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碣石人 新调整!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12月26日起不再开展本学期线下教学活动
关于进一步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
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中心小学、中学及九年制学校、职校,特校、市直幼儿园:
鉴于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据《汕尾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电影蜜蜂)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调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自2022年12月26日起不再开展本学期线下教学活动。中小学可结合实际开展线上教学活动至本学期结束。民办幼儿园结合学生家长意愿自主安排放寒假时间。
二、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本学期不再安排集中线下期末教学质量监测。
高一、高二年级本学期不再安排集中线下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延到下学期初进行,具体时间以汕尾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高三年级期末学业质量监测将在12月28、29日两天进行,各高中学校要组织高三年级学生按时参加,若有改期,将另行通知。
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体育术科考试和“3+证书”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综上,自2022年12月24日起,除参加期末学业质量监测的高三年级学生,其余学生不再返校。
三、全市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参照执行。
四、各学校在我市校历原定的放寒假时间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1月8日,普通高中学校2023年1月15日),要组织本校教师完成期末各项工作,倡导通过线上方式完成学生表彰、散学典礼、家长会等期末收尾工作,以及加强电话家访,关心关注学生的假期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情况。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我局之前下发的相关规定,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陆丰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3日
相关链接:汕尾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