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法院一案例入选2022年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第二批)

  近日,市高法院发布2022年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第二批),由我院报送的姚某拐骗儿童案(案例1)入选。

  姚某拐骗儿童案

  ——对拐骗拐卖儿童的行为“零容忍”

  【基本案情】

  被告人姚某用验孕棒测出怀孕后告知了丈夫甘某。之后姚某再次用验孕棒检测,结果却显示其并未怀孕。为了家庭关系以及继续向甘某索取钱财,姚某决定假装怀孕瞒骗甘某。近预产期时,姚某假称去医院产子离家,后哄骗甘某已产一子,但拒绝甘某探望、见面。经多方打探,姚某得知某周姓人家有新生儿,遂产生将该婴儿抱回家向甘某交代的犯意。2021年12月某日,姚某开车到周家,以倒开水为由进入屋内,从婴儿母亲手里骗过孩子欲往车上抱,但被婴儿母亲抱回,姚某未得逞。2022年1月21日,姚某再次到该地转悠,被婴儿的爷爷奶奶发现,双方发生争执。因怀疑姚某为人贩子,二老将姚某的车牌号和怀疑事由发到了生产队群里,该消息被广泛转发到其他微信群,引发恐慌。次日,姚某再次驾车至周家附近,被村民拦截并报警。姚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裁判理由及结果】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以收养为目的,盗窃婴儿,其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姚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姚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姚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姚某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

  【典型意义】

  中央部署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以来,重庆法院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儿童犯罪。拐骗儿童使其脱离家庭的行为不仅触犯法律底线,更是对公众道德情感的挑战,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本案被告人为拐骗儿童,多次踩点,多次着手实施犯罪,在村社乃至整个南川区范围内引起恐慌,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本案是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打拐”专项行动、坚决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同时警醒广大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看护,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

  原标题:《南川法院一案例入选2022年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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