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新冠,我们可以准备哪些药?抗原自测怎么做?大家关心的都在这儿

  近日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措施的通知》

  进一步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你们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江苏防疫专家回应来了!

  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那么,今后公众怎么看病?还要全员核酸吗?有必要囤药吗?就这些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12月7日晚,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解答。

  问

  今后还需要全员核酸吗?来苏还需要落地检吗?

  答

  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可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开展抗原检测。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规定的范围和频次,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一些特定场所和重大活动可由设区市自行确定防控措施。此外,不再对跨区域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问

  还会有临时封控措施吗?对风险区域划定有哪些规定?

  答

  今后不再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也不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将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落实高风险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要及时解封。

  问

  今后普通公众如何就医?

  答

  对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入院时测量体温、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医院对无核酸检测证明的患者,可即时进行核酸采样检测,不得影响救治。各医疗机构对新入院的患者及陪护均应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设置一定规模的缓冲病房、隔离病房、独立病区或楼宇,制定诊疗流程和预案,收治可能出现的因病情原因不宜转运至定点医院救治的感染者;要严格落实不探视、非必要不陪护制度。

  问

  风险区域内公众如何就医?

  答

  各设区市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高风险区内空巢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底数及具体情况,按网格化布局,指定相应的综合医院、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儿童、妇产、血透、精神等专科医疗机构作为高风险区患者看病就医的专门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可划定相对独立的收治区域),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的转诊机制。对确需就诊的一般患者,社区安排专车提供“点对点”接送服务;对急诊患者可直接呼叫“120”,由“120”按院前急救有关规定迅速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

  问

  核酸阳性后该怎么办?

  答

  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按照第九版诊疗方案对感染者进行诊断分型,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两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由各设区市统筹,组织安排专用救护车及时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感染者居家隔离或住院治疗期间,其同住人员或陪护人员按照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隔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前4天可采取抗原自测,第5天上门核酸采样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

  问

  有必要储备感冒发烧药吗?

  答

  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但不建议大家为预防而服药,没病不要乱吃药, 勤洗手、戴口罩,才是最正确且有效的预防方法。其次,药物都有保质期,存储也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保管不当容易变质,过多药物长期存放容易造成浪费。

  应对新冠,我们可以准备哪些药?

  近日,“新冠吃药顺序”“新冠囤药清单”等话题受到很多网友关注。应对新冠病毒感染,“囤药”是否可取?被查出阳性,整个病程发展大致呈何种规律?在病程中,出现什么情况要到医院及时就医?一张图,带你了解↓↓↓

  

  

  

  

  规范医药用品价格!江苏发布提醒告诫书

  12月7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医药用品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其中明确: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医药用品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省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近期,随着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出台,部分常用治感冒、抗病毒、止咳和退热类等药品需求剧增。为进一步规范医药用品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现对我省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和《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合理制定医药用品价格。不得借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之机大幅提高医药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及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销售的医药用品要标明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并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全省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市场巡查检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

  收藏!动态图教你get新冠抗原自测法

  “新十条”提出,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新冠抗原自测应该怎么操作?有哪些步骤需要特别注意?怎么判断测试结果?(注意:抗原检测结果要在有效时间内读取。)

  这份新冠抗原自测法,快分享给身边的人↓↓↓

  

  

  

  

  

  

  

  

  

  一图看懂《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

  今天(12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强调要按照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要求,有效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相关工作。

  新冠病毒感染者哪些情况可以居家治疗?居家期间如何做好防护?符合什么条件可结束居家治疗?一图看懂《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

  

  

  现在,大家都清楚了吗?

  互相转告、提醒!

  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来源:人民日报、央视新闻、健康江苏、江苏市场监管

  编辑:黄昕彤

  审核:杨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