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不离教、停课不停学,宁夏疫情地区中小学启动线上教学(附课程安排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2号),10月22日起,全区发生疫情的县(市、区)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暂停线下教育教学活动,为了确保学生离校不离教、停课不停学,自治区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发生疫情地区中小学校线上教学的通知》,对停课期间,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居家开展线上学习进行周密部署。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发生疫情地区中小学校线上教学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2号)“自10月22日起,发生疫情的县(市、区)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暂停线下教育教学活动,有条件的进行线上教学”要求,现就我区发生疫情县(市、区)做好停课期间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居家线上学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线上教学安排
(一)云平台课程教学。从10月25日起,自治区教育厅通过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nxeduyun.cn)和“宁夏教育厅”“宁夏教育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为义务教育学生提供精品课程资源开展“空中课堂”,并根据目前学校教学进度,提供分年级分学科课表(见附件),学校可依据课表组织学生参加线上教学。非人教版本教材及今年秋季修订教材的科目,请从“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https://ykt.eduyun.cn/ykt/index.html)获取学习资源。
(二)在线互动课堂教学。普通高中学校依据课程方案和标准自行组织在线互动课堂教学。义务教育学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也可“一校一案”自行组织在线互动教学。
(三)线上教学辅导答疑。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根据教学进度组织任课教师开展在线辅导、互动答疑、作业辅导等教学活动,确保在线学习全覆盖和高质量。
二
线上教学管理
(一)落实主体责任。发生疫情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线上教学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做好本地区停课期间线上教学工作。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线上教学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线上教学方案,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寄宿制学校报主管教育部门可采取封闭式管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安全有序开展教学。各幼儿园要指导家长做好居家亲子活动。
(二)做好学生指导。学校要科学指导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居家学习,帮助制定学习计划,注重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各授课教师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困难,制定计划,认真备课授课。班主任要对学生学习习惯、学习专注力提出明确要求。学生要熟悉课程进度,了解在线学习规律,培养良好学习和生活习惯,做好居家或封闭学习。
(三)强化家校共育。班主任和任科教师要通过家长微信群、QQ群等方式密切与家长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学生需求和学习动态,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协助做好线上教学组织实施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发生疫情地区要加强对所属学校线上教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停课不停学、离校不离教。教育厅将适时对线上教学工作进行抽查。在线上教学中有师德失范行为,将按照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违反师德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主管责任。
三
工作保障
(一)自治区教育厅将通过宁夏教育云平台、教育厅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提供技术指导,解答和解决各类技术问题,确保教师、学生和家长能用会用。
(二)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将“空中课堂”开播信息宣传到每一名学生和家长。
(三)全体教职员工要按照原定教学和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担任线上授课、助教的教师工作量、工作效果要纳入到学校教育教学绩效考核中。
(四)新发生疫情地区、学校参照本通知执行。后续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再行安排。电视播放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10月22日
宁夏中小学线上教学课程表
第一阶段
10月25日—11月5日
(点击图片 查看大图)
来源:宁夏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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