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拒执再出发 | 谎称无力偿债却打赏主播十余万?被判拒执罪获刑六个月!
打击拒执再出发
日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判决一名谎称无力偿债却打赏主播十余万的被执行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在徐某与许某等人的合同纠纷一案中,我院判令许某等人连带清偿徐某68万多元,因长时间未主动履行,徐某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向许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许某如实申报财产、限期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许某申报财产时称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虽许某一再保证其系如实申报,但执行法官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早已洞悉许某的虚假申报行为,遂对许某微信、抖音账号进行调查,发现许某微信、抖音存在频繁交易。经执行法官释法教育,许某仍百般抵赖,称相应交易系代他人为之,交易钱款并非其本人所有。经调查核实,许某所言并不属实。因许某虚假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将其司法拘留15日。
经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后,许某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许某在坚称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仍通过微信打赏抖音主播十余万元,遂将该拒执线索移送公安。公安立案侦查后,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强大威慑力下,许某主动与徐某达成和解协议,支付了徐某40万元。2023年3月,我院作出判决,认定许某虚假报告财产,被采取拘留措施后仍拒不履行,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考虑其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履行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工作指引》第8条第2款第(5)项规定,具有拒绝报告财产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许某行为即符合该条规定。下一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贯彻落实《工作指引》,对拒不执行行为零容忍,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原标题:《打击拒执再出发 | 谎称无力偿债却打赏主播十余万?被判拒执罪获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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