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家长接送违反交规孩子不能评三好学生:“父债子偿”的执法也是一种懒政思维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评论员 项向荣
近日,河南郑州市召开学生安全出行综合管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称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市教育部门、市文明办把接送学生车辆、人员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学校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级、三好学生考核评价范围。
客观来说,学校附近道路的交通拥堵,的确是老大难问题。相关部门制定治理方案来解决学校周边诸多交通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但如果把家长接送违反交规,和孩子能不能评三好学生挂起钩来,恐怕是不太能令人接受得了的。
此举看似戳中了接送孩子家长们的软肋。如今的家长爱子心切,一听说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到孩子的评优,那么就会比对自己驾照扣分、罚款肯定要上心得多。
但家长违章影响孩子评定三好学生,是让孩子为家长的违法行为承担不利后果,这种“父债子偿”的行为,网友们对此称为“连坐”。
虽然家长接送违反交规孩子不能评三好学生,对于制止违章行为可能会起到一定效果,但有效的,不一定就是合理合法的。家长们交通违法,按法当由交警按照交通法规来处理,怎么可以切入到教育领域和孩子们评三好学生挂钩起来?文明班级和三好学生是对学生的考评,接送孩子是家长的行为,这样做是在考评学生还是考评家长?如果这样,那不如干脆来个三好家长评比好了。
后果更坏的是,如同一名网友所言:“绑架”学生去要求家长,甚至会教会学生“为了目标可以不择手段”,这显然与教育的意义背道而驰。
如果解决问题可以这么操作,是不是以后各种不文明行为、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都可以采用类似方式来实现呢?省力是省力了,但这么做,要法律干什么呢?法治社会又如何建设推行下去呢?
说到底,搞“连坐”等等“野招数”,是懒政思维作祟,与法治社会建设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