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这些新规将要实施!哪些与你有关?

          央视网消息:4月起,一批新法律法规正式实施,其中包括婚姻登记费等41项收费取消或停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试卷笔迹不一致的成绩无效;我国首部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标准实施;北京4月8日起取消药品加成,设医事服务费;四川宜宾市民可享免费体检,每两年一次。

          婚姻登记费等41项收费不用再交了

          财政部、发改委23日下发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房屋转让手续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取消或停征。同时,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将降低50%。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实施 助力多点执业

          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有关执业地点的规定由过去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修改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办法还规定,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

    

          部分政府性基金取消调整

          财政部发布通知,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试卷笔迹不一致的成绩无效

          人社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4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同时,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该科目成绩也作无效处理。

  

          卖家协议批量发货必须与快递签安全协议

          日常生活中,除了个人寄递邮件(快件)外,许多企业、商家、社会组织都有大量的寄递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寄递制度,国家邮政局发布的试行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协议用户不出示有效证件或者拒绝寄递企业留存复印件的,或发现企业用户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属于禁止寄递物品的,或曾因交寄违禁物品被行政机关处罚的,不得与其签订安全保障协议和提供协议服务。

  

          全国统一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4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不再发放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就业许可。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就业许可继续有效,可自愿换领新证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一人一号”、终生不变。

          我国首部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标准实施

          《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4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中关于“客车驾驶区上方不应布置地板”的要求基本上叫停了一层半车的开发及销售。标准还明确了营运客车内饰阻燃性要求,要求营运客车增配预警系统,并规定了应急门窗的数量标准。

   

  

          各地还有这些新规

          北京:4月8日起取消药品加成 设医事服务费

          北京市政府宣布,自4月8日起,北京3600多家医疗机构将推行医药分开综合改革。这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核心内容包括,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并重新规范。

  

          上海:停止执行“镇保”制度

          4月1日起,上海的镇保制度停止执行,新被征地人员和已经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障将整体纳入国家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保障待遇也将有所提高。

          四川宜宾:市民可享免费体检,每两年一次

          4月1日起,四川宜宾市将以市级为单位,实施全民预防保健免费体检全覆盖。包括免费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预防保健服务。0-6周岁儿童和65周岁以上人群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每年免费体检一次,7-64岁人群每两年免费体检一次。

  

          青岛:4月15日起,公积金贷款首付调高至30%

          3月16日起,青岛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其中规定购买新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上调为30%;购买二手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上调为40%。新政实施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或合同签约且交纳首付款)时间为准,并设置了1个月的政策过渡期,自4月15日统一按新政执行。

  

          浙江宁波:房产中介禁止“吃差价”

          浙江宁波市住建委、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实施意见》,4月1日起实施。房产中介“吃差价”、协助教唆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被列入“从业禁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