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是全科,中医大咖都是全能的?这是对中医药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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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时间,《卫生监督观察》发布短视频“全科=‘全能’,全科医生到底能看啥病?”引起了广大网友热烈讨论。

  在评论区,我们可以看到,“中医就是全科”“中医大咖都是全能的”之类的论点,迷惑了一部分人。

  

  也有人问:中医全科和中医、中西医有什么区别?中医分科吗?中医全科能看什么病?中医师可以注册什么专业?本文就这些问题为大家一一解答。

  中医很早就分科了

  中医的分科由来很早,在元代就有十三科,如大方脉、杂医、小方脉、风、产、眼、口齿、咽喉、正骨、金创肿、针灸、祝由和禁科;明代十三科含大方脉、小方脉、妇人、疮疡、针灸、眼、口齿、咽喉、伤寒、接骨、金镞、按摩、祝由等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国中医发〔2008〕12号)明确规定,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名称应体现中医特点,可以以《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皮肤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肿瘤科、骨伤科、肛肠科、老年病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等命名,也可以中医脏腑名称命名,如心病科、肝病科、脑病科等,还可以疾病、症状名称命名,如中风病科、糖尿病科、风湿病科等。河南将内科、外科、骨伤科等作为一级科目,脑病科、肺病和中风病等作为二级科目。

  全科医学科能看什么病

  原卫生部《关于全科医疗科诊疗范围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8号)规定,全科医疗科为一级诊疗科目,其具体诊疗范围应参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卫妇社发〔2006〕239号)第七条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试行)》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社区现场急救、家庭出诊、转诊和康复等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仅为全科医疗科,却设置了外科、妇产科、口腔科等诊疗科目的,属于超范围执业,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诊疗范围也有区别

  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主要包括中医师、中西医师、中医(专长)医师。根据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 和《关于修订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6〕52号)等规定,中医类别医师可以注册的执业范围主要如下:

  中医师可以注册

  (一)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者,或参加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中医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注册为中医专业。

  (三)中医专业1 :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指中医专业2、中医专业3和针灸推拿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1。

  (四)中医专业2 :从事外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2。

  (五)中医专业3:从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3。

  (六)针灸推拿专业。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全科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1,中西医结合专业2,中西医结合专业3。

  中医专业精神障碍诊疗医师

  对于符合条件,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应申请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并由批准其所在机构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应专业后加注“(精神)”字样。

  超范围执业违法

  对于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门诊部、综合医疗机构的中医科、中医诊所、中医(综合)诊所等,国家均有相应的基本标准。根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及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诊疗科目应填写到所列的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写到一级科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严格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审批,禁止只登记一级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复杂、风险大、难度高、对配套设备设施条件要求高的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机构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责令停止执业活动。

  中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中医(专长)医师等应当按照其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中医师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取与其专业相关的西医药技术方法。

  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

  

  【监督君有话说】

  所谓“中医大咖都全能”是个伪命题,国家对“名老中医”有专业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网络宣传不能夸大其词,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科普更应遵循科学精神。近年来,国家加大对中医专长医师的考核力度,对于民间中医高手,确有一技之长者,何不通过考核获得行医资格?患者没有试错的成本,一次试错就可能造成终身悔恨。假借中医之名行违法行医之事,等来的不仅会有患者的举报,还会有蓝盾卫士的铁拳!

  主编丨宋波? 统筹|张玉良? 责编丨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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