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宣传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家长,让家长全面了解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根据国家招生入学通知,现将政策宣传如下,敬请家长朋友们阅览。
一、学前阶段01小班招生对象
02招生原则
二、义务教育阶段03一年级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04科学合理设定学区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标准,充分考虑行政区化、适龄人口分布、优质学校大体均衡、保障就近入学等因素,合理划分学区范围。根据实际,稳妥推进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积极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
05保障入学机会公平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原则,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由集团总校统筹安置在集团分校就读,其余未录取的学生由教育局协调相对就近安排入学,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均有学上。积极探索“多孩同校”,逐步解决家长多地接送孩子的困难。
06保障特殊群体入学随迁子女: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优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
残疾儿童:残疾适龄儿童经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根据适龄儿童残疾程度和实际情况,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安置入学。
07发布学位预警
08规范报名信息采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各学校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按要求采集学生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三、普通高中阶段09规范招生实施地区教育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根据各县市初中毕业生数量,依照考生成绩、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制定各县市具体招生计划,划定全地区各县市填报志愿指导分数线。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工作,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批次录取。
10严肃招生纪律
11规范加分政策在自治区的统筹下,进一步清理规范中考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需保留的项目严格控制加分范围和分值,并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未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各地方均不得擅自出台新的中考加分政策。
四、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它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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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喀什市教育
主编丨糖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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