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紧高校这个钱袋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规出炉,压缩校外教学点
4月15日,教育部发出通知,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设置与管理,这是继2016年11月实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后,对这一领域出台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包含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技能型社会和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支撑,也是通过高考之外的重要的学历提升途径。
统计数据显示,40余年来,我国累计培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毕业生5452万人。2014年,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在校学生人数1280万人,2018年有1420万人,2019年共招生302万人,比上年增长10.6%。预计2023年在校生将数增电影先生至1820万人。
在全国3000余所高校中,开设成人高等继续教育的学校仅268所,其中包含不少985、211的重点名校,仅占总数的约9%,近年来已又多所高校停止开设继续教育,包含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大学等一流大学。
但长期以来,高校在办学历继续教育过程中,出现多种问题,如专业设置、广告宣传、办学点设置和管理等,很多高校单独设立了继续教育学院,与其他二级学院相比,成了”高校特区”,被认为是名副其实的“钱袋子“。
在此背景下,2016年11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自2018年起,普通高校将不再举办本校全日制教育专业范围外的学历继续教育,没有举办的本科高校不再举办专科层次的学历继续教育。这个文件出台后,清华、北大等高校宣布停办继续教育。
此后,教育部又会同多个部委发布了《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启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的规范管理和专项治理工作,直指违法违规广告这一阻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顽疾”。
最新发布的校外教学点管理新规,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作出规范要求,包括严格控制校外教学点设点数量和范围、压实高校的办学主体责任等十个方面。
按照要求,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优势特色、发展规划、监管能力,以及地方人才需求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合理规划校外教学点布局,严格控制校外教学点数量。部属高校特别是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应聚焦“一流”,主动减少校外教学点数量;地方高校原则上应在本省级行政区域内设置校外教学点。
在招生宣传和学籍管理上,招生简章等材料应统一由学校印发,不得授权校外教学点自行开展招生宣传,不得跨省开展招生和宣传;在加强收费和经费使用管理上,高校应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所有收入纳入学校预算,严禁上缴前分配。
随着普通高等教育的扩招和普及,以及相关管理举措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总体上将呈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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