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窨井吞人!律师:打开窨井盖的人或被追刑责

  悲剧追踪:管养单位:井盖不是我们打开的

  不少居民表示,窨井盖是人为打开的,打开过程有目击者看到,且目击者跟着警方到派出所做笔录了。

  对此,南京秦淮警方表示,民警调取小区监控,发现在事发前的确有辆抢修工程车开进小区,但车牌号却并不清晰。目前,警方正在调看其他路段的监控录像,查找相关车辆。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小区。大家都说,当天上午7点多,有身穿蓝色工作服的工作人员曾打开过窨井盖,但很快就不见人影了。

  随后,记者找到了窨井管养单位南京市政工程建设处。负责人555电影网沈处长说,事发污水井确实是他们单位建设和管养的,于2002年建设而成,后来银龙花园二期小区建设将窨井圈到小区围墙内,但那里的污水井他们单位一直管养着。他们单位每个星期都会派人到现场巡查两到三次,对于未见破损的窨井盖一般不会打开。因为他们单位管养的窨井都可能深达10米,贸然打开会存在危险隐患。

  沈处长说,事故井是直通城东污水处理厂的,离城东污水处理厂约有300米,因为当时窨井盖完好,且窨井盖没有做好安全防护,足见他们单位的工人未到现场作业,也可以说,窨井盖是在他们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打开的。小区居民说穿蓝色工作服的工作人员打开,但他们单位的工作服不是蓝色的。

  律师:打开窨井盖的人或被追刑责

  昨天,记者就天天坠井一事该如何追责,采访了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

  饶律师表示,如果打开窨井盖的是施工人员,那么他在作业过程中,没有对窨井做好防护措施,或者对开口的窨井不管不问,导致天天坠井身亡的话,施工人员及单位得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同时施工人员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施工人员可能会被定性为玩忽职守罪,也可能会被定性过失致人死亡罪。

  至于找不到打开窨井盖的人,产权单位该不该担责任?饶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只要产权单位不存在管理缺失,就不会被追究责任,男童的家长监管不到位可能会担更大一点的责任。即使产权单位不担责,但根据《民法通则》公平公正的原则,窨井盖的产权单位及小区管理方在这个事件上,也得做出一定的补偿,但不是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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