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桂林毒针案:女护士怨恨医生怠慢自己,注射毒鼠强致其死亡

  “老好人”以待人热情大方,不会拒绝别人而在交际中受到大家欢迎。但是,人类都有欺软怕硬的一面,如果总是习惯性地接受他人的任何请求,常常扮演“老好人”的角色,也会让人在你身上得寸进尺,从而导致自己身心疲惫,甚至会因此惹出祸患。

  2002年广西桂林被称为“老好人”的医生李某强,因为上厕所没有及时给同院的女护士周某推拿,就被她用一针毒药害死了。

  李某强,1973年出生于广西桂林,家里兄弟姐妹好几个,但家境并不富裕。李某强是家里最会读书的孩子,被父母寄予厚望,在“知识改变命运”的年代,全家人省吃俭用,兄弟姐妹都早早辍学打工,才将他培养到大学。

  

  李某强从小就知道自己身上肩负着全家人的希望,一直勤奋刻苦,不敢有丝毫懈怠,大学毕业后,他凭借出色的学业成绩于2000年被分配到桂林市某医院。

  李某强待人热情,也许是因为家庭环境的原因,他习惯性地迁就别人,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讨好型人格”。上大学时,室友经常让他帮忙带饭打水,他从不拒绝,尽自己所能的任劳任怨,因此在学校里人缘很好,大家对他的评价就是“老好人”,不会拒绝人。

  工作了以后,他依然如此,他在推拿科工作,推拿技术相当不错,推拿或正骨时,患者总免不了疼痛,为了缓解病人的痛苦,他会跟病人聊天,因他说话幽默风趣,能够很好地分散病人的注意力,因此患者都对他信赖有加,大肆赞扬。

  而医院的同事相处后了解他是“老好人”性格,便放开了胆子,经常让他在工作之余给自己推拿,尤其是医院的护士们。她们工作确实辛苦,腰酸背痛是常有的事。

  

  而李某强虽然觉得这些额外的工作消耗了他的时间,但每当别人笑着请求时,又不知道该如何拒绝,好像也确实不是什么大事,他想着有时间就帮帮,这也没什么。好人难当,一千次行善,抵不过一次拒绝来的恶。

  2002年10月23日,李某强正在为患者正骨,这时护士周某推门而入,面色不虞地让李某强给她推拿一下。李某强以前也不是没给她推拿过,对她的态度倒不以为意,只是现在自己正在工作,不可能放着病患不管来伺候她。

  因此李某强对她说:“华姐,你等会啊,我忙完了就给你推。”周某满脸不耐烦,坐在一旁像座随时要喷发的火山,连病人的情绪都被她影响了。好在没过多久,患者就离开了,但这时工作了一上午的李某强想去上厕所,就只能让周某再等一会儿了。

  而周某的脸色更加难看了,过了一会儿,李某强回来了,还是给她做了推拿,但周某连句谢谢也没有就气冲冲地走了。

  

  李某强也没有太在意,周某一贯趾高气扬的。但李某强没想到的是,周某还一直记恨着他的“怠慢”。当天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周某突然又冲到李某强的诊疗室,拿出一个针管,将不明液体注射到了李某强的身体里。

  当时周围的患者和护士都被她的行为震惊了,李某强感受到血液里有一股冷意,但还是笑着安抚病患,还跟周某说:“华姐,你这一针扎进去还挺疼的,位置没扎对吧,下次可别拿我做实验了。”

  周某扎完后一身不吭地走了,同事看李某强还能开玩笑,以为没事,但没想到过了几分钟,李某强忽然倒地不起,于是赶紧将他送进了急救室,并向院长和书记报告了这件事。

  李某强被抢救过来后,已经意识模糊,他怎么也想不出周某为什么要害他。院长亲自找到周某,让她说出针管里是什么药,但周某拒不开口,当时的医疗技术有限,医学检验技术也不如现在,医院一直没有化验出来针管里为何物。

  

  后来李某强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被转到附属医院治疗,李某强的家人跪在周某的面前,求她说出注射的毒药是什么,如果周某能及时说出,李某强就还有一线生机,但是周某漠视生命,放任了李某强的死亡。

  医院全力诊治了半个月,李某强还是走了,这对李家是一个莫大的打击,而周某也因故意杀人被警方逮捕。周某一直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当时人证物证俱全,周某无从狡辩。

  据周某供述,她之所以要李某强死,就是因为他怠慢她。周某是当时某高官的妻子,在进医院之前曾因丈夫有外遇,精神长期处于焦虑状态,得了精神分裂症,治愈后,才被安排进李某强所在医院当护士。

  她一直仗着自己的身份和年纪在同事间吆五喝六,因此同事们都不喜欢她,每次去推拿,她看到李某强跟其他同事嘻嘻哈哈地开玩笑,但给她推拿时却好像满脸不愿意。其实李某强只是因为她总是高高在上,不好接近的样子,不知道怎么跟她搭话。

  

  事发当天她又因为丈夫外遇之事跟他闹了矛盾,丈夫对她不耐烦,甚至提出了离婚。她满心怨恨,在李某强那里也没有得到重视,内心极度扭曲,就从家里拿出了本来准备给丈夫用的“毒鼠强”,来惩罚怠慢她的李某强。

  周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情节严重的,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周某出于卑劣的原因置人于死地,无视他人生命,情节极其恶劣,属于加重情节,应予以重罚,最高可判死刑。周某欲以自己患过精神分裂来逃脱罪责,但事发时她并未犯病,意识清醒,不能减轻罪罚。最后周某被判处死刑。

  李某强是一个好医生,他乐于助人,有一颗滚烫的心,他的离去不仅给家人造成了沉重的伤痛,更是医学界的损失。老好人不好当,如果他早点学会拒绝,是否就能避免这场惨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