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分关键!想今年一次过法考的,刷题时需要多做这一步!
时间过得可真快!不知不觉,现在已经七月份了。橙子哥忍不住要问大家一个扎心的问题,大家的刷题进行得怎么样了?
橙子哥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大家的学习时间相对来说没那么充足的情况下,大家需要在真金题和模拟题之间做出抉择。毫无疑问,大家应该优先训练真金题,至于模拟题,大家要持有宁缺毋滥的心态。
可以这么说,不管是哪位法考名师,ta编写的模拟题的含金量也不会高于真金题的含金量。换句话说,真金题是必须要做的,模拟题只能在真金题已经做完、弄懂的前提下,起到一个锦上添花的作用。
在之前的文章当中,橙子哥根据“每日有效学习时长”的不同,对不同考生进行了划分,并说明了不同考生应该持有什么样的心态和目标。
今天,橙子哥就在这个划分的基础之上,详细告诉大家不同考生应该如何刷题。
对于任何一种考试,复习时间都是最为宝贵的,所以再提醒大家一点,如果大家连一本真金题书或者某个刷题软件里面的真金题都不能全部做完的话,大家就需要再次作出抉择,也就是重点完成2018年之后的回忆版真题金。
好了,言归正传。
接下来橙子哥就把自己当做考生,告诉大家不同考生应该如何正确刷题。
如果橙子哥今年由于种种原因,基本没有可能先考过客观题考试,后考过主观题考试,那么橙子哥的目标就是争取考过客观题考试。有了这个心态和目标之后,橙子哥就会这么刷题。
橙子哥以2017年卷二第5题为例。
甲冒充房主王某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220万元卖给乙,乙首付100万元给甲,待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20万元。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局工作人员识破甲的骗局并报警。根据司法解释,关于甲的刑事责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
B.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论处,合同诈骗120万元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
C.以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论处,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处罚
D.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与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并罚
首先,橙子哥用排除法可以把A选项排除。因为甲欲诈骗乙220万元,乙已经首付了100万元给甲,这100万元应该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既遂才对。既然这100万元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既遂了,那么整个220万元就不会再是未遂了。A选项说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元未遂论处,那就是错误选项。
然后,橙子哥用排除法也可以把C选项排除。因为朴素的价值观让橙子哥觉得、基本的刑法常识让橙子哥判断,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和合同诈骗120万元未遂相比,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的处罚更重、合同诈骗120万元未遂的处罚更轻。C选项说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处罚,这明显不合理,那就是错误选项。
最后,橙子哥用排除法还可以把D选项排除。因为甲从头到尾只实施了一个合同诈骗行为,既然甲只实施了一个合同诈骗行为,那么久不可能对甲进行并罚,否则就属于重复评价了。D选项最后说并罚,那就是错误选项。
就这么用排除法一番排除之后,橙子哥把答案锁定为B选项。
结果对答案的时候,发现本题正确答案还真的就是B选项。
就这样,橙子哥凭借朴素的价值观、一些基本的刑法常识和排除法这个做题技巧,成功拿下一道看着比较难的题目。
如果橙子哥每日有效学习时长还算可以,今年的心态就是争取一年考过客观题、主观题,那么橙子哥在刷题的时候,就会有意训练自己的主观题写作能力。
橙子哥以2017年卷二第6题为例。
甲欲前往张某家中盗窃。乙送甲一把擅自配制的张家房门钥匙,并告甲说,张家装有防盗设备,若钥匙打不开就必须放弃盗窃,不可入室。甲用钥匙开张家房门,无法打开,本欲依乙告诫离去,但又不甘心,思量后破窗进入张家窃走数额巨大的财物。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提供钥匙的行为对甲成功实施盗窃起到了促进作用,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
B.乙提供的钥匙虽未起作用,但对甲实施了心理上的帮助,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
C.乙欲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
D.乙的帮助行为的影响仅延续至甲着手开门盗窃时,故乙成立盗窃罪未遂的帮助犯
这是一道单选题,橙子哥会把“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及ABCD四个选项删掉,然后加上“甲、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
就这样,一道标准的主观题小案例就被橙子哥改编出来了,接下来橙子哥就可以进行主观题答题了。
甲和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其中,甲是实行犯、既遂;乙是帮助犯、未遂。
甲主观上想要盗窃张某家,客观上实施了盗窃行为,并且最终窃走数额巨大的财物,因此构成盗窃罪既遂。甲是实行犯。
乙擅自配制张家房门钥匙,该钥匙是一把可能有用的钥匙,乙将钥匙送给甲,成立帮助犯。乙的这一帮助行为对实行犯甲发挥的作用维持到了甲的实行阶段,但是最终乙的这一帮助行为没有发挥实际贡献,因此构成未遂。
怎么样?大家有感觉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