中国来说,对小微幼儿园的合规化探索正在起步之中,我们先要允许它的存在,才能促进它的萌生,才有可能形成一个健康发展的业态。无论是主流取向,还是有益补充,越多“小而美”幼儿园存在,家长和孩子的选择就越多,而这对于建立多样性、开放性的现代教育版图也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