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聚焦“一老一小”:让幼有善育老有颐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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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母网11月2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孙长波)“一老一小”工作牵动着每一户家庭,关乎民生福祉。近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烟台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月初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已印发贯彻执行。

  按照《方案》,我市通过进一步加强养老托育服务政策保障,增加优质普惠供给,完善和均衡服务设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到2025年,我市逐步构建起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以及主体多元、管理规范、质量保障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一老一小” 整体解决情况居全省前列。

  新增人口增长缓慢,老龄人口占28.1%

  统计数据显示,我市人口形势严峻。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市常住人口数量为710万,比2010年仅增长13万人,增长人数在省内列第14位。出生人口近年来逐年下降。育龄妇女生育意愿持续走低,从老年人口看,我市已进入超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程度在省内排第2位。去年我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人口为182.5万人,占总人口比例为28.1%,高于全省、全国约7个和9个百分点。叠加家庭小型化、少子化等因素,高龄、独居、空巢、失能老人数量和比例将大幅增加。

  “解决‘一老一小’问题、制定并实施整体解决方案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必须走出一条政府主导的社会化运作道路,由政府主导保基本、兜底线及社会化养老托育服务,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方案》的贯彻落实是我市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激发社会活力,提高养老托育服务水平,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又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中央、省工作部署,将养老托育服务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从政策引导、设施供给、兜底服务、资金投入等方面强化保障,取得了积极成效。养老方面,截至2022年6月,我市建有机构养老床位数4.3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8张。建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26处、农村幸福院1096处。先后有7个区市政府制定了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政策清单,6个项目获得国家普惠养老专项资金支持,成功跻身全国养老服务产业试点城市、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市、全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城市等。托育方面,截至2022年6月,全市登记注册托育服务机构285家,其中幼儿园延伸举办114家,卫健部门机构备案130家。

  各区市将打造1-2家公办失智照护机构

  失能老人照护问题向来是养老重点也是难点,而失智照护是养老照护中最难的板块。

  按照《方案》,我市做好公办养老机构规划建设,新建或改扩建烟台市老年福利中心三期等项目,满足公益性、兜底性需要。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各区市重点打造1-2家失智照护机构。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

  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引导市场主体增加普惠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在已有7个区市出台普惠养老政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全覆盖。

  健全普惠托育服务网络。出台烟台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鼓励依托社区、幼儿园、妇幼保健机构、计生服务站等创办托育机构或增设托班。引导驻烟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并向附近居民开放。推进芝罘区省级家庭托育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争创全国婴幼儿照护示范城市。到2025年,分批次创建50处市级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市级财政每个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提升养老托育市场化水平。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优化养老托育服务营商环境,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和办理流程清单,力争全部实现“不见面审批”。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模式,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鼓励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新建家庭养老床位5000张以上

  11月16日,芝罘区西炮台社区养老服务站、明昱锦园小区养老服务站投入使用,陪同就医送药、上门理发、助浴、巡视探访……居家养老和服务新模式,让周边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的“康、养、护、医、食、住”等综合养老服务。社区养老集中了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方式的优点和操作性,既能随时接老人回家,又能避免老人在家无人照顾的窘迫。

  据悉,未来3年,我市将强化居家社区服务能力,健全区市、街道、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社区空置公租房和国有企业办公用房可兴办老年食堂、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和老年教育等。在我市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中,统筹考虑社区和家庭适老化改造内容。到2025年,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5个以上,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

  由于现在社区养老相比机构养老存在设备不够完善、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管理经验不足的现状,我市将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新建居住区养老托育设施建设标准,确保配建率达到100%。新建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单个项目不少于350平方米,托育服务设施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已建成居住区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善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补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实际需求补足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到2025年,养老、托育服务设施配建率分别达到100%、60%。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我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开展农村幸福院设施建设工程,推动有条件的农村幸福院建设农村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喘息服务是个新名词,是指政府花钱为失能老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或是请专业人员去家中照料,或是把老人接到养老机构照看,既让家属喘口气,也让老人康复得更好。我市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网络公开培训课程等方式,开展家庭照护技能培训。由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短期托养或上门照料服务,帮助家庭照护老人,为家庭成员提供“喘息服务”。落实监护人对孤寡老人、遗弃儿童的监护责任。制定烟台市家庭照护床位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市新建家庭养老床位5000张以上。

  促进医养康养结合,培育壮大用品和服务产业

  医养结合是近年兴起于各地的新型养老模式。它将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集医疗、养老及健康于一体,整合产品与服务,覆盖全生命周期。

  按照《方案》,我市将根据养老机构的等级分类增加医疗服务功能,提高老年福利中心、御花园等老年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将医养结合机构中符合条件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纳入医疗联合体管理,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到2025年,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0%以上,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率达到100%。

  推动医疗机构向养老服务延伸。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建设和运营养老服务设施,重点推进烟台毓璜顶医院老年照护康复中心、蓬莱惠民中医康养等项目建设。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可改扩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推动医疗机构开展上门巡诊等服务,养老服务收入可用于医务人员奖励分配。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促进中医药资源广泛服务老年人。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

  支持烟台职业学院、烟台工程职业学院等驻烟高校兴办老年大学。到2025年,65%以上镇街建有老年大学分校,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比达到20%以上。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新型养老产业集团。到2025年,完成养老产业总投资50亿元以上,培育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3家以上,养老服务领域吸纳新增就业1万人以上。健全完善养老辅助器具产业链条,支持康泰实业等企业开发智能康复理疗、智能无感看护等产品,增强养老辅助器具产业竞争力。

  送出财税、土地、人才等政策大礼包

  养老产业虽然是“阳光产业”“朝阳产业”,但是目前养老产业面临的困境有很多,例如资金问题、土地问题、人才问题等等。据悉,未来3年我市将从统筹推进、财税支持、土地保障、人才支撑、规范监管和营造氛围等6个方面,加强要素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按照《方案》,市、县政府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例不低于55%。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税费减免政策。建立市级普惠托育机构建设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给予运营补贴。支持养老托育项目争取应对人口老龄化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贷款财政贴息等上级政策资金。已备案的养老托育机构使用水电气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养老托育用地需求。利用存量商业服务用地开展养老服务的,允许按照适老化设计要求适当放宽户均面积、租赁期限等土地和规划要求。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并通过验收的,不需变更土地和房屋性质。

  把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作为紧缺职业(工种)纳入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依法逐步实行托育服务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幼教人员、儿科等相关医护人员到托育服务机构执业工作经历,在参评高一级职称时可视同基层服务经历。到2025年,养老服务人员岗前培训率、持证上岗率均达到100%。

  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实行信用承诺备案制度,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严厉打击养老托育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严惩养老服务机构欺老、虐老等行为。落实托育机构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制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涉事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