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启动

  记者26日获悉,哈尔滨市教育局最新发布关于2023年下半年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资格认定范围包括五类人群。据悉,2023年下半年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为五类,即户籍在哈尔滨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具有哈尔滨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居住证正在登记办理中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驻哈部队现役军人和武警;在哈尔滨就读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区教育局以本科或专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余认定条件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此次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条件,其资格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同时规定,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并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此次认定学历条件为两类,即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同时,此次认定工作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记者获悉,此次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具体是网上申报,申请人于2023年9月25日9:00至10月13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选择“哈尔滨市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注意:确认点选择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同时,在现场确认报名中规定,哈尔滨市(九区九县)户籍申请人选择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列表);持有效期内哈尔滨市居住证的申请人以最近居住登记地所在区、县(市)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哈尔滨市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以学校所在区的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港澳台居民以哈尔滨市最近居住登记地或教师资格考试地所在区、县(市)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驻哈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以驻地所在区、县(市)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记者提醒,通知中规定现场确认时间由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其他详情,请登录“哈市教育”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owaa68dN5jrVhJCiBNmEYQ查询。来源:哈尔滨新闻网记者:郑炜编辑:刘奕萱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