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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选段落-----

  万物有意思(中国篇下册)

  国人独有的神仙信仰

  很多人知道,中国古代有炼丹术,西方古代有炼金术。二者之间有相似之处,也有很大的不同。最大的不同是,炼丹术的终极目的是要炼出长生不死之药,甚至“仙药”,这种“高远”境界,显然不是只追求炼出黄金这种俗物的炼金术所能比拟的了。

  为什么中国有炼丹术,西方只有炼金术?归根结底,要从中国文化中的神仙信仰说起。

  在战国时代的历史典籍中,《山海经》里有多条关于神仙的记载,据说有个轩辕国,那里寿命短的人可以活到八百岁,寿命长的人可以活到数千岁;据说在流沙之东、黑水之间,有山叫不死之山,那里有不死之民,而他们之所以不死,是因为吃了不死药。《战国策》里也有不死药的记载。《列子·汤问》甚至给出了仙山的具体描述。

  最先倡导神仙说的是一些有闲从事长寿炼养活动的方士。战国时代,神仙思想已在中上层社会蔓延开来。倡导神仙说的方士,常常被称为神仙家。

  不光是这些方士,很多大思想家大文人,也对神仙情有独钟。大思想家庄子在他的著作里屡次提到了理想中的仙人:“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屈原的《离骚》《九章》《九歌》中也生动地描绘了许多仙人活动的场面。

  中国古代的神仙说,也不全是空穴来风。比如《史记》所提到的东海“三神山”:“未至,望之如云;及到,三神山反居水下;临之,风辄引去”,这显然来自于“海市蜃楼”的自然现象。古代的人们缺少自然科学知识,难免就把海市蜃楼现象神化了。

  说来奇怪,神仙思想在我国如此普遍,在其他国家却是罕见。西方基督教认为,人的灵魂可以上天堂或者下地狱,但肉体注定是要死亡的;印度佛教也认为,灵魂可以转世再生,但人寿终有尽,尸身不可留。唯独中国的神仙道教大力宣扬,只要修炼道法,灵魂和肉体都可以长生不死,永留世间。世界各国都有神,唯独中国才有仙。神是天上固有的,中国人却认为,有神还有仙,仙是世间所出,是凡人所变。

  向自然“仙境”寻求仙药

  既然神仙家说,凡人也能成神仙,难免就有很多凡人跃跃欲试。

  在古代,自认为最有这个资格的,就是皇帝了——皇帝乃是受命于天的“天子”啊。

  那么,怎么才能长生不老,成为神仙呢?

  据说,战国时期的方仙道又可分为三大流派。一是服食派,专以服食药物以求长生不老。二是房中派,主要以房中养生为成仙方术。三是吐纳导引派,讲究导引服气,以此长寿变仙。

  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也是第一个热衷于追求长生不老乃至成为神仙的皇帝。当然,皇帝要通过后两种途径去成仙,实在太麻烦,于是,秦始皇非常希望通过服食仙药达到长生不老。

  在秦始皇那个时候,“炼丹”也许还没有出现,至少是没有普遍出现。那时的方士,主要是在自然界中寻找植物、动物或矿物,大量尝试,希图达到长生不老、飞腾成仙的目的。比如炼丹先驱安期生,就曾“食巨枣,大如瓜,合则见人,不合则隐”。

  因此,秦始皇采取的方法就是派方士去寻找仙人,问得仙药。他先后派方士徐福率童男童女数千人入东海求仙人,遣使燕人卢生、韩众等方士入海寻找仙人和不死药。数年间,兴师动众,却落得人财两空,屡屡受骗。秦始皇恼羞成怒,抓来在京的儒生方士数百人,不问青红皂白,“一坑”泄恨,造成了历史上著名的“坑儒”事件。但秦始皇仍不甘心,最后一次出巡时,又去东海边,“登会稽,并海上”,祭拜山神海神,“冀遇海中三神山之奇药”。当然他还是一无所获,反而在途中一命呜呼了。

  “人工合成”催生火法炼丹

  方士们在失败之余,也在总结经验。

  既然自然界中找不到现成的,他们就尝试“人工合成”。受中医煎煮草药的方法启发,方士们开始尝试水煮药物,亦即水法炼丹,企望从“煮”中炼出长生不死药。后来,他们又从“冶炼”技术中找到灵感,迅速崛起的冶金制造业告诉人们:熔炉里的变化确实奇妙,炉火烧炼的威力的确无穷。莫邪宝剑从中炼得,神仙妙药何不就此为之?火法炼丹由此诞生并发展起来了。

  炼丹术的源头在哪里,已不易考查。而《史记》中则记载了历史上较大规模的一次炼丹活动。这是在“秦皇汉武”中的汉武帝的推动下开展起来的。

  西汉皇帝汉武帝,文韬武略自不必说,他也和秦始皇一样想长生不老。除了四处派方士求仙药以外,他还多了一种手段,就是“炼丹”。

  据《史记》记载,汉武帝登位初期,亦即公元前135年左右,方士李少君已在宫殿里为皇帝炼丹了。显然,李少君不是“炼丹术”的第一人。从司马迁的记述中我们知道,李少君的炼丹方法大致为:用丹砂诸药炼成“黄金”,然后饮用此金以求仙寿。

  当然,这里的“黄金”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黄金,而是丹砂炼成的药物。

  为何要用丹砂来炼制仙药?丹砂为什么能够炼出“黄金”?

  对此问题,炼丹家们找到了许多理由。首先,丹砂具有高贵的朱红色,因此,古人认为,天然红色的丹砂是天地血气所化,是生命永恒的标志。其次,天然丹砂确实有养神益气、明目清肝、润肺止咳等医疗作用。第三,丹砂加热后的变化非常奇妙。丹砂加热可分解成水银和硫黄,水银和硫黄重新搅拌化合,适当加热,又可复得红色的丹砂结晶,在古人看来,这正喻示着“道”的往复。最后,人们早已观察到丹砂与黄金共生的现象,即“上有丹砂,下有黄金”。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很容易联想:黄金是由丹砂变成的。

  上述种种理由,便使丹砂最先成为“炼仙药”的主要角色。“炼丹术”之名也由此产生,沿用至今一直未变。

  隐士著书立说

  以往的方士们炼丹都是各自为战,缺乏理论指导和总结。东汉时期,第一本为炼丹术立论的著作终于问世,名为《周易参同契》。作者魏伯阳,是名不见经传的炼丹隐士。据推算,魏伯阳生活在公元100至200年之间,《周易参同契》当在公元150年前完成。

  魏伯阳提出了铅汞合药说,并很快得以盛行。铅汞学说确立后,炼丹家便把精力长期集中在铅、汞这两个系列的物质上,大做文章,积累了许多铅汞化合物知识。后世历代炼丹家都奉《周易参同契》为丹经典范,称它是万古丹经之祖、千种丹经之王。为它作注者代代不乏,出名的注本有四十余种之多。

  道教,是发源于古代中国本土春秋战国的方仙道,是一个崇拜诸多神明的多神教原生的宗教形式,主要宗旨是追求长生不死、得道成仙、济世救人。到了汉朝后期,道教教团产生,至南北朝时道教宗教形式逐渐完善。从此,中国的炼丹术便与道教结下了不解之缘。“道以术立,术随道兴”,二者相依为命,相辅相成。

  东晋年间,出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炼丹家葛洪。

  葛洪(284—364),丹阳句容(今江苏句容县)人,出身士族大家庭。葛洪十三岁那年,父亲病故,适值兵荒马乱,家中被洗劫一空,仅剩数十亩薄地。葛洪从小酷爱读书,博览群书使葛洪对神仙方术发生了兴趣,他希冀以此调理自幼多病的身体。十七岁时,炼丹大师郑隐来马迹山招徒,葛洪便投奔其门下。葛洪为人谦虚礼貌,聪明好学,很得郑隐器重。正当郑隐向葛洪讲授辨药、辨火、备炉等炼丹基本知识的时候,传来了西晋王室内讧、诸王兵变的消息。郑隐预测,天下将有大乱,故决定北迁霍山深处。葛洪难舍家人,不肯随去。

  不久,果然天下大乱,西晋八王互相残杀。战乱之中,葛洪也投笔从戎入仕,参与平定战乱,然而社会的黑暗也让葛洪心灰意懒,他几次在入仕和求道之间摇摆,最终还是在赴广西上任的途中,留在广东的罗浮山,在山中修建了都墟庵,砌起丹灶,一心炼丹,以至终年。

  葛洪一生著述等身,他最重要的著作《抱朴子》,《外篇》五十卷论人间得失、世事臧否和如何治世经国,《内篇》二十卷论采药炼丹、延年养生、修炼成仙的理论与方法。

  《抱朴子·内篇》为炼丹术取得了极大声誉。葛洪以八十岁高龄在山中去世。有人说,他是成仙了。

  为“长生”不惜前赴后继

  唐代,李氏皇帝尊老子为“朕之始祖”,为“太上玄元皇帝”,大力扶持道教,“天下道观总一千六百八十七所”,道教势力大增。

  炼丹术在强大势力的支撑下达到了鼎盛之点。这时,各种炼丹理论层出不穷,炼丹方法花样翻新,内容繁丰。

  在朝在位、风流倜傥的文人才子也加入了炼丹大军。唐代最有名的诗人李白、杜甫、白居易都曾热衷于炼丹。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手持绿玉杖,朝别黄鹤楼。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这是李白晚年的自述。据考证,李白在青少年时代就爱好神仙之道,经常与道士交游。后来,李白也热衷于服食丹药,据说他的去世也与服丹有关。

  生性谨慎的杜甫也被葛洪、王乔炼丹成仙的“事迹”所吸引。他曾到处寻讨丹砂灵芝,以求长生,作诗曰:“浊酒寻陶令,丹砂访葛洪。”白居易更是在谪居江州的时候,在庐山深处亲自起炉炼丹。

  唐朝的皇帝更是个个热衷于炼丹、服丹。政权略为安定,唐太宗李世民就招来一批炼丹道士为他合炼长生大药。太宗之死也与服丹慢性中毒有关。唐高宗迷恋仙丹的程度比他的父亲有过之而无不及。继位后,他就下令广征方术道士,入宫合炼黄白仙丹。一次就招来炼丹道士一百多人。仙丹终于炼成了。唐高宗贪多务得,结果急性中毒暴亡。高宗之后,宪宗、穆宗、敬宗、武宗、宣宗均因贪服仙药而丧命,可以称得上是“前赴后继”。

  有趣的是,这些天子继位之初,都有清醒的头脑,大骂迷惑先辈的炼丹道士,“轻怀左道,上惑先朝,医方不精,药术皆妄。俱是奸邪,罪当诛杀。”可是他们自己上了位,也忍不住派人查访炼丹名士,将他们请入宫中合炼神丹,并且振振有词说:“今已觅得真人,非前伪道士可比。”

  盛唐三百年,炼丹大盛行,服丹大检验,结果死伤无数,败者万千,充分暴露了炼丹术的荒诞与危害。自此之后,炼丹术已是江河日下,虽然明朝一些皇帝也曾故态复萌,依然贪恋仙丹药,但造成的恶果只能使炼丹服丹更加恶名昭彰。至清代中期,炼丹已基本绝迹。

  (本文写作参考蒙绍荣、张兴强著《历史上的炼丹术》等)

  战马:千乘之国与汗血宝马

  凌光

  如果说,马是对人类有最重要影响的一种动物,那么,不仅是因为它为人类的实际生活提供了各种各样的便利和帮助,更重要的是,在几千年的冷兵器时代,马曾是军事斗争的决定性力量,从而给人类的文明史,打上了深深的马的烙印。

  “千乘之国”是加入

  不妨以我们最为熟悉的中国历史为例讲起。杨泓先生在《马与中国古代战斗力》一文中,曾对马和中国古代战争的关系,做过生动的描述。

  在中国历史上,马在战争中扮演的第一个重要角色,是用马来拖驾的战车。

  虽然古史传说中,中国夏代就有了战车,但是在目前的考古发现中,古代由马拖驾的战车出现是在殷商晚期,是由两匹马拖驾的实用木车。殷商晚期出现的战车兵,与步兵相比具有极大的优势,有点像现代战争中的坦克与步兵。晚商的军队开始以战车兵为核心力量重新组建。

  到商纣王时期,周人兴起于西北,军力日强。当时周人军队的核心力量也是精锐的战车兵。根据考古发掘得到的战车实物,可以看出周人对战车有了重大的改进,最主要的是将驾车的辕马由两匹马增加到四匹,并改进了木车结构。这样一来,周人的驷马战车不论是速度还是冲击力,都远胜过殷商的双马战车。

  商灭周兴,自此从西周到春秋,中国古代战争的历史进入了车战的黄金时代。各诸侯国的兵力,都以战车的乘数来计数,一个大国至少要拥有一千乘战车,被称为“千乘之国”。

  “胡服骑射”开创骑兵

  在中国历史上由诸侯王开始组建骑兵部队,要推溯到公元前307年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

  当时威胁着赵国西北疆域的强敌,是一个善于游牧并依靠马匹作战的民族——匈奴。那是一个古代游牧民族,全民自幼善于骑马,而且他们的马也善于在山地、大漠、溪谷等复杂地形奔跑,在机动灵活性上,中原地区笨重的战车无法与之相比,屡屡吃亏。公元前307年,赵国君主赵武灵王从对匈奴作战的失败中得出教训,知道要想战胜胡人匈奴,就要学习胡人的长处,于是开始脱掉传统的宽大衣袍,按照胡人的样子改穿窄袖的胡服,穿上裤子,学习骑马射箭,以轻捷的骑兵对抗匈奴骑士,从而取得对胡人的初步胜利。

  在周代,又一个善于放牧养马的民族悄悄在西北崛起,那就是后来统一全中国的秦人。秦人的先辈中,造父曾为周穆王御车;非子则为周孝王在汧水和渭水之间养马,因其养马有功,周王将秦地赐封给了他。秦在春秋时成为五霸之一,战国时又是七雄之一,其军力之强盛,与军马充足的条件不无关系。从秦俑中可以看出,当时骑兵已是秦军中的一个独立兵种,但数量并不多,主力仍是战车军。

  到暴秦灭亡、楚汉相争时,骑兵在军队中所占比例日渐增加,军队中常是骑兵和步兵并重。楚霸王项羽本人,也是披甲持戟、骑马冲锋的勇将。

  只为夺取良马而

  西汉统一全国后,因韩王信投降匈奴,高祖刘邦亲率以步兵为主的三十二万大军北逐匈奴,不料被匈奴的四十万骑兵包围在白登(今山西大同附近),从城中眺望,匈奴四面围城,骑兵的马色各不相同,西方的都骑白马,东方的都骑青马,北方的骑黑马,南方则骑赤黄马,威风凛凛,杀气腾腾。汉军被逼无奈,最后不得已只能不光彩地用了陈平秘计:让军中妇女出城诱引匈奴军,而汉帝刘邦乘隙从另一面溃逃而出。

  也正是从那时起,经过汉文帝和汉景帝的休养生息,到汉武帝和匈奴决一死战的时候,骑兵大战成了战争的主要形式。

  西汉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中国发生了一场只为争夺良马而起的战争。当时的皇帝是雄才大略的汉武帝。他拜李广利为贰师将军,率领属国骑兵六千,以及“郡国恶少年”数万人,去远征大宛(古代西域国名,今中亚费尔干纳盆地,位于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三国的交界地区)。出兵的原因正是为了获取大宛的名马。

  原来,在汉与匈奴数十年的争战中,汉马匹损失的数量巨大。往往一次战役下来,马匹所剩不足十之七八,战败方匈奴的损失更大。双方战马数量的骤减,使得彼此无力进行新的战争。

  汉武帝为了补足军马的损失,一方面扩大养马业,另一方面致力于马种的改良。先是引进乌孙的马种,名曰“天马”,后来知道大宛有汗血宝马。汉武帝本想通过和平手段求取大宛马,便派车令为使者,到大宛的都城贰师城,送给大宛王千金和一匹金马,要求换取贰师城的良马。不料大宛王断然拒绝了汉使的要求。汉使遭拒后很不冷静,怒骂后槌坏金马离去。宛人嫌汉使无礼,就派军队劫杀了汉使,还夺取了汉使的财物。

  消息传到都城长安,汉武帝大怒,便派遣李广利率兵出塞进攻大宛。然而这次出兵并不顺利,沿途小国各自坚守不与汉军合作,汉军劳师远征,人困马乏,军中不断减员,到达大宛时,军中仅剩下数千疲惫的将士。进攻不成反被击败,损失惨重,李广利只得引兵退还。

  汉武帝得知消息大为生气。他考虑大宛是个小国,汉军攻而不下,定会影响汉在西域诸国中的威信,于是增兵十余万,令李广利率军再次进攻大宛。因为这次汉军兵多,沿途小国也望风顺从,使得汉军顺利进抵贰师城下,先断绝入城水源,然后大举攻城,很快攻破外城。宛人只得退守中城。为了避免被汉军破城的噩运,宛贵族们杀死了宛王毋寡,与汉军讲和,并尽出良马让汉军挑选。于是李广利将宛贵族中与汉友善的昧蔡立为宛王,获取大宛良马数十匹、中马以下雌雄共三千余匹后,胜利班师。而此时已是太初四年(公元前101年)的春天。汉朝历时四年,发动两次大规模远征,目的就是为了获得优良的种马,不但耗费了大量资财,而且兵员损失达数万人,几乎是用十余条人命的代价换回一匹大宛马。这充分说明,在当时的统治者心目中,优良马种对于维护帝国统治是多么的重要。

  缺少马的南宋

  时针转到宋代。北方有辽,西北有西夏,西南有大理,这些产马地尽落游牧民族之手,宋朝从始至终只能以步兵的血肉之躯抵挡游牧民族铁骑的冲击。

  “虏所以轻侮中国者,惟恃弓马之强而已。”与宋朝对抗的辽、西夏、金、元等北方异族军队都以弓马骑射见长,而且往往是“一胡人有两马”,甚至“每正军一名,马三匹”。

  王安石曾经多次号召民间养马。但实际上在精耕细作的种植农业模式下,根本不适宜养马。况且中原本来就人多地少,养一匹马的土地可以养活二十五个人。如果再看《清明上河图》,即使繁华如汴京,商贾如云、贵族如雨,但马车和骑马的却比较罕见,最多的是一些种植农业离不开的牛车和骑驴者,或者人力的轿子。

  先是马上的金人,接着是马上的蒙古人,没有马的宋朝节节败退,直至最后南宋幼帝在崖山跳海。

  蒙古人大大发展了骑兵战争理论,充分发挥了马的速度,创造了闪电战和包围战等革命性的进攻战术。依靠装备精良的骑兵武装,蒙古帝国在二十五年里征服了比罗马帝国四百年征战还要广阔的土地。从西伯利亚直达印度,从越南直达匈牙利,从朝鲜半岛直到巴尔干半岛。到成吉思汗去世的时候,如果一个人想骑马从蒙古帝国东端跑到西端,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

  蒙古帝国重新勾画了世界版图,把原来相互隔绝的帝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为新世界和新时代的到来划定了新的秩序。

  因为马的支持,蒙古人在亚欧大陆东征西讨所向无敌。而蒙古在缅甸和越南之所以失败,恰好是因为他们必须下马。在丛林山地面前,他们不仅无法发动大规模的穿插包抄和机动突袭,甚至根本不能骑马作战。

  强劲的蒙古骑兵,依仗的是体形低矮、四肢较短的蒙古马种,它们的步幅和速度虽然逊于中亚和西亚的名马,但更能吃苦耐劳。由于元朝建立对全中国的统治,也就使得中国的养马业开始由蒙古马一统天下,以后的明清两朝依然如此。

  冷热兵器对决,

  骑兵遭无情绞杀

  网文《马的历史作用》中写道,中国古代史始终是北方征服南方,鲜有南方北伐成功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北方拥有马。

  马的介入使游牧民族面对农耕民族具有不可战胜的优越性,因为他们将战争模式与生产模式统一起来,两者之间可以随意切换,“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这形成冷兵器时代的一种典型现象——落后的游牧民族屡屡战胜先进的农耕民族,野蛮战胜文明。战争因此也几乎成为游牧民族的一项主要活动。

  明朝嘉靖以后,马政荒废,主要产马地河套失陷,不得不“开例捐马授职”,即捐马给官府可授予官职,马匹之缺乏可见一斑。万历年间,马匹的短缺已经严重影响到明朝军队车骑营的组建。袁崇焕欲组建关宁铁骑,以骑制骑,却深受无马之苦。没有精锐骑兵,这使得明朝军队面对蒙古女真等马上民族只能采取被动的守势。

  明朝重新上演了宋朝的悲剧,又被马上的满族人征服。

  满人入主中原后,为了统治维稳,与蒙元时代一样,对汉人实行严厉的禁马政策,不仅禁止汉人养马,还禁止汉人骑马。同时,为了保持对汉人的骑射优势,不惜迟滞火器的革新。

  1860年9月21日,蒙古铁帽子王僧格林沁率领两万多八旗骑兵,在北京郊外的八里桥对两千多英法联军展开了一场伏击战。这是一场热兵器与冷兵器的对决,手持长矛和弓箭的八旗骑兵遭到了工业时代枪炮的无情绞杀……

  最后一支八旗骑兵就这样灭亡了,以马蹄征服中国的历史至此彻底结束,而马在人类文明史上的辉煌也就此骤然淡去。

  鸿门宴:史上第一饭局

  王鸿良

  自古以来,酒宴饭局常常是政治大戏上演的舞台。

  两千多年前,刘邦、项羽在咸阳城外,面对亡秦那只硕大的胜利果实,用一场鸿门宴暂时化解了迫在眉睫的矛盾冲突。而在太史公司马迁如椽巨笔的生动描述下,这场宴会不但成了史上最著名的饭局,也在中国人语库里成了阴谋、凶险的代名词。

  项伯“一夜成六事”可信吗

  一场惊心动魄的鸿门宴,之所以为后人所知,全凭了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中的传神描述。

  司马迁的《史记》多处写到鸿门宴。但详略明显相异。《项羽本纪》的“鸿门宴”最详,长达一千六百余字。《高祖本纪》《留侯世家》《樊哙列传》也有“鸿门宴”的记叙,都写得极简略。

  长期以来,《史记》记载的可信性一直受到怀疑和审视。经过专家学者们多年的不懈努力,特别是20世纪以来大量古代实物的出土及其研究的结果,多方面证实了《史记》记叙的可靠性。

  而《史记》叙事之所以受到怀疑,也和司马迁文学化的表述手法有关。《史记》是文学和史学尚未分家时期的著作,司马迁一些过度文学化的描写,有时也造成颇多不可解之处。就《鸿门宴》一篇而言,历代学者对其不可解处都曾提出质疑,进而怀疑其真实性,甚至从根本上否认这个历史事件的存在。

  比如有人认为,文章开篇“项伯深夜告张良”一段,鸿门和霸上相去四十里,而项伯一夜之间可以完成“夜驰之沛公军”“私见张良”“入见沛公”“约为婚姻”“复夜去至军中”“具以沛公言报项王”等六件事,殊不可信。

  再如,文章最后刘邦在宴席上脱身逃走一段,究竟是骑马还是步行,还是先骑马而后步行?叙述得并不清楚。而刘邦嘱咐张良,等他从小路走过二十里回到军中的时候,让张良再入宴席告诉项羽自己离开的事——让项羽枯坐酒席等待刘邦这么久,却一直没有查问,实在不合情理,而对刘邦不辞而别的严重失礼行为,项羽没有任何表示,也很难理解。

  然而也有一些学者认为,鸿门和霸上从小路走只有二十多里,项伯骑马急驰,从时间上看“一夜成六事”完全来得及。而刘邦酒席脱身,实际上是在项羽故意默许下才实现的,可以理解。

  史料来源可能出自

  据日本就实大学学者李开元考证,司马谈、司马迁父子著《史记》,除了政府档案和文献资料而外,实地调查、访问查询也是重要的史料来源。《史记》列传的历史叙事,特别是在与司马迁父子时代相距较近的战国末年到西汉初年的历史叙事中,有不少直接取材于事件当事人及其子孙的口述传承。

  李开元认为,鸿门宴叙事的取材来源,司马迁没有明说。不过,分析鸿门宴的人物和描写,我们大致可以找到叙事的着眼点,也就是当事的目击者和口述者。考《项羽本纪》中鸿门宴的叙事,有名有姓的出场者共有十一人。其中,项羽方面有项羽、项伯、范增、项庄、陈平共五人,刘邦方面有刘邦、张良、樊哙、夏侯婴、靳强、纪信共六人。刘邦方面六人中,夏侯婴、靳强和纪信三人一直留在项羽军军门外,没有亲历宴会。

  通观鸿门宴一篇的叙事,可以明确看到叙事的立场在汉的方面。而在汉的六人当中,可能性最大的就是张良和樊哙。张良自始至终参与其事,樊哙只是于中参入。不过鸿门宴叙事最为详尽生动的部分,无疑是樊哙闯入宴会场的描写;最为突出的英勇人物,无疑也是闯入会场的樊哙了。樊哙缓解危机于千钧一发,他与项羽间的对话应酬、音容举止,特别是拔剑在盾牌上切割生猪腿啖食的细节,非身临其境者传达不出来。以文章分析而论,鸿门宴叙事的着眼点,也应当就是樊哙。

  司马迁在《史记·樊郦滕灌列传》中说:“太史公曰:吾适丰沛,问其遗老,观故萧、曹、樊哙、滕公之家,及其素,异哉所闻!方其鼓刀屠狗卖缯之时,岂自知附骥之尾,垂名汉庭,德流子孙哉?余与他广通,为言高祖功臣之兴时若此云。”意思是说:“我曾经到过丰沛,访问当地的遗老,观看原来萧何、曹参、樊哙、滕公居住的地方,打听他们当年的有关故事,所听到的真是令人惊异呀!当他们操刀杀狗或贩卖丝缯的时候,难道他们就能知道日后能附骥尾,垂名汉室,德惠传及子孙吗?我和樊哙的孙子樊他广有过交往,他和我谈的高祖的功臣们开始起家时的事迹,就是以上我所记述的这些。”

  司马迁生于汉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年),其时,樊他广已经做了六年舞阳侯。司马迁到丰沛,是在他二十岁第一次旅行时。若以樊他广二十岁嗣侯计算,他比司马迁大二十六岁,此时四十六岁。樊哙鸿门救驾的事情,是樊哙家子孙后代世世相传的光荣历史。可以想见,司马迁从樊他广处听到鸿门宴的详情叙事,后来,当他撰写《史记》的有关章节时,就将樊他广的口述作为重要史料。

  酒席座次是成心

  著名学者余英时在《说鸿门宴的座次》一文中认为:鸿门宴的座次“是太史公描写鸿门宴中极精彩而又极重要的一幕……太史公详述当时座次决非泛泛之笔,其中隐藏了一项关系甚为重大的消息”。

  关于酒席的座次,《项羽本纪》中有十分具体的交代:“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亚父者,范增也。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

  清初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旁征博引地证明:“古人之坐以东向为尊……即交际之礼亦宾东向而主人西向。”余英时在做了一些考据后,认为在秦汉宴会东西南北四向皆涉及的场合中,东向最尊,南向次尊,西向为“等礼相亢”的朋友地位,北向为最卑的臣位,所以刘邦北向坐是表示臣服的意思,而项羽也正式接受了刘邦的臣服。

  清华大学学者李飞和中国人民大学学者费晓健则认为,余英时的考据有误,“宾主位东西面,君臣位南北面”是战国秦汉时的通义,而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场景,在君臣位中最卑的北向,在宾主位中也没有了臣服的含义。而鸿门宴中座次的尊卑,还是以司马迁记叙的次序,依次应是:东向、南向、北向、西向。

  鸿门宴中刘邦是客人,并且曾经与项羽在楚怀王面前“约为兄弟”,如果项羽尊重他,就应按“宾主位东西面”的宾主之礼让他东向坐,如今让他退为“三等”北向坐,说明项羽根本没把他当成客人平等对待,其地位还不如项羽手下的谋士范增。在一些中学教材的教师参考材料中,也认为这座次是项羽安排的,表现了项羽不把刘邦放在眼里,妄自尊大、骄横无礼、以势压人的傲慢自负心理。

  然而一些学者对此提出了不同看法。如学者许锡强认为,刘邦到鸿门来是为谢罪而不是赴宴。在项羽面前他早已失去了主客相称的平等关系。项羽率兵巨鹿一战击败秦军主力后,威望大增。“项羽召见诸侯将,入辕门,无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视,项羽由是始为诸侯上将军,诸侯皆属焉。”由此可见,当时项羽不仅早已成了楚军统帅,而且还成了抗秦联军统帅。项羽待刘邦以属下视之,是合情合理的,并非存心轻侮。

  鸿门宴上项羽

  一席鸿门宴,引发后人最大争议和感叹的,还是项羽放走刘邦,到底是丈夫义举还是妇识短见。

  主流的看法多半对项羽的做法给予否定,认为项羽不听臣言、狂妄无礼、优柔寡断、刚愎自用、眼光短浅、有勇无谋。也正是项羽这些性格弱点,酿成了其最终输给刘邦、自刎乌江的结局。

  然而,近年来也有不少学者通过研究当时历史背景,重新探讨这个问题,提出不同于传统的看法。比如学者张志坤在《鸿门宴楚汉得失之我见》一文中,认为鸿门宴实际上是项羽兵不血刃,不费吹灰之力夺得关中,既降伏刘邦又维护了自己反秦盟主的地位;而刘邦忍辱负重,拿土地换得渡过难关,仅此而已。

  学者周骋在《刘项关系与〈鸿门宴〉结局识论》一文中,认为鸿门宴是因为当前的形势而导致项羽不得不安抚刘邦。就大局而言,项杀刘毫无必要;就理智而言,项不杀刘,不为失策;就感情而言,项不杀刘,不能算矫情;就未来前景而言,项羽已有对策,不杀刘不能看作放虎归山。

  学者蔡伟更是高度评价项羽在鸿门宴上的表现,“如果说刘备释刘璋为仁释、关羽释曹操为义释、孔明释孟获为智释,那么,项羽之释刘邦不但总其所有,更添一条——勇释。”

  而对这些说法,学者张斌荣又进一步反驳说:“刘邦之失关中乃时势使然,不得不送。刘邦表面看损失确实很大,但从政治、战略上看,刘邦是以不得不失换取了很大的利益,这是一种战略上的胜利,因此,得大于失。”项羽兵不血刃拿到的是本来就可以拿到的,刘邦失去的是本来就要失去的。而项羽却失去了杀刘邦的一次机会,给了刘邦坐大的机会,没有把潜在敌人扼杀于摇篮之中,消灭于隐患之间。如此看来,项羽并没有拿到最大的利益,仅仅拿到本来就是自己之物。

  其实,历史没有假如。“古今多少事,尽付笑谈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原本就是人们看待事物、看待历史的常态。

  和亲:公主琵琶忧怨多

  徐凯

  捧读中国历史,联姻、和亲是一种常见的政治生态。然而,在政治权衡和军事角逐的血雨腥风下,和亲不仅是各部族、国家间友好的象征,也卷入了不少奇女子的爱恨情仇,令人唏嘘感叹。昭君出塞、文成公主入藏……这些故事很多人耳熟能详,但也有一些和亲故事鲜为人知,下面就来讲讲。

  刘细君:

  提到和亲公主,第一个要数刘细君,因为从严格意义上说,她是历史上第一位留下名字的和亲公主。

  汉代的开国君主刘邦打下江山不久,就面临北方匈奴的严重威胁。汉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刘邦亲率三十二万大军征讨匈奴,却被四十万匈奴大军团团围在如今山西大同一个叫白登山的地方达七天之久,史称“白登之围”。后来,刘邦采用陈平的计策,用了一点不光彩的手段,才狼狈逃出。

  从那以后,刘邦知道匈奴不好惹,就采用了大臣刘敬的建议,主动与匈奴结下“和亲之约”。具体地说,就是把当朝公主嫁给匈奴的首领单于,还要每年送给匈奴大批的财物,并且开放贸易,以换取边境的平安。《汉书》上记载的“和亲之论,发于刘敬”,说的就是这回事。

  按刘敬的建议,是要把刘邦的亲生女儿嫁给匈奴单于的,但这事遭到了吕后的坚决反对,刘邦拗不过,就以汉家宗室女加封公主,嫁给单于。

  然而,政治终究还是要靠实力说话的。汉朝与匈奴的和亲,一开始就是出于迫不得已,匈奴自然也不会放在眼里,在笑纳了汉朝奉上的女人、财物后,仍然对汉界抢掠、滋扰不断。有一个事实就很能说明问题,那些肩负和亲重任的汉家公主到了匈奴后命运如何,在史料中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甚至连名字也无人知晓。

  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决心改变这一局面,用武力征服匈奴。关于这段历史,相信读者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很多,这里我们要讲的是,汉武帝也利用和亲,来谋求自己的同盟者,其对象就是西域的乌孙国。

  而用来和亲的棋子,就是我们前面说到的刘细君。

  汉武帝也舍不得自己的亲生女儿去和亲。但刘细君确实是汉家的宗室女,论起来她是汉武帝的侄孙女。刘细君的祖父刘非与汉武帝刘彻是同父(即汉景帝)异母兄弟,比刘彻大十二岁。刘非被封为汝南王,为汉家立下过赫赫战功,然而刘细君的父母却因“谋反”之罪被汉武帝问斩。那时细君还年幼,汉武帝就把她召入宫中收养。不过疼爱归疼爱,面临政治需要,汉武帝毫不犹豫地动用了这枚棋子。

  乌孙国远在现今新疆伊犁河流域一带,年轻貌美的刘细君所嫁的夫君——乌孙王猎骄靡,已是七十多岁的耄耋老人。更何况,乌孙国为了在汉朝和匈奴之间搞政治平衡,还娶了一位匈奴女子当“左夫人”,刘细君只能是“右夫人”。在乌孙人的观念里,以左为贵。

  语言不通、生活习惯相差甚远、政治环境复杂,刘细君内心的苦闷可想而知。忧愤中她写下了这样一首诗: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

  穹庐为室兮旃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

  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这首诗辗转传回长安,“硬汉”汉武帝看了不禁也难过。但他不能为了儿女情长误了政治大计,只能每隔一年就派使者携带各种衣物用品前往乌孙探望慰问。

  猎骄靡虽然年老,毕竟是经验丰富的政治家。他了解细君的苦闷,为了细君的幸福,更为了与汉朝的友好关系,猎骄靡决定在自己生前就将细君嫁给他的王位继承人,年纪与细君相仿的孙子军须靡。

  按照游牧民族的风俗,国王死后,年轻的妻子必须嫁给其子孙或兄弟为妻。汉家女儿刘细君对此却难以接受,她上书汉武帝提出恳求,一旦猎骄靡归天,便将她召回汉地。然而她的叔祖父给她的回答却是:“从其国俗,欲与乌孙共灭胡!”

  政治逻辑就是这么冰冷。细君又嫁给了丈夫的孙子军须靡,还生下一个女儿。不久刘细君就因病撒手人寰。

  刘解忧:

  如果说,细君公主的故事是一个弱女子的悲情剧,解忧公主的故事就是一个豪女子的励志剧。

  刘细君死后,乌孙王军须靡再次上书,求娶汉家公主。汉武帝出于政治联盟的目的,封原楚王刘戊的孙女刘解忧为公主,嫁给军须靡。

  了解一点汉史的人都知道,楚王刘戊因反叛被景帝所杀,刘解忧也是罪王后代。与刘细君不同的是,刘解忧出生时,她的爷爷已经被杀三十多年了,小解忧自幼在民间长大,身上没有多少娇生惯养的小姐气,倒有几分杀伐决断的豪爽气。

  解忧公主到达乌孙后,依旧被封为右夫人。解忧很清楚自己面临的局面,一来到乌孙,就在精明能干的贴身侍女冯燎辅佐下,学骑马、学语言、学习当地生活习俗,广泛交往,很快融入了当地社会。

  造化弄人,几年下来,解忧没能为军须靡生下一儿半女,身为“左夫人”的匈奴公主却生下了一个儿子。军须靡为儿子取名为“泥靡”,并很快确定其为王位继承人。

  峰回路转,解忧来到乌孙四五年后,军须靡突然一病不起,处于弥留之际的军须靡立下遗嘱,让自己的堂弟翁归靡继承王位,同时要求翁归靡等到泥靡长大以后,再将王位还给泥靡。

  翁归靡成了新的乌孙国王。按照习俗,他继续娶匈奴公主和解忧公主为左右夫人。解忧公主凭着自己的聪慧开朗、善解人意,很快赢得了翁归靡的喜爱。两人情投意合、如胶似漆,几年之内,解忧接二连三地为翁归靡生下三个王子和两位公主。

  当然,如果认为政治仅仅靠女性的罗裙就可以搞定,就太天真了。当时的汉武帝通过一系列军事行动,已经大大打击了匈奴的势力,从前看匈奴脸色行事的西域各国,也转而依附汉朝,敢于和匈奴相争了。在这种变局中,解忧当然少不了不断鼓动翁归靡向自己的娘家求援。

  此时汉朝已是汉宣帝当政,他没有辜负解忧和翁归靡的期望,接连派兵和乌孙共击匈奴,取得了很大成功。就在此时,翁归靡通过汉使上书汉廷,表示要以和解忧公主生的儿子元贵靡为嗣继承王位,同时要为元贵靡迎娶汉家公主。

  汉宣帝听了很高兴,立刻封解忧的侄女相夫为公主,并用庞大的车队送公主前往乌孙。然而就在半途中风云突变,翁归靡突然病逝,而乌孙贵族按照解忧公主第一任丈夫军须靡的遗嘱,拥立军须靡与匈奴公主所生的儿子泥靡为王。

  闻此消息,汉宣帝下令招回相夫公主,单方面取消了婚约。而身在乌孙国的解忧,只能继续独自面对这个局面。为了拯救汉乌联盟,已年逾五旬的解忧毅然作出决定,根据乌孙习俗,再嫁比自己小得多的新王泥靡。

  这样的婚姻,当然是同床异梦,毫无感情可言。在多年的政治泥潭中摸爬滚打出来的解忧历练得更为大胆,竟做出一个惊人决定,要利用汉使来访之机,联合汉使设下“鸿门宴”,在酒宴上刺杀泥靡!

  谁料想汉使刺术不精,泥靡负伤逃出。而汉家朝廷为了平息此事,也不得不把几位汉使斩首,以示清白。

  解忧谋事不周,翁归靡和匈奴公主生的儿子乌就屠却谋事得手,他寻机刺杀了泥靡,自立为乌孙国王。眼见乌孙江山要彻底沦入匈奴后代之手!就在此时,陪伴解忧嫁入乌孙的贴身侍女冯燎站了出来,此时她已是乌孙右将军的夫人,而乌孙右将军向来和乌就屠关系不错。冯燎冒着生命危险找到乌就屠,向他晓以利害,告诉他如果一意孤行,必然会引来汉军干预,性命难保,何况王位!在冯燎的劝说下,乌就屠终于同意,以解忧跟翁归靡所生长子元贵靡为大乌孙王,自己为小乌孙王。

  但此后不久,解忧再次遭受命运的打击,她的大儿子元贵靡和幼子相继因病离世,年过七旬的解忧难以承受这样的苦痛,她最后一次上书汉宣帝,表示要叶落归根,回归汉土。汉宣帝读罢书信感慨万千,同意了她的请求,并派出庞大车队迎接她回到长安。白发苍苍的解忧公主带着三个孙子孙女,和冯燎一起重返故土。两年后,历经惊涛骇浪的解忧公主在长安安然辞世。

  大义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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