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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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地质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地质大学位于武汉东湖之畔,南望山麓,学校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学科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门类,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2个一级学科在全国历次学科评估中均排名第一,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学校围绕学科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构建以地球科学为主导,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生态系统。现有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6个湖北省重点学科,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电视剧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博士学位授权自主设置二级学科,8个博士学位授权自主设置交叉学科,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自主设置二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形成了多层次、多种类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一、申请条件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已获得学位为国(境)外的,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

  4.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同意。

  二、申请学科专业及统考科目

  每个专业接收申请人数不超过50人,具体学科专业及统考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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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请程序及个人资格审查

  1.网上申请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录网址:

  //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包括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查看注意事项)→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电子照片务必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

  具体申请操作指南参考网址链接:

  (https://yjxy.cug.edu.cn/info/1016/3204.htm)

  2.个人信息现场采集及资格审查

  时间:学校于每年3月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以具体通知为准)

  申请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采集指纹、图像,学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2);

  (2)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交复印件2份;

  (3)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上交复印件2份;

  (4)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2份;

  (5)个人项目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份。

  注意事项:

  (1)学位认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并截屏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若无法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学位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2)以上报名材料均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将本人打印及复印具体材料按照所列顺序装订成册2份,于现场资格审核时上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3.名单公示

  经学校审核无误后,名单将在本网站进行公示。

  四、培养管理

  培养管理分为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论文阶段: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以不脱产形式参加学习,校内面授时间集中在节假日,申请人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

  2.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全国统考,4年内未通过者,学校不接受学位申请。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学位课程全部考试和取得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成绩合格后,进入第二阶段培养过程:

  1.申请人通过上述考试合格后双向选择论文指导教师,并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撰写及论文答辩;

  2.拟申请人具备以上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3.第一、第二阶段的学习期限合计不超过5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通过者,学校不再受理学位申请,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五、学费及收缴方式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总学费3.3万元,学费分两个阶段收取,课程学习阶段先缴纳前两年学费(分两学年度收取,每年度1.1万元),通过课程学习和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科目后缴纳第三年学费(学位论文阶段,1.1万元);

  六、其他说明

  1.申请人因来校学习,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入学后,即可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每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如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的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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