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辽国高丽间文书中的礼仪,看当时外交态度,政局起到重要作用

  前言

  经过高丽显宗时期的两次战争之后,高丽国王王询于公元1022年接受辽册封,两国的外交关系正式恢复,直至公元1125年随着辽的灭亡而断绝关系。

  在长达一个世纪的时间里两国关系相对稳定、平稳。但高丽和辽实际上与高丽和宋的关系相比,具有很多导致两国关系紧张状态的危险因素。

  

  首先,两国在鸭绿江接壤,中间夹杂着女真势力,因此很有可能引发矛盾,另外辽东一带的局势也随时发生变化,渤海流民在多次发动复兴运动时将高丽作为联合的对象。

  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了两国的外交关系。但一个世纪双方只是围绕鸭绿江一带的设置偶尔发生争论并没有大的冲突,在较长时间内稳定地共存,其原因何在?

  公文是古代帝王和官吏处理政务的工具载体,但因官僚体制变更频繁,会引起拟制与处理等环节的变化,最终反映到文体、文类的变化上。

  在不同的层级交流中,辽和高丽所使用的文书格式不同,此章内容将讨论辽丽双方外交沟通的三个层级以及相对应的等级文书中反应出的具体外交礼仪。

  一、辽皇帝与高丽国王间的文书

  1、辽皇帝对高丽的文书

  从《全辽文》和《高丽史》的记载来看,辽朝作为宗主国向高丽所发文书中,诏、册、谕、敕为大多数。

  史料中记载的第一封辽皇帝对高丽的诏书是公元994年三月辽遣使抚谕高丽,给高丽成宗的诏书,由崇禄卿萧述管以及御史大夫李涴等至高丽朝廷颁发。

  可能对高丽来说,“诏”和“敕”都属于上国皇帝下发的文书,故没有大的区分。通过此诏书可以确认,对辽皇帝来说,高丽国王是与辽国内臣僚地位相同的存在,因此也可以再次确认高丽在外交上对辽称藩,属于藩国地位。

  

  文书的内容大致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中国封爵制度的起源和韩中关系渊源的册封背景简单叙述,“咨尔高丽国王王治”后的部分罗列了高丽成宗具有受册封的德行。随后列出了辽赐予成宗的官爵以及对成宗的训诫,要求他遵守职责,不要违背辽的背册封的之意。

  关于辽册封对象的相关资料并不多,且相关研究也甚少,因此很难确认任命文件是什么格式写的,只是通过浏览《全辽文》中记载的文件,可以推测其一端。

  辽的册封的范围仅限于皇太后、皇后、皇太子等皇室成员,这一点与宋代相同。辽为册封高丽国王而写册文,可以解释为这一时期高丽国地位和辽皇室的一员一样,作为一种爵位予以认可。

  还有一点特别之处是册封的场地,与其它时代不同,成宗的册封仪式是在西郊设坛后举行的,之后辽对高丽的册封是在高丽王宫南郊进行,而高丽成宗之前接受宋的册封均是在王宫内举行。

  皇帝即位时受玉册礼仪是辽在保留了唐礼和汉王朝传统方式的同时又加入契丹特有的方式形成的,册封文书照搬了传统汉族王朝的册文样式,在传达册命的礼仪上则考虑了辽的传统方式“合唐礼杂就之”。这种二元场面在辽太宗册封后晋高祖石敬塘时也有体现。

  2、高丽国王对辽皇帝的文书

  高丽对辽的朝贡关系基本建立之后,从高丽国王寄给辽皇帝的文书格式来看,全部都是表文和奏事状。

  

  对于辽的来使,再归还辽时,高丽国王都要附表,上呈给辽皇帝的表文,推测其内容应是谢恩与问安。

  辽朝廷向高丽朝廷派遣使节时代来的文书,目前只有《高丽史》才能找到少许相关记载,但其中没有一篇关于定期使节往来,贺高丽国王的生辰或辽横宣使携带的文书,只有高丽国王在干德殿受诏的记录。

  只有这些使节被派遣时,国王在乾德殿收到诏书的记录,但有个别文书能够通过相关事件找到些片段。

  高丽国王向辽皇帝上呈的状为奏事状,但次数不多,状文内容基本为三部分,开头部分高丽国王对辽皇帝自称“右臣”,中间部分先表达自己奏事的烦扰之罪。

  至于具体的奏请事宜,结尾部分向辽皇帝表示自己的忠心臣服。以上三条奏事状,均为两国边界的相关纷争问题,鸭绿江流域的国界线、军事设置等问题是两国长期以来产生纷争的中心问题,所以涉及到十分重大的边界事务时,高丽国王会选择向辽皇帝上呈奏事文书。

  二、辽东京留守与高丽国王间的文书

  1、战事交涉文书

  辽统和十年十二月,以东京留守萧恒德等伐高丽,公元993年辽正式进攻高丽,女真向高丽连续报告,随后高丽布兵御辽,闰十月辽军破高丽蓬山郡不得进乃还,徐熙前往辽营请和。

  《高丽史节要中》记载了此时第一份辽东京与高丽之间的战前交涉文书,文书中辽催促高丽投降。

  

  面对辽军压境和萧逊宁的催降书,高丽朝廷迟迟未有决策,随后徐熙奉国书前往辽军营交涉谈判。萧逊宁将徐熙的话(即高丽的意愿)再传达给辽皇帝,辽圣宗同意罢兵。

  徐熙也将谈判结果入朝告知高丽国王,高丽承诺朝见辽,双方确定了在鸭绿江两岸筑城以确保双方的交通要道。由此可见,双方在战线上的交涉结果,最终需经过各自朝廷和君主承认。

  辽宋之间在12月双方缔结了和平之盟约,也就是所谓的“澶渊之盟”。以宋真宗为兄辽圣宗为弟的方式,宋辽为兄弟之国,双方君主之间的外交文件的形式也被确定下来。这其中互相传送文书的行为被称为“致书”,文书格式选择了对等关系中一般使用的书信格式。

  就澶渊之盟后的时间而言,辽和宋朝皇帝之间使用了对等关系的书信式外交文书,而两方都选择了接受高丽国王的表文并赐其诏书的上下级关系式外交文书。所以此时辽的“移书”和高丽的“国书”说明双方的国际地位是对等关系。

  2、一般事务文书

  辽东京和高丽朝廷之间的往来文书格式还有牒报和牒,寄送文书的行为称为移牒、移文。

  高丽都兵马使向朝廷请求寄送国书最终发给辽东京留守的文书,在《高丽史》的叙述中将此表述为“致书”,从实际文体来看,可知是一般性汉文体的书信式文书。

  

  发信人称“当国”、“我国”,收信对象在致文开头称“东京留守”,在文书中称为“大王”。文件内容中阐明了要求事项后,请求将此敬告辽皇帝,从这一点上可以再次确认此文书具有事前交涉性质,且高丽于辽东京之间是平级对话关系。

  高丽朝廷在第二年闰正月,为了了解辽东的局势并确认高丽派出使节在辽的稽留问题,向辽派遣了秘书校书郎他自称是安北都护府的衙前,带着文牒往到东京。

  这一段暂时期,辽东京向高丽的北路兵马使寄牒,高丽从安北都护府向辽东京寄牒,因为辽丽系随着金建国和崛起走向末期,所以不能将之前11世纪一直与辽东京互通牒文的主体与此处非高丽朝廷的北路兵马使或安北道护府等地方官等同。

  三、辽来远城与高丽宁德镇间的文书

  牒是中国的官文书之一,在唐代被用作在与统属关系无关的官府、官人之间互通的文书形式。

  辽的文书多承袭于唐宋,从现存的《全辽文》中记载的文书可以看出辽代的牒文主要作为平行文书与宋、高丽、西夏等国的地方官之间进行事务商谈,开展外交,解决纠纷,通知国防行动等,称为“移牒”。

  但对其文体格式还无法像其他朝代一样做出准确的总结。牒作为外交文书使用始于唐代,在宋代牒也是互相没有统属关系的官府之间交换的官文书的一种。

  

  牒是实务性文件,也是基本平行文件,反映了双方地方官之间的对等关系。在处理的事项较轻时,会根据边境地方官的裁量直接处理并交换文书,但重大事项时,会向朝廷报告并根据指示进行处理。

  高丽和辽东京的最高负责人东京留守就礼仪方面事件交换外交文书,与东京的最高官府东京兵马部部署交换具体事务处理的牒文。

  在对个人的东京留守文书交换时高丽国王是外交主体,与官府东京兵马都部署的文书交换时,高丽政府、特别是北界兵马使、安北都护府等西北面地方官府成为交涉的主体。

  通过这一途径的交涉,双方确认了友好关系,并优先就朝廷之间的交涉交换了意见,为维持双方关系稳定奠定了基础。

  金的建国又一次在辽和高丽国境制造了紧张气氛,因女真的攻势和辽东京的叛乱而处于危机中的来远城往高丽送来牒报请借五万石大米。高丽向辽统军提出了返还城池和人民的条件,该交涉未能成功。

  最终来远城面临被女真攻陷的危机,辽的统军耶律宁和来远城刺史常孝孙等逃出城并移牒至宁德镇,向高丽移交省和人民管辖权,由此看来双方应经常有文书往来交涉。

  在双方关系僵化时,为缓和双方关系提供协商契机,或者讨论有关局势的紧急事件,也许没有像双方朝廷、高丽朝廷和辽东京之间的往来那样有定期的礼仪性的使节和文书交换,但来远城和宁德镇因处理边境上的琐碎问题,可能会来往更加密切。

  

  总结

  辽丽双方往来文书与辽丽交往的三个层级相对应。因为封建王朝对公文作用的重视,促进了公文制度、文书立法逐渐完善,文书一旦交给对方国家,其内容则不能再次修改。

  为了避免朝令夕改或是决策考虑不周的情况,在辽皇帝和高丽国王之间的文书来往中,也是很少涉及具体事务的处理和交涉,几乎全部是双方派遣的礼仪性使节携带的礼仪性文书。

  公元1037年辽再次以来远城的名义向高丽宁德镇发送牒文,内容是宣辽皇帝旨。在高丽中断派遣使节的情况下,辽首先以皇帝名义向高丽发送文书有失上位国皇帝体面,因此采取了措施。

  来远城根据辽皇帝的旨意,通过最前线机关传达文书,可以看辽出想要一步一步解决两国关系的意图。因此,在高丽通过朝廷的讨论后按照辽的要求派遣告奏使。

  通过这种不同级别的文书传递,不仅灵活处理了双方交往时容产生的矛盾,还为各自留有反悔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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