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 部门文件 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各县(市、区)人社局、教育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市教育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勤勉敬业、立德树人,积极投身盐城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快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盐城市中小学教师激励体系(试行)》精神,经研究,决定于今年教师节考评选树表扬一批盐城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师德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1.盐城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考评范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

  2.盐城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师德标兵的考评范围:全市教育系统在职在岗人员。

  二、表扬名额

  今年拟表扬盐城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60个、盐城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50名、盐城市模范教师10名、盐城市师德标兵20名。各县(市、区)按分配的名额等额考核推荐;市直各学校(单位)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模范教师、市师德标兵中选择一项(不得交叉)推荐1名候选人,实行差额评选,具体表扬名额详见附件1。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要向基层、教学一线教师倾斜,盐城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中,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和校级干部不超过分配名额的20%。

  三、考评条件

  (一)盐城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具体条件:

  1.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奉公,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开齐开足规定课程,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显著成绩,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具有表率作用。

  4.坚持立德树人,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等方面成效显著,在当地乃至全市具有示范影响。近五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和较大及以上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或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事件。

  (二)盐城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具体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无违法违纪情况,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优秀电影先生

  2.面向全体学生,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自觉践行“四有”好教师标准,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人才方面实绩突出。

  3.潜心钻研业务,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习实训指导等方面成绩显著,得到领导、同行和学生公认。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做出显著成绩。

  (三)盐城市模范教师的具体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有”好教师标准,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甘为人梯,传播知识,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无违法违纪情况,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优秀。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盐城市师德标兵的具体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无违法违纪情况,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优秀。

  2.充分发挥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德施教、以德立身,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坚持求真求实,诚信友善,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团队合作意识和大局观念。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崇德修身、爱岗敬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践行“四有”好教师标准,坚守职业道德规范,以高尚情操、丰富学识、仁爱之心与人格力量教育影响和感染学生。

  4.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引领教化,把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同塑造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教育效果明显,深受学生爱戴,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望。

  四、考评程序

  1.考核推荐。推荐对象经基层民主推荐,在实施相关工作考核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公示后上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组织初审。由各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联合初审推荐对象,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意见并公示后上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集中复审。市教育、人社部门联合组织集中评审,评选出各类拟表扬对象。

  4.实施表扬。复审结果报市教育、人社部门领导审定,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教育、人社部门联合发文予以表扬,颁发证书。

  五、考评要求

  (一)考评推荐工作在结合年度考核、目标考核、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二)考评推荐工作坚持从严掌握、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将推荐对象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评选考察内容,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考评推荐工作要向长期坚持在农村和薄弱学校的一线教师倾斜。城镇热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教师,如申报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师德标兵,原则上须有2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任教经历。模范教师、师德标兵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四)中小学、幼儿园正职校(园)长不参加申报模范教师。近五年曾获得过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师德标兵或同级以上表彰的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评选。

  (五)《申报表》一式二份,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在1500字左右。各地各学校(单位)请于7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相关表格(申报表、汇总表等)均请到盐城教育网(http://ycedu.yancheng.gov.cn/)“公告”栏下载。联系电话:88228661、88228610;邮箱:ycers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考评推荐名额分配表.pdf

  2.盐城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盐城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4.盐城市模范教师申报表

  5.盐城市师德标兵申报表

  6.盐城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单位汇总表

  7.盐城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和师德标兵推荐人选汇总表

  8.征求意见表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