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学校 “三好学生”、“三好标兵”、“优秀
原标题:艺术学院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学校 “三好学生”、“三好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艺术学院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学校
“三好学生”、“三好标兵”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为激励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学风、校风建设,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奖项、范围、名额
评选范围:
具有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年内加权平均分居班级前10%),学年内无挂科、重修记录。具有较好的知识应用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及社会工作能力;
3、2019—2020学年,无违纪处分。
4、无缺旷课记录。
5、无网络贷款等不良诚信记录。
6、所住宿舍一学期不达标记录不超过(包含)两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5、有下列情形者可优先考虑:
(1)创新能力: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科技竞赛、科研科技活动者,代表学校参加校级以上各种科技竞赛、科研科技活动者,发明专利获国家承认者;
(2)自身素质拓展能力:学生积极参加各级组织承办的演讲、征文、辩论、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文化交流活动及其他课外文化活动,获得专业资格证书者;
(3)社会实践能力: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并提交社会实习实践报告者;(4)体育运动能力:积极参加系级组织的体育竞赛者;
(5)外语运用能力:通过英语三级、四级、六级考试者;
(6)国际视野:积极参加海外游学项目者。
注:符合以上优先考虑情形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
(二)优秀学生干部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
2、优秀学生干部奖获得者须为我院班级班委、学生会干部、团总支干部、新闻中心干部、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支教团或由学院任命的学生干部。任职满1年,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勤于职守、乐于奉献,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积极主动协助学院老师开展工作,工作业绩突出;
3、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学年内加权平均分居班级前30%),学年内无挂科、重修记录。具有较好的知识应用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及社会工作能力;
4、2019—2020学年,无违纪处分(含学校、学院、后勤)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6、有下列情形者可优先考虑:
(1)创新能力: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科技竞赛、科研科技活动者,代表学校参加校级以上各种科技竞赛、科研科技活动者,发明专利获国家承认者;
(2)自身素质拓展能力:学生积极参加各级组织承办的演讲、征文、辩论、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文化交流活动及其他课外文化活动,获得专业资格证书者;
(3)社会实践能力: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并提交社会实习实践报告者;(4)体育运动能力:积极参加系级组织的体育竞赛者;
(5)外语运用能力:通过英语三级、四级、六级考试者;
(6)国际视野:积极参加海外游学项目者。
注:符合以上优先考虑情形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
(三)先进班集体
1、班级学生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2、班级凝聚力强,具有良好的班风,有较完善的班级规划和发展目标,有完善的班级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具有良好的学风,缺旷课率低,专业思想稳定,各种等级考试通过率高,各类检查评比优秀;
4、班级学生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关爱集体,尊敬师长;积极制订班级文化活动建设方案,开展多形式、有特色的科技、文体等活动,丰富第二课堂,提高同学综合素质;
凡达到评优条件的班级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附2000字以内的总结材料,其中包括图片资料)。
三、评选程序
(一)三好学生、三好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1、各辅导员须将评选的范围、名额及条件等评选事宜以多种方式告知全体学生。
2、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然后由辅导员会同有关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并由所在班级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人数必须超过本班学生总数的2/3以上,得票多的学生入选。
3、分配给学生会、团总支、新闻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名额,原则上由主管该部门的辅导员进行评选,充分听取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意见,必须进行班级民主评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人数必须超过本班学生总数的2/3以上,得票多的学生入选。
4、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学院的评选细则进行等额评定。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级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并面向全院学生公示3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辅导员组织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填写《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形成班级意见和学院意见,报送学生事务部。
(二)先进班集体
符合条件的班集体自愿提出申请,学院组织评审会进行等额评审,面向全院学生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辅导员组织评选出的先进班级填写《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先进班集体申请审批表》,形成班级意见和学院意见,上报学生事务部。
四、工作要求
1、各辅导员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学生中广泛宣传,严格按照考核、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逐级推荐、民主评选,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按质按时完成评优工作。
2、各辅导员评选工作要求在2020年11月27日前完成,并于11月27日下午17时前上报评选结果(含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的申请审批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五、其它事项
各辅导员推荐上报的“三好学生”、“三好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经最终审核后,凡符合条件的,上报学校参加校级评选,并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下发表彰决定予以表彰。
编辑:李铁阳
审稿:高翔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