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父母离婚,子女抚养费是否只能支付至18周岁?

  父母离婚,子女抚养费是否只能支付至18周岁?

  司法实践中,父母离婚,子女抚养费一般给付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但是也有例外,抚养费的给付期限可以延长,可以缩短。2023年9月8日,彝良县人民法院龙安法庭就遇到这一起案件,就是延长至子女23周岁。

  曾某某诉冯某某离婚一案,双方就离婚、财产等事宜都已协商一致,唯独对曾小某的抚养问题双方始终无法统一意见,原因就在于,曾小某虽马上年满十七周岁,但其系残疾人,无法靠自己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故曾某某坚决要求冯某某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30万元,而冯某某则只同意每月支付300.00元抚养费,付至曾小某年满十八周岁止。本着调解息诉原则,法官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进行了庭前调解,法官兼顾法理和情理,希望双方当事人从子女身心健康考虑,不要因小失大影响孩子对父母的感情,说到动容之处,冯某某潸然泪下,愿意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600.00元,付至曾小某年满23周岁止,并当庭支付了2023年度的子女抚养费4200.00元,曾某某也对自己的态度做了检讨,双方均表示会对子女进行正确的引导,鼓励曾小某自食其力。

  民法典第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就规定了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问题,“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这起案件中,双方对抚养费的给付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不仅体现了父母对子女无条件的奉献与爱意,更彰显了法律的温情,父母的爱意与法律的温情相互交融,让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难题迎刃而解。

  原标题:《【以案释法】父母离婚,子女抚养费是否只能支付至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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