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善用“法理情” 巧解消费纠纷
“感谢肥西县市监局,没想到简简单单的留言,你们就能不远千里为我解决难题,让我在家就能把赔偿款拿到了,真是太感动了……”家住河南省永城市的朱先生激动地说。
原来,去年朱先生在某平台上反映“其在合肥市肥西县某企业购买的25万元太阳能光伏板为不合格产品”一事,希望有关部门能依法查处并帮其追回损失。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多方调查和现场调解,积极向纠纷双方释法明理,巧用“法理情”化解消费纠纷。
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该局在收到朱先生的反映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涉事企业开展调查,并对朱先生提供的证据进行核实。因朱先生和涉事企业未签订采购合同,加上关键证据检测报告存在问题,导致执法人员无法判定涉事太阳能光伏板是否为不合格产品。秉持执法为民理念,该局执法人员多次前往上海市、永城市进行实地走访,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取证,竭力寻找有力证据。
秉承以理服人,释法明理。由于关键证据的缺失,涉事企业有恃无恐,朱先生焦急万分,但该局执法人员一直没有放弃,耐心对朱先生进行沟通安抚,同时加紧对涉事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并邀请省内光伏组件专家对涉事太阳能光伏板进行研判。
经过不懈努力,发现涉事企业销售给朱先生的太阳能光伏板发电量略低于其铭牌数值的事实,证明涉事企业侵犯了朱先生的合法权益。找到破局关键后,执法人员首先向朱先生耐心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办案流程,随后对涉事企业进行约谈,通过分析案情、以事论理、以案析理、以案释法、剖析根源等方式,让企业明白自己的过错。通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朱先生终于表示理解行政机关不予处罚的理由和依据,涉事企业也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双方均同意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
信奉以情感人,化解矛盾。考虑到朱先生的家庭情况,该局执法人员远赴河南为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由于双方对赔偿款分歧较大,迟迟达不成一致意见。执法人员积极引导双方和平协商,对分歧点提出合理建议,并将朱先生的实际困难告知企业,耐心对双方进行思想教育,希望他们能够站在对方角度考虑,多一份理解和体谅。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反复的沟通,执法人员终于找到了双方的平衡点,矛盾双方也真切看到了执法人员的良苦用心,感受到平等待人、公平处事的办事态度,最终在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企业代表现场向朱先生赔付了35000元,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达成了共识,最终结果让朱先生满意,让企业服气,一场久拖未决的纠纷至此画上圆满句号。
据悉,肥西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实施“法理情”工作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厚植为民情怀,坚持把投诉人当作家人、把投诉信当作家信、把矛盾纠纷当作家事来办,增强做好消费维权处置的责任心和主动性,用发展的观点、创新的思维、全局的视野,全力化解社会矛盾,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周济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