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若弄虚作假要严查
中新网7月10日电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陈希原7月10日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提交资助项目申请时,一定要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对于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不仅要收回发放的资助资金,而且还会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对他进行批评教育。
教育部7月10日举行发布会,介绍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政策措施及资助工作开展情况。会上有记者问:今年6月,教育部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信称,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申请资助项目,在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时取消相应的盖章要求。这是出于什么考虑?取消盖章以后,如何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呢?
陈希原介绍,取消盖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让学生少跑腿,尽量不跑腿。取消盖章以后,为了确保精准认定,做到应助尽助,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想了一些办法。
一是靠信息管理系统。经过努力,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在已经跟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实现了有关的数据共享。包括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还有烈士子女,都可以直接进行认定。
二是通过了解学生的日常消费情况等途径来提高认定精准度。学校在审核学生的申请时,要综合考虑学生的日常消费和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量化评估,以及学生之间的民主评议等方式,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精准度。
三是加强诚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提交申请时,一定要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对于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不仅要收回发放的资助资金,而且还会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对他进行批评教育。
陈希原表示,取消证明,并不表示不要什么材料了,而是改成了个人承诺制,就是个人要对家庭经济状况做出承诺,大学生由个人做出承诺,未成年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做出承诺。这个改革是建立在对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任的基础上,充分信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以也希望广大的学生珍惜这份信任,对于个人承诺的事项,要真正做到诚实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