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学资讯】广州11区民办小学录取方式汇总!

  本文参考自2022年招生信息

  海珠区

  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童可依其户籍、学籍或有效证件地址填报志愿。

  2.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区和学校,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选定其中一个区填报志愿,从本区学校和有跨区招生计划的非本区学校中,选择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其中,对于报名系统无法核验匹配的相关学生信息,由区教育局进行二次核验。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

  电脑派位和录取

  报名结束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分发的本区报名学生数据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工作。

  1.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束后,主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并及时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按要求向市教育局反馈电脑派位结果以便查询。

  

  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

  已确定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并按要求到确认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审核

  区教育局对民办学校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

  补录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组织补录,补录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补录应优先满足本区学生学位需求。

  荔湾区

  网上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2.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区和学校,供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选定其中一个区填报志愿,从本区学校和有跨区招生计划的非本区学校中,选择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

  电脑派位和录取

  1.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派位时,电脑程序为每位报名学生的每个志愿赋予随机号。每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拟录取对应志愿随机号排前的学生。电脑派位结束后,区教育局主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并及时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按要求向市反馈电脑派位结果以便查询。

  

  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

  已确定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并按要求到确认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审核

  区教育局对民办学校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

  补录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组织补录,补录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补录应优先满足本区学生学位需求。

  天河区

  

  

  白云区

  1.民办学校招生电脑派位是由学校组织的吗?如何确保电脑派位公正公平?

  答:民办学校招生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派位。实施电脑派位时,需邀请公证机构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媒体记者或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电脑派位工作,确保电脑派位公平公正。

  2.如果派中后的民办学校的学费较高,对家庭经济有点压力,可以选择放弃吗?放弃学位后,孩子还可以去哪里申请就学?

  答:家长在网上填报志愿前,务必要事先了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收费情况、办学条件等相关信息,根据孩子个性、家庭经济状况等实际,理性填报志愿。

  被电脑派位派中的学生,家长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确认,并按要求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应该由白云区保障公办小学、公办初中学位的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自愿放弃民办初中学位的,可以到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统筹公办学位,统筹的学位不一定是原地段学校学位或者对口直升学校的学位。

  

  3.白云区民办小学可以跨区、跨市招生吗?能填报多少个志愿?

  答:白云区民办小学原则上要面向白云区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小学,其跨区招生计划由白云区教育局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民办小学跨区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30%,面向市内外区招生。

  白云区生源可以报读白云区民办小学或其他区有跨区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视为白云区生源:(1)具有白云区户籍;(2)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等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有效证件)地址在白云区。

  外区生源可以报读白云区有跨区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视为外区生源:(1)具有广州市非白云区户籍;(2)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等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有效证件)地址在广州市非白云区。

  每位适龄儿童可以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

  黄埔区

  

  天河区

  

  

  花都区

  集团化办学幼儿园直升小学预报名(5月5日-8日)

  集团化办学幼儿园适龄儿童自愿直升集团内小学的,由集团内小学根据我区民办学校招生直升工作要求,做好预报名登记工作,并于5月6日前将名册及相关资料报送到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初审后于5月8日前提交至花都区教育局审核。

  花都区教育局审核后向学校反馈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幼儿方可直升。如符合直升条件的幼儿人数大于集团内小学的招生计划数,由花都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集团化办学小学完成集团内直升招生工作后,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面向社会招生。

  网上信息采集(5月10日—17日)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下称“招生报名系统”)——“民办小学报名”,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集团化办学幼儿园升小学经审核符合直升条件且确定录取资的适龄儿童,需同步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否则视同放弃直升。

  填报志愿(6月2日—8日)

  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区和学校,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选定其中一个区填报志愿,从本区学校和有跨区招生计划的非本区学校中,选择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其中,对于报名系统无法核验匹配的相关学生信息,由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二次核验。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集团化办学幼儿园升小学经审核符合直升条件且确定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不需再填报志愿,由学校直接录取。

  

  电脑派位和录取(6月14日)

  (1)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

  (2)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根据我区派位规则,派位系统随机给报名的学生生成随机号,每生拥有一次派位录取机会。电脑派位当天,花都区教育局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人员、纪检人员、学校代表、家长代表等到现场监督电脑派位过程。电脑派位结束后,花都区教育局通过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电脑派位结果,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网上确认(6月20日—22日)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

  新生注册(6月25日)

  已在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以及经审核确定直升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均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补录(7.18—7.22;8.22—8.26)

  还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可在规定时间进行补录。第一次补录时间为7月18日—22日,第二次补录时间为8月22日—26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自行到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报名并提交资料,经审核后符合招生条件的予以补录。

  南沙区

  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可填报1至2个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

  电脑派位和录取

  1.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不含政府购买或补贴的学位)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不含政府购买或补贴的学位)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束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并及时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

  已确定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并按要求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审核

  区教育局对民办学校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

  补录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在规定时间内补录。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完成时间为当年8月31日。对于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为其统筹义务教育公办学位。

  番禺区

  5月10日-17日

  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入“民办小学报名”端口网上采集报名信息。

  6月2日-8日

  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入“民办小学报名”端口填报志愿。

  6月14日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抽签,抽签结果通过民办小学公布。

  6月20日-22日

  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入“民办小学报名”端口进行录取确认。

  6月25日

  民办小学注册。

  7月18日-22日、8月22日-26日

  民办小学进行补录。

  从化区

  报名

  有意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0至17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按要求填写学生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6月2至8日,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小学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派位和录取

  6月14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由区教育局组织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

  6月20至22日,获得录取资格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小学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6月25日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审核和补录

  区教育局对民办小学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可进行补录,补录工作原则上由各民办学校自行组织。补录要优先补录本区的报读学生,如有剩余再补录区外学生,同时补录不得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招生政策要求。7月18至22日民办小学进行第一次补录,8月22至26日民办小学进行第二次补录。

  增城区

  需要报读我区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0日至17日(9:00至21:30)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

  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拟报名的民办小学现场提出申请,民办小学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

  6月2日至6月8日,申请人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志愿(系统开放时间:6月2日—7日9:00至21:30;6月8日9:00至16:00)。

  6月14日,民办小学电脑派位。

  6月20日至6月22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民办小学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1:30),6月25日进行新生注册。

  7月18日至7月22日,民办小学进行第一次补录;8月22日至8月26日,民办小学进行第二次补录。

  小区配套的民办小学起始年级原则上优先招收本小区住宅业主子女入学。经审核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报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派位。小区配套民办小学要求于5月9日前完成本小区住宅业主子女招生。

  结合我区实际,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为同一举办者或同一教育集团举办,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营利性)为准〕,可采用直升方式招生。

  民办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可通过自愿报读方式直升民办小学(严禁择优)。是否符合直升条件,由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小区配套民办小学同时办有符合同一举办者或同一教育集团举办,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幼儿园的,优先招收本小区住宅业主子女入学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才可以通过幼儿园直升方式招收非本小区住宅业主子女。幼儿园直升需符合至少近两年在本园就读,即至少以中班为起点入园(以幼儿园学籍或入园缴费凭证为准)。

  从2021年起设置了三年过渡期,其中2021年不设定至少近两年在本园就读的条件;2022年需符合至少近一年在本园就读,至少以大班为起点入园(以幼儿园学籍或入园缴费赁证为准);2023年起,需符合至少近两年在本园就读。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毕业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毕业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派位。符合幼升小直升招生要求于5月9日前完成。

  

  注:越秀区没有公布详细的民办小学招生方式,以各小学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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