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签字领取拆迁补偿款
转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我以为只要我们两个都不说,就不会有人发现,没想到还是被人举报了。作为一名党员,我给组织抹了黑,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和期望……”谈话室里刘某后悔不已,回想起自己的违纪行为泪流满面。
2023年2月,山东省肥城市纪委监委接到举报,反映2017年某村党支部原书记伊某和原报账员刘某,违规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接到问题线索后立即展开初核。
“村支部书记想单独套取资金很难,如果举报材料属实,很可能用村报账员的个人银行账户走账……”有着多年案件查办经验的单主任带领核查组成员分析研判,决定先从村报账员个人银行账户查起。
“举报材料中提到的这四名村民确实在同一时间段向村报账员转款了,而且还是到账后很快就接着转走的……还有两个银行账户也转款了……”核查组的小张比对银行交易明细和村民花名册说,“主任您看,这两人也是该村的村民。”
单主任沉思片刻说:“再看看从镇上调取的这六户村民的房屋拆迁协议和回迁安置协议,能发现什么问题吗?”
“主任,这六户村民协议上的签名笔迹很像,好像出自同一人……”
带上调取的资料,核查组找到这六名村民核实情况。
“倒是听说过国家要给棚户区改造补偿款,俺早就上村里问过了。村里说,俺家这个情况不符合条件,也就没有给俺报上……”村民赵某一头雾水。
“那麻烦您看看这个协议上是您签的字吗?”
“不是,俺没签过这个,这也不是俺写的字啊。”
单主任继续追问:“确实是您的银行卡领了补偿款,又转给了别人。您的银行卡借给过其他人吗?”
“倒是真有这么一回事……”六户村民回忆,时任村报账员刘某曾向他们借用银行卡,当时并没有说原因,他们将密码告诉刘某后也没有多问。
面对翔实的书证和证人证言,一开始刘某仍存有侥幸心理。经过长时间的谈话,刘某终于松口交代了自己的违纪事实。
核查组再去与时任村党支部书记伊某谈话,案情很快真相大白。经查,伊某指使原村报账员刘某借用村民银行卡,并冒充村民在协议上签字,套取了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款共计46万余元,用于村集体运转等相关事项。2023年3月,肥城市纪委监委给予刘某、伊某二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套取的补偿款予以收缴。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肥城市纪委向该镇党委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深挖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做好执纪监督的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