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广东四学科评估结果为A+

  12月28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了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年4月启动,在95个一级学科范围内开展(不含军事学门类等16个学科),共有513个单位的7449个学科参评(比第三轮增长76%);全国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有94%申请参评。评估结果按照“精准计算、分档呈现”的原则,根据“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为9档公布。

  以评促建,引导高等教育实现内涵式发展是学科评估的根本任务。在评价指标和方法上做了专门设计。

  例如,此次评估摒弃了仅“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俗称“数帽子”)的片面做法。比如“长江学者”等头衔,不会自动换算成分值,而是由专家综合考虑教师水平、队伍结构、国际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价。在统计成果所属单位时也做了专门设计:成果按“产权单位”认定,不随人移,有助于抑制“抢帽子”等人才无序流动现象。

  同时,着力构建充分体现质量导向的学术论文评价方法,克服唯论文数量和国外期刊的评价方式。除部分学科外,不再统计发表论文总数,以“代表性论文”进行同行评议。合理把握中外期刊论文的综合评价,强化中国期刊在评价中的重要作用,特别规定代表性论文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中国期刊论文(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不断提高中国期刊影响力,鼓励优秀成果优先在中国期刊发表。

  此外,本次评估还单独设置“社会服务贡献”指标,通过开放的“代表性案例”评价,能够充分体现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高校的差异性发展成果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克服“一把尺”评价学科的弊端。

  第四轮学科评估首次采用“分档”方式公布评估结果,不公布得分、不公布名次,不强调单位间精细分数差异和名次前后。采用按百分位进行分档的方式。根据“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为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

  广东高校有4个学科排名A+,分别是中山大学的生态学和工商管理,华南理工大学的轻工技术与工程,华南师范大学的心理学。

  广东高校分学科排名情况(部分学科没有数据,代表广东高校没有参与排名或没有相关学科)

  哲学:A-中山大学 B-华南师范大学 C深圳大学

  理论经济学:B+中山大学 B深圳大学 B-暨南大学 B-华南师范大学

  应用经济学:B+中山大学 B+暨南大学 B-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华南师范大学、广东财经大学

  法学:B+中山大学 B-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 C+广州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华南师范大学

  政治学:B中山大学、暨南大学 B-华南师范大学 C+深圳大学 C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社会学:B+中山大学

  民族学:B+中山大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A中山大学 A-华南师范大学 B华南理工大学 C+广州大学 C深圳大学 C-广东财经大学

  教育学:A-华南师范大学 C+广州大学 C-深圳大学

  心理学:A+华南师范大学 B-中山大学 C+深圳大学 C广州大学

  体育学:A-华南师范大学 B广州体育学院 C深圳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A-中山大学 B+暨南大学 B华南师范大学 C-深圳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外国语言文学:A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B+中山大学 B-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C深圳大学

  新闻传播学:A-暨南大学 B中山大学、深圳大学 B-华南理工大学 C汕头大学

  考古学:B中山大学

  中国史:A-中山大学 B暨南大学 C华南师范大学

  世界史:B-中山大学 C+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数学:A-中山大学 B+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B广州大学 C+暨南大学、汕头大学

  物理学:A-中山大学 B+华南师范大学 C+华南理工大学

  化学:A-中山大学 B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C+暨南大学 C汕头大学

  天文学:

  地理学:B+中山大学 B华南师范大学 C-广州大学

  大气科学:C中山大学

  海洋科学:B+中山大学 C+广东海洋大学

  地球物理学:

  地质学:C中山大学

  生物学:A-中山大学 B+暨南大学 B-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C+汕头大学

  系统科学:

  科学技术史:

  生态学:A+中山大学 B-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统计学:B中山大学 B-暨南大学、广州大学 C-广东财经大学

  力学:B-中山大学 C+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机械工程:A-华南理工大学 B+广东工业大学 C-深圳大学、广州大学

  光学工程:B+深圳大学 B-中山大学 C+暨南大学

  仪器科学与技术:C-广东工业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A-华南理工大学 B中山大学 B-广东工业大学 C深圳大学 C-暨南大学

  冶金工程: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C+华南理工大学

  电气工程:B华南理工大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B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C-深圳大学

  信息与通信工程:B+华南理工大学 B深圳大学 B-中山大学 C暨南大学 C-广东工业大学

  控制科学与工程:A-广东工业大学 B+华南理工大学 C-深圳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B暨南大学、深圳大学 C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

  建筑学:A-华南理工大学 B-深圳大学

  土木工程:B+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大学 C+深圳大学、广东工业大学 C汕头大学

  水利工程:C中山大学 C-华南理工大学

  测绘科学与技术:

  化学工程与技术:A-华南理工大学 B广东工业大学 C中山大学 C-华南农业大学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矿业工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纺织科学与工程:

  轻工技术与工程:A+华南理工大学

  交通运输工程:B-华南理工大学 C中山大学

  船舶与海洋工程: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兵器科学与技术:

  核科学与技术:

  农业工程:B+华南农业大学

  林业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A-华南理工大学 B+中山大学 C+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 C-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

  生物医学工程:B+华南理工大学 B深圳大学、南方医科大学 B-中山大学、暨南大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A-华南理工大学 B+华南农业大学 B-广东海洋大学 C+暨南大学

  城乡规划学:B+华南理工大学 B-深圳大学

  风景园林学:B+华南理工大学 B-华南农业大学

  软件工程:B+华南理工大学 B中山大学 C+广东工业大学

  安全科学与工程:C+华南理工大学

  作物学:B华南农业大学

  园艺学:B华南农业大学

  农业资源与环境:B华南农业大学

  植物保护:B华南农业大学

  畜牧学:B+华南农业大学

  兽医学: A-华南农业大学

  林学:C+华南农业大学

  水产:B-广东海洋大学

  草学:B- 华南农业大学

  基础医学:A-中山大学 B+南方医科大学 B-暨南大学 C汕头大学、广州医科大学

  临床医学:A-中山大学 B南方医科大学 B-广州医科大学 C暨南大学、汕头大学 C广东医科大学

  口腔医学:B+中山大学 C-南方医科大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B+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 C-广州医科大学

  中医学:B+广州中医药大学

  中西医结合:A-广州中医药大学 B+南方医科大学 C+暨南大学 C中山大学

  药学:A-中山大学 B广东药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 B-暨南大学 C汕头大学、广州医科大学 C-广州中医药大学

  中药学:B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 C-南方医科大学

  护理学:B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 C广州医科大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A-华南理工大学 B中山大学 B-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 C+深圳大学 C-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工商管理:A+中山大学 B+暨南大学 B-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广州大学 C汕头大学、广东工业大学

  农林经济管理:B+华南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A中山大学 B-华南理工大学 C+暨南大学 C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B+中山大学

  艺术学理论:B广州美术学院 C+深圳大学

  音乐与舞蹈学:B+星海音乐学院 B-华南师范大学 C广州大学

  戏剧与影视学:C广州大学 C-深圳大学

  美术学:B+广州美术学院 C+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大学

  设计学:B+广州美术学院 B广东工业大学 C+深圳大学

  评估环节和流程

  2016年4月,学位中心在系统总结前三轮评估经验、全面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启动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本轮学科评估共经历信息采集、信息核实、主观评价、权重确定、结果产生、结果发布等六大环节。

  一是信息采集。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有关部门和第三方数据提供商等获取公共数据,再通过参评学科严格按照数据填报标准提供其他评估信息。

  二是信息核实。通过证明材料核查、公共数据比对、重复数据筛查等举措,对申报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并在确保国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材料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同行监督;将核查结果与公示异议反馈给各单位进行核实确认;对于以上核查措施不能完全覆盖的数据,学位中心进行随机抽查。

  三是主观评价。对23万学生和15万用人单位联系人开展大规模网络问卷调查;邀请13000多名同行专家对5项主观指标进行“基于客观事实的主观评价”;邀请同行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进行学科声誉调查,同时还首次邀请海外同行专家对6个学科试点进行国际声誉调查。

  四是权重确定。通过参考上轮指标权重和本轮评估改革理念,形成指标权重“初值”;召开专家研讨会确定指标权重“参考值”;邀请专家近9000名(每个参评学科至少一位专家),根据权重设置原则和“参考值”给出建议权重,学位中心通过求平均得到95个学科的最终权重。

  五是结果产生。对客观指标按照“线性规划法”计算得到各末级指标得分;对主观指标分别邀请同行与行业专家、在校学生、用人单位进行评价,得到各末级指标得分。学位中心根据指标权重加权得出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和整体水平得分。

  六是结果公布。第四轮评估按照“精准计算、分档呈现”的原则公布结果,将高校与科研单位的评估结果分别呈现;首次立足学科评估关键指标分析展示我国学科建设主要成就,并向参评高校提供“学科优秀率”(即A类学科占全校博士硕士授权学科数的比例)。

  评估指标

  本次评估指标体系保持“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四个一级指标框架基本不变,共设置人文、社科、理工、农学、医学、管理、艺术、建筑、体育等9套指标体系框架,每个学科设置不同的权重。

  具体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较前几轮有了较大创新:

  第一,强化“五个引导”,建立学科评价体系的“中国标准”。一是坚持把人才培养放在首位,引导高校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学科建设的核心任务;二是改革师资队伍评价方法,引导高校关注队伍结构质量和青年教师发展,抑制人才无序流动;三是改革学术论文评价方法,引导高校提升论文质量、重视中国期刊;四是强化社会服务贡献评价,引导学科建设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分类评估,引导高校关注学科特色和内涵建设。

  第二,突出“五大创新”,建立学科评估方法的“中国模式”。一是采用主客观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观测学科建设成果,克服单纯依据公共数据评价大学的片面性;二是提出跨学科成果按实际内涵,拆分归属到相应学科的“归属度”成果认定方法,解决跨学科成果评价难题;三是实行“绑定参评”方法,规定同一门类学科必须同时申请参评,有效避免材料拼凑,引导优化学科布局;四是采用数据查重、公共数据比对、证明材料核查等6大措施全面审核材料;五是探索国际同行评价,首次在数学、物理、化学等6个学科邀请国际同行专家参与声誉调查。

  文/广州日报记者 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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