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法律评论》2022年第6期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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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法律评论》2022年第6期要目
【专题聚焦:行政公益诉讼】
1.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重开制度的构建
易小斌、孙森森(1)
2.论行政公益诉讼中“不依法履行职责”要件的性质
张旭勇(20)
3.总体国家安全观下人防类行政公益诉讼的实践发展与理论省思
刘艺(33)
4.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逻辑生成与制度建构
尹少成、王海(54)
【经贸热点】
5.二级经济制裁的法理解构与反制裁逻辑
陈阳、侯奕隆(70)
6.中美独立董事归责原则与裁判标准研究
吴越、寇晓(87)
日韩综艺 7.香港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政策研究
陈耿钊(110)
【学科前沿】
8.《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0条“共同处理者”的规则释评与检视
夏庆锋(129)
9.论对外国行政行为的承认:理论基础与制度构建
邱奕夫(142)
【专题聚焦:行政公益诉讼】
1.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重开制度的构建
作者简介:易小斌、孙森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
内容提要: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终结之后,针对同一公益损害问题持续存在或者再次发生应如何处置的问题,现行法律规范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不同做法。这些不同做法有待理论和制度层面的进一步审视,构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重开制度能够为该问题的解决提供可行方案。构建该项制度的法理基础在于法的安定性原则的调整适用、司法效率原则、法的正确性原则。具体制度构建方面,应该包括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重开的事由、条件、期限、决定程序和法律效果等内容。重开事由主要包括同一公益损害问题持续存在和再次发生两种情况。重开条件应该作严格限定,只有在公益损害结果、违法主体、违法行为等方面同时符合同一性要求时,才能启动重开程序。重开最长期限应设置为一年为宜。决定程序应针对同一公益损害问题持续存在和再次发生的两种情况作出不同设计。法律效果包括实体法律效果和程序法律效果两个方面。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重开;法理基础;制度构建
2.论行政公益诉讼中“不依法履行职责”要件的性质
作者:张旭勇(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当下,学界对行政公益诉讼中“不依法履行职责”要件认定的研究较为全面深入,但是缺乏对该要件性质的仔细探讨。已有的研究成果普遍主张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是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起诉条件。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人民法院以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已经全面充分履行法定职责为由裁定驳回起诉的现象。之所以把“不依法履行职责”作为起诉条件,可能有三个原因:一是对《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的误读;二是对行政公益诉讼之客观诉讼属性的误解;三是对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权及相应举证责任的误会。只有恢复“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胜诉要件性质,才能避免起诉条件的功能扭曲,防止人为提高行政公益诉讼的起诉门槛,充分彰显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地位,保证诉讼程序的对抗性和正当性。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不依法履行职责;起诉条件;胜诉要件
3.总体国家安全观下人防类行政公益诉讼的实践发展与理论省思
作者:刘艺(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
内容提要:从“授权试点”阶段到“全面推开”阶段,检察机关办理的人防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数量、深度、广度等方面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但办案仍然存在普遍性、均衡性不足以及办案规范程度有待提高等问题。深入分析发现,受“国有财产”受案范围限制、办案主要聚焦于易地建设费收缴环节,加之判决方式相对单一等问题的局限,人防类行政公益诉讼办案质效仍有待提升。通过人防类行政公益诉讼实践可以看出,“放管服”改革造成部分措施不当调整引发人防行政监管的风险,人防行政监管的职权合并与分离的复杂性降低了监管效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关涉国家安全,对人防工程建设的行政监管是一项系统性监管职责。当前公益诉讼办案尚未能触及人防行政监管的痼疾,也无法发现和化解违法行为的真正成因。未来应当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统筹安全与发展,加强人防类检察公益诉讼的办案力度,及时修正办案理念,调整受案范围和办案模式,促进人防法治与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的协同推进。
关键词:总体国家安全观;人民防空;行政公益诉讼;易地建设费;国有财产
4.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逻辑生成与制度建构
作者:尹少成、王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大数据时代,无论是商业应用抑或行政管理,都在不断地挖掘着个人信息的公共价值。《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0条规定了公益诉讼制度,为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提供了规范依据。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的正当性基础在于,行政机关具有个人信息处理者和履行个人信息保护监管职责主体两重身份,其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等公共利益的损害。基于现有个人信息保护手段的局限性,引入行政公益诉讼十分必要。应当进一步围绕主体关系、受案标准、诉前程序设计以及举证责任等方面对这一制度进行建构,如此方能真正达成个人信息保护的公益治理目标。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行政机关
【经贸热点】
5.二级经济制裁的法理解构与反制裁逻辑
作者:陈阳、侯奕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保全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单边制裁对我国损害之深,以及建立完善反制体系之切,自不待言,其中二级制裁的逻辑解构是其中最为复杂的部分,但目前尚存诸多误解亟须厘清。二级制裁可追溯于伊朗制裁项目,以法定性、在先的一级制裁、公开标注和域外适用为要件。一级制裁和二级制裁都体现为具有域外效力的实体性制度规范,“长臂管辖”只是其程序保障机制之一。我国以欧盟为师的阻断和反制构建方法存在巨大的局限性,因此,需要制定全面阻断单边制裁的上位法,确立以“效果原则”为本的域外适用规则,同时应参照一级制裁机制来改进我国对外制裁的实体依据、程序机制和实施工具。
关键词:二级制裁;反制;一级制裁;长臂管辖
6.中美独立董事归责原则与裁判标准研究
作者:吴越、寇晓(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在当前对独立董事行政处罚、行政和民事诉讼中,监管部门和法院通常是从“过错推定”原则出发认定独董责任,实践中“签字等于责任”等归责模式将举证责任几乎完全推给独董,独董免责情形极为有限,胜诉率极低。这与美国诉讼中的过错责任原则和独董的较高胜诉率形成鲜明对比。因此,首先应区分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责任,独董之间的责任也宜有所区分;尽管独董对公司也负有谨慎义务、勤勉义务和一定程度的监督义务,但独董责任仍然应当以是否丧失独立性作为首要考量标准;其次对独董履行监督义务中的“尽职免责”要求也应合理考量独董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有限性,并适度扩大独董的尽职免责范围;同时应强化独董签字与投资者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明。独董并非“全能”,亦非公司“间谍”,对独董的身份认知和职责定位应符合客观实际。
关键词:独立董事;归责原则;过错推定;免责事由;裁判标准
7.香港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政策研究
作者:陈耿钊(香港恒生大学商学院)
内容提要: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被认为是香港虚拟资产相关活动中最普遍且发展最为成熟的业务模式。香港的相关监管政策及监管的底层逻辑与国际标准一致:沿用证券法例的框架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进行监管;监管标准上与传统监管证券经纪—经销商及自动化交易平台的标准趋同;监管目标上注重管控整体风险及增强投资者保护。行业发展趋势及其他地区监管政策的最新动态表明,未来如果继续拓展适用证券法例的框架,监管政策的可持续发展须考虑以下几个重要问题:是否以功能性为主对平台进行区分监管;是否将去中心化平台纳入监管与解决相关的技术及理论问题;就个人投资者而言,是否引入金融普惠原则以平衡虚拟资产市场带来的风险与机遇,以及如何促进行业的自律监管及与政府部门的监管合作。
关键词:香港;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逻辑
【学科前沿】
8.《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0条“共同处理者”的规则释评与检视
作者:夏庆锋(安徽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0条涉及个人信息的共同处理者,包括对共同处理者的法律定义、对权利义务内容的内部约定以及对连带义务与连带责任的规定,是对共同处理者这一特殊主体的全面规定。相较于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美国《统一个人数据保护法案》与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法案》等域外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0条明确规定共同处理者需要承担个人信息权益损害的连带责任,并在其他法条中对无须承担连带责任的处理主体进行区分,具有比较优势。但是,该法条在规范共同处理者的法律关系时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包括对共同处理者的内部约定应明确向个人进行告知的义务,以及对连带责任承担的内部追偿应规定优先适用内部约定,其次依据过错原则等。
关键词:共同处理者;受托人;内部约定;连带义务;连带责任
9.论对外国行政行为的承认:理论基础与制度构建
作者:邱奕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承认外国行政行为是指承认国通过自主意愿表示,同意外国行政主体作出的跨国行政行为在本国领土范围内产生法律效力。承认外国行政行为制度以平等、互惠、合作为价值取向,其理论基础在于国家承认使外国公共行政“域外管辖”正当化。承认外国行政行为制度由国际多边或双边机制提供保障基础。在过程论视角下,承认外国行政行为始于外国行政主体作出行政决定送达相对人,经过承认国作出承认决定后产生法律效力,还包含了后续对相对人的监管以及对外国行政行为的审查。我国构建承认外国行政行为制度,应在兼顾国家主权价值和国际合作价值的基础之上,选择直接送达与间接送达并存的送达模式、以主动承认为主的承认决定模式、分散监管的行政监管模式、行为国审查的审查外国行政行为模式,通过制定国内法规范的方式确立完整的承认外国行政行为制度。
关键词:涉外行政法;国家主权;国际行政合作;阻断法
《经贸法律评论》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批准创办的法学理论期刊。本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主办,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经贸法律评论》编辑部编辑。本刊为双月刊,逢双月18日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
责任编辑 | 王睿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宋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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