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唐检察院:电子笔录模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正义网聊城6月21日电(通讯员 杨兆峰 冯鑫)6月20日,笔者走进5月份刚刚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山东省高唐县检察院派驻清平检察室,检察人员利用电脑上社区矫正对象(管制)电子笔录模版记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谈话内容。
在电子笔录模版上,笔者看到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是否向基层司法所汇报思想活动情况、基层司法所监管情况等一目了然。
据了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赋予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法定监督职责,派驻清平检察室积极创新,认真探索,大胆实践,于6月初建立了社区矫正各种法律文书电子模版,分为矫正对象谈话笔录电子模版和监督司法所巡查笔录电子模版,并根据矫正对象所被判处刑罚种类的不同又分为矫正对象(管制)谈话电子笔录模版、矫正对象(缓刑、假释)谈话电子笔录模版、矫正对象(剥夺政治权利)谈话电子笔录模版、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谈话电子笔录模版。监督司法所巡查电子笔录模版,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基层司法所是否尽职尽责开展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涉及到司法所应该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任务。
“建立社区矫正各种电子笔录模版,使操作更加灵活,文书更加规范,具有避免漏项、方便快捷的特点,便检察人员更多时间了解社区矫正情况,强化了监督力度,维护了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有效地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的水平。”清平检察室负责人冯鑫说。
在近1个月时间内,派驻清平检察室共对16名矫正对象运用电子笔录模版记录教育谈话内容,并对电子笔录模版记录进行储存、分类、归档,形成社区矫正电子档案长期存放,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