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黄村镇棚改安置房项目核准批复 拟规划住宅楼和幼儿园

  原标题:投资超27亿!大兴这个安置房项目获批复!将建设住宅及配套

  最新的棚改消息又来了!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大兴区黄村镇兴业南路5、11号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关于大兴区黄村镇兴业南路5、11号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北京华纺京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大兴区黄村镇兴业南路5、11号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核准的请示》(华纺京轻综文[2023]10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会商意见》(2023规自[大]综审字0002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3规自[大]预选字0001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华纺京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大兴区黄村镇兴业南路5、11号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79889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55227平方米,代征城市道路用地11420平方米,代征绿地13242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2873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幼儿园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272240万元,全部由北京华纺京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建设的安置房仅限用于定向安置使用,不得对外销售。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