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进入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季,各中等职业学校正在加紧开展招生宣传。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函〔2020〕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严肃职业学校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招生办学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根据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中职招生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根据《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临教职成函〔2020〕12号),进一步严格落实学校招生资质公示制度,严肃中职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严格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教学管理,严格经费管理等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实施阳光招生,不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

  二、严禁招生期间进行虚假宣传。各中职学校要确保本校不违背职业教育办学宗旨,不做虚假招生宣传,不得以模糊宣传误导家长学生,切实维护学校招生秩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舆情监控防范,及时回应社会热点,要正确引导家长和学生学会甄别个别学校的不实宣传和于法无据的承诺,建议家长朋友不轻信、不参与,以免上当受骗。对发现有虚假不实宣传报道的学校,要积极举报。

  三、杜绝各种形式的违规招生行为。各学校不得借联合办学或其它名义,擅自招录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的国控专业及其它专业;不得背离职业教育办学方向,以职业学校名义开办普通高中,或在职业学校举办普通高中教学班,开设普通高中课程;不得将职业教育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混同于普通高考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进行模糊宣传;不得为普通高中在校生或各培训机构学习人员空挂学籍,严禁以虚假信息注册学生学籍;不得违反收费规定乱立名目进行收费。

  四、开展自查自纠,端正办学方向。各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职业教育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自豪感,切实从思想上转变观念,端正职业教育办学方向,大力举办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要迅速从办学理念、办学方向、专业设置等方面对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对违反规定,内容虚假的宣传,要立即叫停。对违规招生产生的不良后果和负面影响,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

  五、强化监督,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层层压实监管责任,特别要加强对民办职业学校的招生监管,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各县(市、区)教科局要对本辖区范围内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开展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欺骗招生、有偿招生、违规联合办学、空挂学籍等,特别要对第三条中提到的“五不得”进行重点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立即叫停,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对顶风违纪,坚决不按规定招生者,一经查实,不予注册学籍,取消明年招生资质,直至终止办学。

             请各县(市、区)教科局、各中等职业学校于9月20日前,将检查、自查情况报告和下步打算报回市教育局职成科。报送材料包括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一同发送至市教育局职成科邮箱:lfszc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