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医疗IT行业研究
“三位一体”智慧医院主要包括三大评判标准,分别是电子病历评级、智慧服务评级与智慧管理评级。
来源:民生证券 作者:吕伟
1、“政策东风”促“三位一体”,医疗IT行业迎百亿增量
10月14日,国家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提出重点建设“三位一体”智慧医院。以提升互联网与医疗健康的融合程度,促进医疗现代化进程的进展,国家卫健委提出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完善智慧医院分级评估顶层设计;提高医疗服务的智慧化、个性化水平,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落实国家和行业信息化标准。
“三位一体”智慧医院主要包括三大评判标准,分别是电子病历评级、智慧服务评级与智慧管理评级。卫健委要求,到2022年,全国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和4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力争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力争达到1级和2级,能够支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
到2025年,建成一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智慧医院,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进一步增强医疗服务区域均衡性。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包括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其中,智慧医疗评级主要面向医务人员(包括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药事、护理、医技质量等),智慧服务则面向广大居民和患者(包括诊前、诊中、诊后安全),智慧管理面向医院自身管理(包括物资、运营、科研、后勤管理);“三位一体”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顶层设计,更是提升医院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有效工具。
电子病历评级标准最早于2011年由国家卫生部颁布。随着移动互联网、5G、物联网等新技术和新应用的发展,为满足提高医疗系统信息化效率的需求,国家卫健委在2018年3月开始修订新的电子病历标准。随后在2018年8月,国家卫健委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加速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同年12月,新版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由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对基于电子病历的医疗信息系统提出具体要求。随后在2019年3月,《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正式发布,推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智慧医院的建设。2021年3月,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随着智慧管理评级标准的颁布,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标准体系正式建立,医疗智能化步入快速发展的阶段。
1.1电子病历:政策、技术双驱动,ERM竞争进入下半场。
电子病历:计划完成时间延迟至2022年。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并提出加大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力度以提高全国医疗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的目的,要求到2020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二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然而由于2020年疫情影响,导致全国全院信息化建设难度加大,因此电子病历实际建设进度远远落后于18年政策中所要求的水平。截至2019年,我国二级医院电子病历评级平均水平为1.59级,三级医院为3.11级,全国电子病历评级平均为3.1级。
与二级医院达到3级,三级医院达到4级的评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异。截至2020年,我国三级医院电子病历的平均等级在3.7-3.8级之间,缩小了与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政策的目标距离,但我国电子病历发展仍有较大空间。电子病历是指以电子化方式管理的有关个人健康状态和医疗保健的信息,可在医疗中作为主要的信息源取代纸张病历,满足诊疗、法律和管理需求。同时,电子病历是一个国家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优秀的电子病历系统在消除院内信息孤岛、加强病历质控、临床路径管理、医疗质量控制、诊疗安全、移动医疗等方面具有重大的作用,是医疗服务效率、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的基础;因此,近些年国家在政策上大力支持电子病历发展,不断出台电子病历规范类和支持性文件,推动医院的电子病历系统建设。
2021年3月3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2019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有关情况的通报》,截至2019年底,参加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的三级公立医院为1874家,较上年增加110家,参评率达99.36%,达到历史新高。全国平均级别首次超过3级,其中约78.13%的省份电子病历平均级别达到3级及以上,获评7级的医院达到4家,新增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和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未来,信息化建设将与医院整体工作在业务功能规划、信息安全规划、系统运维规划与人才软对规划中深度融合。三级公立医院将更加重视电子病历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建立线上一站式平台,为下一阶段提升行业整体信息化水平营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因此2021年10月14日,卫健委与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其余要求不变,而电子病历覆盖时间延迟至2022年。目前看来,我国电子病历建设处于高景气度的时期,建设需求及相关市场将仍将有较大的增量,明年或迎来大面积需求。目前,电子病历成为我国医院优先级最高的应用系统。根据2021年3月中国医院协会信息管理专业委员会发布的《中国医院信息化状况调查(2019-2020年度)》,高达86.14%的医院将电子病历系统作为最重要的应用信息系统,远远高于其他任何系统;医疗质量监管、临床辅助决策分别位列第二、第三重要的应用信息系统,充分说明了医院已经对电子病历高度重视,同时也为临床诊疗带来了巨大的便利,成为医院未来信息化建设的最重要发展趋势。
根据IDC于近日发布的《中国电子病历市场份额,2020:电子病历更加智能化》报告,2020年中国电子病历系统解决方案市场规模为17.4亿元,同比增长19.2%,预计2020至2025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5.7%,电子病历市场将保持高速增长势头。
驱动电子病历市场发展的动力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卫健委推出相关政策,《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对大中小型医院进行电子病历升级改进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二是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为医疗信息化和电子病历持续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基于双驱动力的推动,抓住电子病历市场发展机会的厂商在2020年均取得了较好的增长。
IDC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电子病历市场领先的前五个厂商所占市场份额为58.5%,因为中小城市的医院电子病历的升级需求快速增长,导致市场规模增速提高的同时,市场集中度略有下降。未来1到3年,大型医院的电子病历升级的驱动力是追求更加智能化,大型医院参与电子病历评级和互联互通测评仍将是主流;而未来3到5年,越来越多中小城市的医院电子病历新建或升级需求将吸引更多的厂商加入电子病历市场的竞争,抓住机会的厂商或将拥有先动优势。
未来发展中,电子病历将朝着越来越智能化方向发展,在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评级中,四级开始就提出了初级医疗决策支持的要求,五级和六级则分别对应中级医疗决策支持和高级医疗决策支持的要求。所以,未来高等级的电子病历建设中,满足智能化的需求将会带动电子病历技术门槛的提升,那些通过技术升级拥有智能化技术能力的厂商才有机会抓住市场机会。
除了达到国家卫健委要求的电子病历评级要求外,医院的电子病历建设是长期化需求,也是建立智慧医院的必然要求。电子病历系统的发展满足了现代医院发展需求、医疗信息化自身发展要求以及病人患者诉求的需要,具有良好的需求前景。随着国家医药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信息技术的持续发展,医院将不断建设和升级电子病历系统,提升医疗信息化水平。
电子病历向专科化、定制化、高端化的方向持续延伸。
随着医疗机构信息化的不断深入,注重普适性临床业务管理的综合电子病历已经无法满足特定医院专科的管理需求,专科对于本科室特有的电子病历需求日益凸显。由于专科的场景和数据维度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此类电子病历系统需要进行专门的产品定义、开发和维护。同时,伴随着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电子病历的性能和水准将不断提高。
HIS的英文全称是hospitalinformationsystem,译为医院信息系统。在2002年国家卫生部公布的《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中,HIS的定义是: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对医院及其所属各部门对人流、物流、财流进行综合管理,对在医疗活动各阶段中产生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处理、提取、传输、汇总、加工生成各种信息,从而为医院的整体运行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的管理及各种服务的信息系统。HIS起着统筹全局的作用,其包括满足管理要求的管理信息系统,满足医疗要求的医疗信息系统和满足以上两种要求的信息服务系统,而各分系统又可划分为若干子系统。电子病历系统(ERM)作为HIS中独立的一部分,将医务人员从繁琐重复的病历文书书写工作中解脱出来,可以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医疗效率。
根据中投顾问的《2016-2020年中国电子病历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我国电子病历软件方面的投入有较大增加,三级医院在电子病历软件投入200-300万,二级医院在电子病历软件投入100-200万将成为主流。电子病历投入超过500万,甚至1000万的医院比例将有所增加。我国现有二级医院10404家,三级医院2996家,分别采用100万、200万作为相应单价,对应的市场增量分别为约104亿元与60亿元,预计将带来约164亿元的市场增量。
1.2智慧服务、管理:国标确定发展步调,医疗IT前景清晰
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本次规划新增评级要求。2021年8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了《关于2019、2020年度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3级及以上医院结果公示的通知》(简称:《通知》),并公示了2019、2020年度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3级及以上医院名单,全国共有29家医院通过3级及以上评审。
截至2019年,全国医院智慧服务评级平均0.33级,远低于政策要求,而智慧管理评级统计尚未开始。智慧服务评级共0-5级,通过电子病历评级5级的公立医院可申报智慧服务评级3级,2021年智慧服务评级申报于9月启动。
“智慧服务”主要是指医院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为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精准化的智慧医疗健康服务。智慧服务分级评定中,评估的项目覆盖了整个就诊流程的所有环节,并为医院如何提升服务质量、如何提高服务的智慧化给出了指导方向。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评级标准,医院实现智慧服务评级从2级到3级的跨越具有一定的难度。因为从3级开始,要求医院内外服务信息能够联通,包括电子病历部分信息可以实现实时共享,部分诊疗信息可以在院外进行处理,并与院内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实时交互,对医院信息系统的应用能力要求较高。
智慧服务中0-2级建设相对简单,二级医院若想达到智慧服务评价2级则对应建设费单院约200-300万元,2-3级由于涉及院间电子病历院间共享、诊疗信息院外处理、院内院外、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要求较高,若三级医院要达到智慧服务评级3级,则对应增量IT建设费约500-1000万元(即0-3级整体约700-1300万元),假设目前二级医院数量约为10404家,三级医院数量约为2996家,则对应增量建设空间约为357.8亿元。
智慧管理评级标准由于今年3月才颁布,目前还没有全国医院评级结果的数据。但参考智慧服务评级结果,可以预测我国智慧管理评级也会处于较低水平。实际水平与政策要求存在明显的差异,将推动医疗机构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刺激医疗IT需求释放。
按照政策要求,目前二级医院只需达到智慧管理评级1级,三级医院则需达到2级。1级标准为开始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院管理;2级标准为初步建立具备数据共享功能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1级和2级对医院管理的信息化成熟度要求较低。以达到政策最低要求估算,单个二级医院达到1级需要新增投入约100-150万元;三级医院的管理信息化水平原本较高,而智慧管理评级2级只需数据在部门内部各岗位共享,因此估计三级医院为达到2级标准所投入的力度并不大,单个三级医院平均增量投入约为150-300万元。由此可得,智慧管理评级带来的市场增量为:二级医院市场增量约104亿元,三级医院市场增量约44.94亿元,总计约148.94亿元。
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时期,各省各市各县都十分重视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的信息化提升。总体而言,按照目前政策要求及我们预测的各系统单价,电子病历(164亿元)、智慧服务(357.8亿元)和智慧管理(148.94亿元),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各项评级给医疗IT行业带来的增量总投入约为670.74亿元,其中三级医院增量IT投入约254.74亿元,二级医院增量IT投入约416亿元。三级医院的增量投入主要影响医院IT市场,而二级医院的增量投入对医院IT和公卫IT市场均有影响。从政策要求的时间点来看,未来2-3年医疗IT行业有望迎来增量需求释放的高峰期。
2DRG/DIP:局、院两端步调明确,市场确定性呼之欲出
2021年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制定了《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底,DRG/DIP等方式需覆盖所有符合条件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且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促使医院有动力、合理地收治和转诊患者。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序推进。根据医保局介绍,“十三五”时期,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序推进,全国30个城市开展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试点城市全部通过模拟运行前的评估考核,进入模拟运行阶段;71个城市启动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DIP付费国家试点工作。
2.1.DRG/DIP:避免浪费、实现共赢,政策定调、稳步推动
DRGs(DiagnosisRelatedGroups)中文翻译为(疾病)诊断相关分类,是通过将病例进行组合分类以制定收费标准,从而完成医保支付的支付方式。首先,DRG根据病人的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资源消耗量等因素,将患者分入500-600个诊断组,科学测算各级的预付款额度标准。进而,当医院收治参加医疗保险的病人时,医疗保险机构就该病种的预付费标准向医院支付费用。
CN-DRGs((疾病)诊断相关分类中国版)的分组方式为:将诊断和操作按照“临床过程一致性”和“资源消耗相似性”的原则,进行分类组合,区分为外科部分的DRG组、内科部分的DRG组及操作部分的DRG组,并且结合影响临床过程的其他因素,最终形成1000多个DRG组。目前2015版CN-DRGs共有1000多个DRG组,覆盖所有急性住院案例,利用其住院诊断和本次住院过程中发生的手术操作,均可以在CN-DRGs中找到唯一对应的DRG组。目前北京市使用的ICD-10临床版包含疾病诊断20000多个,ICD-9-CM-3临床版包含临床操作近6000个。CN-DRGs分组路径分组逻辑如下图:
DIP(BigDataDiagnosis-InterventionPacket)中文翻译为基于大数据的病种分值付费,是在以按病种付费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分类组合后,进行的以分值为标准的支付方式。首先,DIP基于“随机”与“均值”的经济学原理和大数据理论,通过真实世界的海量病案数据,发现疾病与治疗之间的内在规律与关联关系,提取数据特征进行组合,并将区域内每一病种疾病与治疗资源消耗的均值与全样本资源消耗均值进行比对,形成DIP分值,集聚为DIP目录库。其次,在总额预算机制下,DIP根据年度医保支付总额、医保支付比例及各医疗机构病例的总分值计算分值点值。最后,医保部门基于病种分值和分值点值形成支付标准,对医疗机构每一病例实现标准化支付,不再以医疗服务项目费用支付。
相对于DRG付费是从西方传入的舶来品,DIP分值付费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医保付费方式,它的疾病分组方式与DRG类似,因此主要介绍DIP的病种分值计算原理。DIP病种分值形成的基本原理是:疾病越严重、难度越大、消耗越多,导致资源消耗程度越高,分值越高。
2011年之前,我国医保主要是按项目付费的模式,这一模式的弊端在于常常造成过度医疗、费用浪费等问题;而DRG/DIP等新支付方式则更加科学,能对疾病类别、诊断途径与治疗所耗用的医疗资源化等因素进行一体化综合分析,方便使用者统筹考虑。最终起到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促进行业合理竞争的作用。
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在DRG/DIP支付方式下,医疗保险机构不再根据单个病人实际费用发生情况来确定补偿金额,而是根据病人此次住院后,病历被分入的疾病组权重和费率共同决定。这样就避免了医院为了获得更多的业务收入而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的情况发生。
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未推行DRG/DIP付费之前,大部分地区采取按项目付费为主的付费制度,这种支付方式容易产生诱导性需求,导致“疾病慢治”,“小病大治”,“轻病久治”等现象的发生。DRG/DIP付费下,支付标准不会因为医疗机构的支出多少而发生改变,有助于医疗机构规范诊疗流程,加强临床路径的应用,规范合理用药,缩短住院天数,提高床位周转率,从而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
促进医药行业的合理竞争。由于国家对药品生产的管理并不十分严格,我国药品生产质量问题频发。DRG/DIP付费下,成本总控,医生又需要针对病人的疗效负责,可以极大限制低质药品的处方。
建立高效医保机制,政策推动加快DRG/DIP支付方式全覆盖。医保局在总结上一阶段试点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后续DRG/DIP落地规划。“行动计划”明确要求2022-2024年:1)以省为单位,分别启动不少于40%、30%、30%的统筹地区开展DRG/DIP改革并实际付费;2)统筹区启动DRG/DIP付费改革后,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度分别不低于40%、30%、30%;DRG/DIP付费医疗机构的病种覆盖度每年分别不低于70%、80%、90%;3)DRG/DIP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住院医保基金支出比例每年分别不低于30%、50%、70%。
此次《行动计划》明确制定具体落地方案,同时对统筹区、医疗机构、病种覆盖和医保基金参与度都做出细致的量化要求,在加速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国全面落地同时,有望持续催化医保局端、医院双端相关信息化建设。
2.2.医保局端预算充足,加码DRG/DIP建设如火如荼
2.2.1.医保局端预算充足,卡位意义重大
2018年医保局设立成功地为医疗IT百亿市场增量做铺垫。为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2018年5月3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
国家医疗保障局的职责是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而成。
截至2021年11月,国家医保局独立或联合其它部门共发布了50条政策。13条属于政府事项和工作通知,如《关于加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的通知》、《国家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等。
医保局资金充足,局端动力十足。目前医保局的资金充足,且费用来源于三个方面:1)医保局在2018年底便向国家财政申请了一笔用于国家医保平台正在各省落地推广的资金。
居民医保基金总额稳步上涨、收支情况健康。2020年,我国居民医保基金收入9115亿元,支出816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3%、-0.3%;2020年,居民医保基金当期结存949亿元,累计结存6077亿元。
细分来看,国家医保局支出更多地倾向于医保体系建设和信息化运行服务上。2021年4月2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自成立以来的第一份预算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国家医保局财政拨款总预算支出是29605.03万元,其中明确,更多的钱将运用在医保体系建设和信息化运行服务上;这两类的预算支出达到了15497万元,约占医保局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
2)国家医保平台正在各省落地推广情况顺利,众多区域申请地方财政用于加速医保的能力的提升。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补助省医保局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河北省为保障国家医保信息一体化的平台建设,支持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重点工作开展,经研究,补助河北省省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379万元。
在2020年7月20日举行的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培训班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介绍,2020年11月以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已在广东、青海、河北等19个省份58个地市落地应用。其中,青海、海南已经实现全业务全省范围上线,河北完成主要业务全省范围上线。各个省市也针对“国家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资金去向、使用情况考核给出了公示,确保资金的高效利用。
3)当地的金融机构或保险机构与医保局达成合作,共同推进新的DRG/DIP医保支付模式。比如,2021年10月21日,广州市医保中心与中国银联广东分公司、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7家医保服务银行正式签订“医银创新项目”合作协议,推出“医保+银行”合作模式,共同打造广州“医保15分钟服务圈”。就医信用无感支付试点、医保脱卡建账、医保公共服务延伸等三项试点项目落地,通过金融赋能、信用赋能、信息赋能,为广州市1300多万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更加暖心舒心的医保便民服务。
10月18日,成都国际医疗消费中心保障战略联盟成立大会在位于成都高新区的“中国-欧洲中心”举行。会上,国际医疗消费中心保障战略联盟(以下简称“医保联盟”)宣布正式成立。联盟成员是来自全球的银行金融机构、商业保险公司、医疗服务企业、知名制药企业等等,它们齐聚并结盟,主要目的是为成都建设面向“一带一路”的国际医疗消费中心提供保障能力支撑。结盟后,它们将在医疗保障方面,探索一系列提升服务能力、便民利民的新路径。
这种方式的合作,一方面,有助于形成一种更高效的组织形式,推动医疗保障相关的政府、市场、社会各方要素实现更有效的互动,形成聚合裂变效应;另一方面,有助于推动医药健康领域产品、市场、资金、人才等全方位合作,助力当地形成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的产业链和产业生态圈。最终起到完善国家医保信息一体化的平台建设、探索便民惠民新路径的作用。
以市级为单位,全国目前统筹区共有约450个,可覆盖的区域约350个,减去101个已覆盖试点,随着未来3年DRG/DIP付费改革按计划推进,全国约250个统筹区和数万家医院都将上线DRG/DIP信息系统。由于全国各省市医保局及二/三级医院信息化水平建设的差异性,各地方医保局之间对于DRG/DIP系统改革的需求差异较为复杂,因此信息系统建设的单价跨度大。通过采招网的信息调查,我们预计地方医保局端信息系统的项目单价在200-300万元之间,我们谨慎采取200万作为系统建设单价,按照保守(80%)、中性(90%)与乐观(100%)的情况假设,医保局端对应的市场增量约为4、4.5、5亿元。
局端驱动力十足,以省级为单位快速覆盖各统筹区。目前以市级区为覆盖单位的可开发统筹区约250个,增量约4-5亿元;但是从政策颁布后,医保系统改革的趋势已经出现以省级为单位制作标准化系统的现象,再进行省内各地区市的本土化建设,围绕省级标准化产品建设适用于各地实际情况的DRG/DIP支付系统。这意味着尽管统筹区的体量被压缩了,但建设速度将会比政策要求的40%、30%、30%要更快,我们预计2022-2024年统筹区推广进度有望达到50%(全国50%覆盖率)、30%(全国80%覆盖率)、20%(全国100%覆盖率),假设剩余约250个统筹区全覆盖的前提下,我们乐观估计,对应2022-2024的增量分别为:2.5亿元、1.5亿元与1.0亿元;DRG/DIP改革为医卫端带来建设需求约5亿元。
2.3.医院端有极强自发需求加大DRG/DIP投入,市场空间较大
全面覆盖医保患者,DRG/DIP有利于医院端的控本控费。国家在推进DRG/DIP改革之前,医保局对于每年营收约在3亿元的医院,会支付其8000万-1亿元的医保基金补助款。但是部分医院存在医保预算“收不抵支”的现象,即当医院接收了数量过多的医保患者,其医保费用支出会超过医保局所补助的最高额度,而超出的这部分费用却由医院自身承担,这不但增加了医院的成本,也会使医院在预算压力下拒绝一些医保患者。DRG/DIP付费的落地将改变医保按项目付费的方式,使得医保控费从过程管控向结果管控转变,有效改善了上述情形。通过DRG/DIP的建设,可以在控制医疗费用的基础上、建立公立医院运行补偿新机制,极大地调动医院端的积极性。以我国较早启动DRG试点的广西柳州为例,通过实行“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包干式付费,调动了医疗机构主动控费的积极性,并且还提高了医院、医生的效益。2017年,柳州市三级医院平均住院费用仅比2016年增长1.82%(国家规定不超过10%);2018年,柳州市三级医院平均住院费用均费较2017年下降0.27%。同时,医院也获得了相应的结余奖励,2017年平均结余率三级医院10.61%,二级医院21.64%,一级医院23.38%,奖励资金合计1.29亿元。其中,激发内部改革动力,主动提质控费表现最好的柳州市人民医院——2017年获得结余奖励2900多万元,2018年获得3800多万元。对于遇上来说,如果医生能把费用控制好,结余资金可以作为他们收入的补偿,从而实现医院、医保、医生、患者的“四赢”,这对于医疗保障体系的健康运行有着深远影响。
对于医保患者较少的医院,局端对院端的绩效考核“倒逼”DRG/DIP的新建运行。本次DRG/DIP改革,进一步深化了国家对医院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目标之一则是提高有限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对比之前的医保按项目付费模式,医保局以院端的营收拟定补助额度,而非以“医保患者规模”对医院进行补助,这就使得在医保运用不活跃的医院中,产生难以监控的过度医疗问题;相比之下,以DRG/DIP为代表的控费信息平台,加强数据分析,建立管用高效的监测体系,不但有利于医院对医保费用及成本的管理运营,亦有利于医院对局端绩效要求的把控。因此对于那些医保补助使用不存在赤字的医院,尤其关注一、二级医院及下沉城市医保合作医院,DRG/DIP的新建或将超预期,因此我们预计覆盖程度将会比预期的40%、30%、30%更快的覆盖,我们预计2022-2024年医院端推广进度将有希望达到50%、30%、20%。
2.3.1.三级医院测算预计约有59.92亿元市场空间
三级医院端DRG应用的主要功能涉及平台综合管理、绩效分析、病历管理、数据分析、智能监测管理、接口改造等。从年初至今,根据我们在采招网上的数据整理,浙江宁波、山东枣庄与河南安阳等市级DRG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分为为41.3、74、109万元;预计综合管理系统价格在40-110万之间。
根据招标网相关数据统计,绩效考核系统主要功能在于绩效管理及DRG绩效分析系统,价格多在百万元以上,相比其他细分系统价格较高;根据2021年8月山东省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的中标公告,由山东贝森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绩效管理服务及DRG绩效分析系统,中标金额为118万元;儋州市医疗保障局儋州市医院端DRG绩效考核评价管理系统项目成交公告,由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DRG绩效管理系统合同金额约为144.5万元,基于以上信息,因此我们预计绩效管理系统价格在110-150万之间。
根据采招网,近一年DRG智慧运营系统采购中标金额的平均数约为30-50万元。根据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区域医保DRG医院智慧运营系统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由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指挥运营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28万元;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医保DRG医院智慧运营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结果为49万元,产品是由杭州火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DRG智慧运营系统。因此,我们合理推测DRG智慧运营系统建设单价金额的平均数约为30-50万元。
根据假设所有三级医院购买DRG综合管理(40-110万)、绩效考核系统(110-180万)、智慧运营(30-50万)等子模块组成DRG系统,那么每家三级医院的DRG/DIP综合系统单价在180-340万元之间,我们谨慎假设三级医院建设单价约为180万元,结合目前国内三级医院约2996家,则对应三级医院端带来的市场增量约为59.92亿元。
我们以180-340万元的单价区间做假设,谨慎选取180万为建设单价,按照保守(80%)、中性(90%)与乐观(100%)的情况估算,三级医院端对应的市场增量约为47.94、53.93、59.92亿元。
按照此次我们上述推测的三级医院推广进度(2022-2024年分别为50%,30%,20%),假设2996家三级医院在未来三年全覆盖的前提下,在院端强大的自驱力下,我们选择乐观估计,对应2022-2024的增量分别为:29.96亿元、17.98亿元与11.98亿元;DRG/DIP改革为三级医院带来建设需求约59.92亿元。
2.3.2.一级、二级医院约有132.24亿元增长空间
截至2020年,我国现有一级医院12252家,二级医院10404家。根据采招网信息,我们预计一级医院端信息系统单价在40-45万元,二级医院端信息系统单价在80-120万元,我们保守采用40万元作为一级医院端单价,采用80万元作为二级医院端系统单价,考虑到电子病历分级建设要求等前期建设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我们分别给出保守(80%),中性(90%)及乐观(100%)的测算,一级/二级医院端对应的市场增量约为105.8、119.02、132.24亿元。
综上,按照此次规定的统筹区内一、二级医院的推广进度(2022-2024年分别为50%,30%,20%),假设12252家一级医院,10404家二级医院在未来三年全覆盖的前提下,我们选择乐观估计,一级医院对应2022-2024的增量分别为:24.51、14.70、9.80亿元,全部空间约49.01亿元。二级医院对应2022-2024的增量分别为:41.62亿元、24.97亿元与16.64亿元,三年全空间约83.23亿元;两者相加,DRG/DIP支付改革为一级、二级医院带来建设需求约132.24亿元。
基于院端与局端自身高强的驱动力,我们均采用乐观的估值情景,我们将医卫端市场空间(5.0亿元)、三级医院端市场空间(59.92亿元)、一级医院端(49.01亿元)和二级医院端(83.23亿元)市场空间加总在一起,得到总的市场空间约197.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