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嵩明监狱疫情防控应急隔离点基础设施修缮工程竞争性磋

  关于云南省嵩明监狱疫情防控应急隔离点基础设施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CZB01202211025)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一、招标条件本云南省嵩明监狱疫情防控应急隔离点基础设施修缮工程已由项日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8.2740万元,招标人为云南省嵩明监狱。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预算金额:1982740.00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云南省嵩明监狱疫情防控应急隔离点基础设施修缮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云南省嵩明监狱疫情防控应急隔离点基础设施修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 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 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 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 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 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 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 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 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 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1.4.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 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 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 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 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申请人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须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 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该声明函的真实性 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 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3.5其他要求: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20日17时00分获取磋商文件时 需提交的资料:(1)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3)售价1000元/份, 售后不退。备注未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 目。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10时00分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5日10时00分联系人:张工电 话:152 1057 6251邮 箱:zchycg66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