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初见成效

  近日,记者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了解到,去年以来,青海省初步建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体系,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先后制定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海省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配套政策性文件,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初见成效。

  省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处长刘建华介绍说,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和谐幸福。《实施意见》出台以来,各地以“家庭为主、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多方参与”为原则,建立起婴幼儿照护服务的“1+5”工作模式,即制定1个实施意见,建立“家庭指导服务、托幼一体化、托育联合体、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企事业单位自办福利”5种模式,出实招解决婴幼儿社会化看护难题。

  据了解,今年以来,省政府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纳入民生实施工程,定期研究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问题,各成员单位共同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已开办具备国家认证资质的托育机构19家(西宁市15家、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3家、玉树藏族自治州1家)。

  同时,为使婴幼儿托育服务规模化、规范化、优质化发展,满足“幼有所育”社会需求。10月20日,西宁市召开了婴幼儿托育行业协会成立大会,我省首家婴幼儿托育行业协会成立。为解决家庭养育后顾之忧,科学规划幼儿园的数量,各地积极推广“托幼一体化”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海西州德令哈市第二幼儿园率先增加托班,招收2-3岁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