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中小学招生指导意见来了....
近日:关于印发《邯郸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指导意见(试行)》《邯郸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在网上热传。
文中提到:探索“家庭学位制”。对班容量大、就学压力大教育资源紧张、学校学位供需矛盾突出的学校实行“家庭学位制”,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户籍、房产地址及就读学校实施记录,同一套住宅3年内只能享有一个初中家庭学位和6年内一个小学家庭学位。其他不符合家庭学位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以上家庭学位记录开始时间主城区五区自2023 年秋季入学实行,其他县(市、区)结合实际实行。
其中公办初中招生提到:主城区五区初中学校采取网络录取方式,网络报名数据与公安部门户籍信息、房产部门信息数据进行核对。
(1)根据适龄学生户籍、房产及毕业小学情况,按照“户籍、房产、小学三者一致优先”原则,依据学位情况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户籍、房产和毕业小学“三对口”,户籍和房产“两对口”,户籍、毕业小学“两对口”和房产、毕业小学“两对口”,户籍、房产或毕业小学“一对口”,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以上户籍、房产、毕业小学“对口”是指: 小学毕业生户籍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父或母户口至少一方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在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房主与户主一致(或系夫妻关系),拥有 100%住宅产权,房产在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毕业小学在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
(2)同一类情况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最大学位承载量时先比较户籍迁入时间长短,时间长者优先录取;若户籍时间相同,再比较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时间长者优先录取。
(3)“一对口”学生和符合随迁子女条件学生,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来源:天启择校研学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