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中学生受老师刻薄批评后投河身亡,家长起诉老师索赔1元
原标题:湖北高中学生受老师刻薄批评后投河身亡,家长起诉老师索赔1元
坠河学生家长李先生在调查中还发现,周老师有收受学生家长购物卡的情况,他也向当地纪委作了反映。“郧阳中学作为湖北省首批重点中学、湖北省示范中学、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中学、全国中学百年名校,这样的事情确实骇人听闻。
李先生向记者反映,儿子原系郧阳中学高三学生。2022年11月12日晚自习,儿子被班主任周老师批评教育、要求写检讨。
“周老师在批评儿子时,言辞尖酸刻薄,用了极尽挖苦、讽刺的语言,导致儿子整个晚自习期间精神恍惚。晚自习结束后,儿子回到宿舍,在和室友交流过程中表示想离校外出,室友发现儿子神态不对劲,便第一时间电话告知了周老师,但周老师未予理睬。”
李先生认为,儿子遭受周老师辱骂后,产生轻生想法,于当天22时许离开学校,一直往汉江二桥方向走去,11月13日凌晨,儿子在汉江二桥坠河身亡。
把这个逻辑重新梳理一下:①老师收受家长敬奉,产生亲疏远近;②对边缘孩子缺乏耐心,心黑口直;③孩子不堪压力再加侮辱轻生;④宿舍同学报告老师,老师置之不理;⑤孩子投河自杀;⑥家长状告老师侵权索赔1元。
有多少老师能够对孩子一视同仁,有多少老师能够对调皮或者学习落后的孩子循序善诱;有多少老师多多少少受到了家长的特别礼遇;有多少老师又能够在收受礼遇之后再一视同仁;又有多少老师能够对待孩子的基本状况保持关注,用心(且不谈尽心)。高三啊,不过就是老师手中的一把彩票,抓住那些可能中奖的,早早放弃那些破天荒都没彩头的吧!老师啊,行使一下批评权又有何妨呢,谁叫你家孩子不上进,还那么脆弱呢?
索赔一块钱,是在对某些老师的侮辱和还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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