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网络音乐产权的保护不再软绵绵

  核心提示:

  ·由于长期缺乏规范和制约,盗版、擅播、下载等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使得网络版权保护这一块成为知识产权保护最薄弱的环节

  ·突然要让已经吃惯“免费午餐”的消费者愿意掏腰包,需要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而在这个期间,盗版侵权“和你没商量”的现象依然还大量存在

  ·通过完备的法治治理侵权盗版,依法引导互联网视频行业建立健康有序的版权秩序,在网民中培育尊重知识产权意识,使之敬畏法知识产权人的权利,可能是最长效的方式

  在2016年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网络音乐产权的保护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示,目前,我国网络视频领域的正版率已经很高,虽然网络音乐和网络文学还存在一定问题,但免费音乐的时代已经过去,版权局等相关部门也将加强对网络文字作品领域侵权盗版问题的执法力度。他说:“从中国的情况来看,我们还是有能力治理网络领域的问题的。”阎晓宏的讲话,表明我国依法对网络版权保护的态度和立场,而且对治理的前景充满信心。

  在互联网时代,我国已经成为数字音乐的使用大户。据国际唱片业协会2015年发布的《数字音乐报告》显示,我国目前在线用户数达6.5亿,授权数字服务也在增长中。但由于长期缺乏规范和制约,盗版、擅播、下载等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使得网络版权保护这一块成为知识产权保护最薄弱的环节。针对版权乱象的网络音乐领域,2015年7月8日,国家版权局下发了《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7月起,国家版权局启动规范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网络音乐服务商于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如果在此“红线”以后仍继续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国家版权局将依法从严查处。

  据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责令”的方式下发通知,在国家版权局的历史上还是首次。这一举动让众多业内人士翘首以待。也许这个史上最严厉“责令”还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但这个“责令”向网络音乐领域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就是在网络版权问题上,要讲规矩,让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逐渐成为网络音乐服务商和网民的自觉行为,尊重知识产权应该成为网络的新常态。

  尽管对网络音乐产权的保护舆论呼声很高,但在实际操作中与业内的期望有一定的差距,其难度首先表现为对网络音乐产权的保护的认识有着不同的理解。不少网民认为,网络时代就是免费时代,收费不仅减少穷人的精神补给,还会加大精神层次贫富差距,不适合中国国情,这笔费用不该转嫁到消费者头上。突然要让已经吃惯“免费午餐”的消费者愿意掏腰包,需要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而在这个期间,盗版侵权“和你没商量”的现象依然还大量存在。

  另外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大环境上相对滞后,还缺乏成熟的经验和有效的手段。处理上行政手段多于法律手段,显得乱和软,存在局限性。实际上,要痛下决心治理这一顽疾,还必须有法治的发力,让整个社会动起来。通过完备的法治治理侵权盗版,依法引导互联网视频行业建立健康有序的版权秩序,在网民中培育尊重知识产权意识,使之敬畏法知识产权人的权利,可能是最长效的方式。有了法律的支撑和司法机关的介入,网络音乐产权的保护也许不再软绵绵。而这种刚性,也许是治理网络版权乱象的关键。