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高招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问答

  1.问: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招网上报名时间?

  答: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招网上报名开始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9:00;艺术类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7:00,非艺术类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17:00。

  2.问: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招报名对象有哪些?

  答:所有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含保送生,强基计划,少年班,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高职单招,职教师资单招,盲聋哑残疾生单招等)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

  3.问:哪些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4.问:哪些人员不得报名?

  答:(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核准的少年班等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类型招生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5.问:报名方式是如何安排的?

  答: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包括网上信息采集、现场信息采集与确认、符合政策的资格条件申报、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和疫情防控承诺书、资格审核等报名环节。考生须按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和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核。

  6.问: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如何进行?

  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aeea.cn),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认真阅读报名要求、考生诚信承诺书和疫情防控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7.问:现场信息采集及确认是如何安排的?

  答: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向学校或报名点交验报名所需证件,审核通过后,现场照相、采集指纹和身份证信息(信息采集办法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具体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信息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并盖章,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的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签。

  8.问:报名点是如何设置的?

  答:报名工作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报名点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设置,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

  报名点应根据学校分布及考生人数等情况合理设置。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点报名;往届生等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

  9.问:考生应该去哪里报名?报名时提供何种手续?

  答:(1)我省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我省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或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3)我省户籍的往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其他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

  (4)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应届毕业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档案资料等。

  (5)符合《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规定条件,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的子女参加高考报名的,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报名。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报名所在地的居住证。此类考生还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重点大学少年班等特殊情况的报名,按有关文件执行。

  10.问: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有哪些类别?可以兼报吗?

  答: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考生任选其一)、编导制作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演类和舞蹈类(分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一),艺术类考生须选择其中一类报考。美术、音乐、编导制作、书法类之间不得兼报;在报名考试时,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余艺术类兼报,其余艺术类之间也可兼报。详细规定以艺术类招生文件为准。

  11.问:体育类专业有哪些类别?可以兼报吗?

  答:体育类专业包括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简称“高考体育类”),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简称“体育单招”),以及高水平运动队,要注意招生政策不同及报名办法区别,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详细规定以体育类招生文件为准。

  12.问:报名过程中发现学籍异常情况时应该怎么做?

  答: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考生报考类别须与本人学籍信息一致。如有学籍异常情况,须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向学籍主管部门申请逐一核实。同时具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的,必须注销其中一个学籍方可报名。

  13.问: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如何进行?

  答: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

  14.问:往年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还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对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考生,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不能提供未报到证明的,须上交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完整的纸介质档案。

  15.问:政策性照顾对象资格条件申报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烈士子女:具有批准权限的烈士评定(批准)机关的批复文件或《烈士光荣证》等烈士证明书,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立功受奖证书》、退役军人证件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件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省委统战部侨务部门出具的《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台湾省籍考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信和相应的户籍证明。

  (5)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

  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家民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的通知》,考生民族成份须与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市级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有关认定证明。

  (6)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证明。

  (7)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证明。

  (8)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9)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退役军人证件。如属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则按第(3)项申请。

  (10)残疾人民警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省公安厅出具的证明。

  (11)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12)5A级青年志愿者: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

  16.问:哪些考生需要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