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听校长命令做坏事而自杀?如果是真的,这未免太可怕!

  首先,标题绝对没有半点夸张成分,这件事若是真的,那便是“好人不愿意做坏事,最终自杀”,岂能不可怕?

  红星新闻报道:陕西学前师范一名李姓老师自杀,其朋友圈最后一条发文引发热议,该老师自曝花了10万贿赂学校领导才入职该校,但没想到校长以此威胁他去做坏事,不然就要安排其他人杀害他的妻子。他不想听命于校长,又无路可选,只能自杀。

  

  千万不要觉得“老师李某也花了10万贿赂校长让自己入职,不是啥好东西。”不完美并不能说明他不是受害者,相反,情愿把这样的问题曝出来,更增加了一丝真实性。

  红星新闻下面的评论,也吊轨的消失了。

  

  我觉得无论如何,关评论也是不必的吧?否则,理由呢?

  根据封面新闻记者采访,这位老师李某铜的学生告诉他们,大家很喜欢李老师,他待人温和,教学也非常专业。网上有人辱骂李老师,同学们还为其澄清。

  另外该学校的领导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学院已经成立专班对此事进行处理。

  显然,如果李某铜老师朋友圈说的是实话,那么靠“学校内部自己调查处理”,多半是什么也查不出来的,说不定还会给李某铜老师反泼一身脏水。从目前曝光的消息来看,这是被逼迫同流合污,但又不愿意彻底陷进去,再加上自身也存在花钱贿赂的前科,最终在纠结中自杀的事件。

  有人说:既然是自杀,那无论如何也没法要求学校承担责任。

  

  的确,自杀被确定之后,基本上无法在这个问题上追究到学校领导。而威胁要杀害李某铜老师的“妻子”,口头表述则很难找到真凭实据。但10万块的贿赂呢?并且最重要的一点:他不愿意做坏事,所以选择自杀!

  什么样的坏事,宁愿自杀,也不愿意去做?

  什么样的坏事,要用一个人生命,去威胁别人做?

  李某铜为什么只说“做坏事”,却不具体的透露是让他“做什么坏事”?是不敢,还是希望后面对方能手下留情?

  以人命威胁,“坏事”的级别恐怕不低于“人命”。或者说做了“那件坏事”,被查之后李某铜仍免不了一个死刑,因此他选择干净一点。

  不要说什么学校是圣地,能有啥坏事?最起码操场埋尸案就是近几年被扒出来的。杀人、把尸体埋进中学操场,算不算天大的坏事?

  才上热搜一个小时,已经三千多万热度,估计上亿热度要不了多久。毕竟“让子弹飞一会”的口号喊得再响亮,群众也会怕悄然间的息事宁人。

  

  而热度,在某种意义上而言对冷处理的限制是极大的。越多人知晓此事,冷处理的难度就越大。其实看李某铜朋友圈的最后一句话也能看出这位校领导的实力很大,因此他特别强调了自己没有抑郁症。这显然是生怕自己以死明志,在校领导的操控下,却成了“抑郁症自杀”,引发不到社会的关注。

  最后,静待当地警方的调查,如此之大之诡异的事件,校方自己的说辞没有半点可信度。总结一下:

  ①收取10万贿赂的情况存不存在,要查;

  ②所谓的胁迫李某铜做坏事,具体是做什么坏事,也要查;

  ③若李某铜所言为真,那显然除了校领导还有其他参与老师,具体有哪些人,依旧要查。

  ④李某铜为何不愿求助法律,反而选择自杀这种惨烈的方式求助社会,亦需要查清说明。

  当然,这一切绝不能由这所涉事的学校来查,甚至最好能异地侦办。大家别忘记,操场埋尸案之所以能藏匿了16年,那是因为16年后揪出了一大批当地的公职人员参与其中。

  李某铜是以死逼迫正义与真相,头撞南墙不回头。当然,也许他和长夜难明里的江阳一样,已经无法回头。但无论如何,黑暗不揭露并不代表它就不存在,群众更关心的是真相,只要是真相,并不管其中谁在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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