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省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百日安防”大整治

  校园刑事治安案件快侦快破

  周边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

  5月3日起至9月13日,相对集中100天时间,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省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这是记者6日从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省卫生厅5月3日联合下发的文件中获悉的。

  根据文件要求,此项行动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5月3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月1日至9月13日为总结验收阶段。

  行动要求,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治安案件,公安部门应实行专人专办,并按“优先受理、优先处置、优先侦破”的原则,选派精干力量,快侦快破。中小学幼儿园将纳入属地公安部门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还将设立治安岗亭,并开展治安巡查。学生和幼儿上、放学时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校园,必须要100%有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在中小学幼儿园门前重点段要100%设立警示牌提示标志,在校园周边道路还要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和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

  文件要求,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安全教育进校园、治安管理进校园、禁毒宣传进校园、交通安全进校园和防范监管进校园”等六进校园活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必须要100%指导、监督到位。对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要每半年组织一次以上消防监督检查,其他学校幼儿园要每年组织一次以上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学校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记者 孙丽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