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我省出台《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记者从11月21日召开的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获悉,我省《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实施意见”对“民办学校招生”等基础教育问题做出了明确部署。
实施意见要求,2020年,我省将严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以任何形式选拔学苗,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免学费奖励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和公办民办学校混合招生等。
到2022年,城镇学校大班额、择校热问题基本解决,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整体改善,内涵发展与素质教育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进一步巩固,城乡协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我省还将聚焦当前基础教育“城镇挤、乡村弱”等突出问题,均衡配置资源,合理规划幼儿园和中小学布局,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到2022年,全省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8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50%。普通髙中教育实现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在校生占比达到65%以上。
北斗新闻融媒体记者:周龙飞、丛力
北斗新闻融媒体编辑:柳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